最新进展:涉事黑狗已找到,女孩仍昏迷!华西医院专家发声→
近日,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有大型犬撕咬幼童,致其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17日凌晨,女童母亲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孩子目前昏迷,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相信我家宝贝是最勇敢的,非常感谢帮助我们的人,谢谢你们”。
记者联系上女童母亲,她表示目前转到华西医院,孩子在重症监护室,没办法探视所以看不到女儿。
女童妈妈告诉九派新闻,转院的时候她第一次看到女儿,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医生对她说,孩子生命体征平稳,但因右肾受伤较严重,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其称,女儿的治疗费用比较高昂。
10月17日凌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博士,副主任医师朱育春在短视频平台向大家讲述了会诊情况。
朱育春说,专家们会诊时看了检查和检验的结果,分析了病情,第一时间制定了初步的治疗方案。目前最大的危险是来自腹膜后右肾损伤,以及所形成的血肿。当时经过华西团队以及当地医院5-6个教授一起讨论,一致认为如果现在做手术去探查右肾,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所以对此最优的选择应该是保守治疗。
朱育春说,狗咬伤是特殊伤口,所以不能一期缝合。而大面积的暴露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源电解质紊乱,以及营养和蛋白的流失。但所幸看到孩子的生命体征比较平稳,各项指标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机值。“查体时,当打开小朋友的纱布翻身,整个创面暴露在面前时,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有20工龄的外科医生,这种震撼确实是比较巨大的。”朱育春说,两岁多孩子的皮肤娇嫩,整个右侧是多达20多处的咬伤,“最长的有8公分,真是让我不能直视。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与孩子家长沟通病情时,感受到这两位年轻家长的无助与悲伤。”
据网友发布的一段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事发不久后,疑似咬人黑犬逃离小区穿越马路。
10月17日,受伤女童母亲告诉记者,警方称已找到涉事的罗威纳犬。
另据齐鲁晚报此前报道,成都崇州羊马派出所值班民警称,目前已发现咬人黑狗的行踪,稍后会通报最新消息。
>>>此前报道<<<
10月16日,一则大型犬撕咬两岁半孩童的视频在网络平台引起广泛关注,网传事发地为四川崇州市恒大西辰绿洲小区。
往期报道:
女童母亲告诉记者,当天早上送女儿去幼儿园,带女儿出单元时,遭到两只狗扑上来撕咬,后来邻居上前帮忙,众人合力将狗赶走。她表示,下一步她将追究小区物业和犬主责任。
女童母亲称:“一共有两只狗,一黑,一白(白里有一点带黄的那种颜色)。我想赶,但是赶不走。黑狗来攻击我背后的小孩子,之后它就咬着她了,咬着她就不松口,然后使劲拉扯。”
16日,成都崇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调查,10月16日8时许,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8时30分,邓某、唐某被送至医院。
有网络聊天记录称,肇事犬系两个年轻女性所养。据上游新闻报道,邻居表示这都是瞎传,“物业称凌晨两三点看到两只狗在小区外面转,见没进小区就没管,早上莫名其妙(两条狗)进了小区。”有业主分析称,如果是该小区内的狗,应该早就找到狗主人了。
另有业主称,当日下午未咬人的白色犬已被其主人领回,“是旁边另一个小区的。”
该事件发生后,有网传消息称“孩子一个肾或肝被咬掉”,崇州市羊马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此为谣言。
还有网友发视频称“狗主人被受害方孩子家长砍了”,对此,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这也是假消息。
据悉,受伤女童今年2岁11个月,还差20多天满3岁。涉事小区的物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医院对家属进行安抚。
物业人员向家长表示,公司会先行垫付医药费。有政府工作人员称,目前相关部门非常重视此事,已请华西附二院医生对女童进行会诊。
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
封面评论
恶犬伤人再造悲剧,始作俑者必须付出应有代价
评论员 / 蒋璟璟
恶狗伤人,再造惨案。复盘此事过程,那条无人看管、无绳拴养的罗威纳犬堪称恐怖,无端生事、主动攻击,致害性极强。如此恐怖一幕,不管是亲历者、当事人,还是作为围观者、见证者的网友,想必都心惊胆战。悲剧已然发生,身受重伤的小女孩的情况,最是牵动人心。而此时此刻,所有人也同样都在追问,狗从何来、去了何处?而狗主人又在哪里?
很难想象,一条生性凶猛、咬合力巨大、攻击性极强的罗威纳犬,竟会不受丝毫束缚、大摇大摆地游走于人员稠密的城市住宅小区。如此放任恶犬漫步,约等于纵狗行凶。这与其说是意外,不如说是故意施害,是无差别的伤人。匪夷所思的是,整个事件中,居然都未曾见到狗主人踪迹。试问,这是心有多大,竟敢任由如此猛兽在外滋事?又或是,狗主人早已弃养,眼不见便假装置身事外?
凶犬犯案累累,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早已是天怒人怨。为此,各地纷纷出台了号称“最严养犬令”“最严限狗令”的养犬条例,其条条框框,几乎是事无巨细、无所不包。倘若依法依规养犬,便不会有所谓人狗矛盾,更不会发生恶性事件。但很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严法并未充分转化为善治。究其原因,一部分养狗者“惊人的麻木”“极端的冷漠”显然难辞其咎。视法律于无物,置公共安全于不管不顾,如此这般,害人害己,往往是出事之后,追悔莫及。
把没有咬过人的狗,默认为“不会咬人”,这种危险的错觉,很多时候甚至是致命的。汝之爱犬,彼之噩梦。养犬先管犬,出门先拴绳,狗主人必须对所养犬只尽到法定的管束义务。须知,狗主人与宠物狗之间那种虚幻的“信任”,并不足以对第三方构成任何的安全保证。不拴狗绳已是违法,放纵烈犬游荡,更是公然挑衅、为非作歹。事已至此,必须找到始作俑者让其付出应有代价。痛定思痛,必须采取一切手段确保悲剧不再发生!
来源:封面新闻综合大皖新闻、九派新闻、西部决策、新黄河、齐鲁晚报、上游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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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王 萌审核 向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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