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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故事丨小举动 大温暖
近日,闻某某、刘某某专程到江宁开发区法院赠送锦旗,对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局书记员孟好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快捷高效、暖心善意的执行举措表示感谢。
闻某某、刘某某系母女俩,在法院分别是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法院于1月21日和3月24日分别立案执行,执行内容均为办理过户手续。
受疫情影响, 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人员孟好于3月18日为闻某某办理过户手续,将该房产登记至闻某某名下。闻某某表示,该房产纠纷已经有十余年之久,法院能够快速办理并在疫情期间给她办理过户,内心非常感谢。
第二天,孟好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其他案件过户的过程中,遇到闻某某。闻某某称,因房屋过户问题,其与前房主争执多年,好不容易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确认了她对房子的所有权,前房主应配合其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案件的判决书原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内心十分着急,整晚都没有睡着觉,该判决书对其意义重大,是对她这十几年最重要的纪念,于是半夜联系自己女儿刘某某第二天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寻找判决书原件,但是一直未能找到该判决书。
得知这一情况后,孟好主动表示回去立即联系审判法官,帮助打印邮寄一份判决书。当天回院后,孟好立即将该判决书邮寄给闻某某。闻某某收到判决书后,非常激动,电话联系孟好连声感谢。
刘某某申请执行案件立案后,孟好于4月2日即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将该房产登记至刘某某名下。至此,母女俩申请执行的案件均快速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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