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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发区法院“不见面庭审”首秀!

江宁开发区法院 江宁开发区法院 2021-10-23

近日

江宁开发区法院院长

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来信


原来,是开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被告何苗苗(化名)因在外地打工,收入较低,请假又要扣工资,难以承担高昂的交通费用,且原被告双方及亲属矛盾冲突较大,被告担心开庭前后会受到暴力伤害,所以向院长来信请求不参加庭审。




今年是南京市“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深化年”,全市法院正积极推进“三个不见面”,以不见面立案、不见面证据交换、不见面庭审为依托,从群众“少跑腿”走向群众“不跑腿”。而不见面庭审采用的是“互联网+法庭”的模式,当事人可以用远程视频代替出庭,突破了传统的、当事人必须到法庭参与开庭审理的形式。“你虽然人在外地,但只要身边有可以连接网的手机或电脑,就可以远程参与我们的庭审了!” 院长将这一消息告诉何苗苗。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

江宁开发区法院首场“远程视频庭审”

于今天上午拉开帷幕



高清液晶电视显示着法庭上的实时画面:原被告就位、法官就位。屏幕显示并宣读法庭纪律后,“现在开庭”, “咣”一声,法槌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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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远程庭审共用时四十分钟,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原、被告双方分别了进行法庭陈述、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法官进行了法庭教育,也组织了双方调解,远程视频开庭取得了面对面庭审相同的效果,有效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


整个庭审过程借助信息网络、音视频传输、多媒体存储等技术设备完整呈现,实现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不见面庭审”。庭审各个环节衔接紧密,网络视频对接畅通无阻,画面、音质清晰流畅,法庭秩序井然。


庭后

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这么说


被告何苗苗:“非常感谢开发区法院对我的关心,这次远程庭审为我节省了一千多块钱的路费,还节约了两三天的时间。虽然我人没到现场,但也感受到了法院的公平公正。也很感谢院长对我这封来信的重视,现在的法院越办越好了!”


原告代理人南京市江宁区新纪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刘余妹:“远程庭审的模式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不仅为被告节省了时间、经济成本,也为原告提供了方便。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我认为被告虽然没有实际到庭,但达到的效果与她实际到庭并没有差别!远程开庭是非常好的尝试,希望以后可以得到更多推广。”


主审法官张娟:



“利用网络远程开庭,在时间上可以尽早有效开庭、在地点上当事人在家里等任何地方,只要有可以上网的手机、电脑,就可以远程参加庭审,大大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提高了法官审理案件的效率,很实用。 


这是第一个远程开庭的案件,很顺利。说实话之前我也没想到操作上会这么方便。其实还有很多类似案件,原来还担心在外地的当事人嫌远等其他原因不愿意来法院开庭,现在可以远程开庭,就不用担心因为这些问题而开不了庭了。”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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