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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规定私聊微信每次罚100元?官方通报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家公司发布关于员工微信的使用管理规定,“若发现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人”。哈尔滨的陈女士(化名)将该公司的管理通知截图发在网上引发关注。
有网友说“我很想知道私聊微信违反了劳动法的哪条”“公司规章制度也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也有人分析“侵犯员工隐私权,除非手机是单位发的工作用机”“强行检查微信就已经违法了”。
对此,10月29日,哈尔滨市平房区人社局发布了情况通报。通报显示,经核查,情况属实,已要求企业立即纠正。企业表示将在法律框架下制定出台人性化管理措施,对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表示:“手机信息是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公司在未经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查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如果员工对公司造成损失才可以主张赔偿,迟到旷工是因为没有提供劳动而扣减的报酬,也不属于罚款。另外,用人单位有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上游新闻、@平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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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王 萌审核 谢 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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