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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调解中心揭牌成立

努力化解纠纷的 江宁开发区法院 2021-10-2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商会调解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制度优势,江宁开发区法院与江宁区工商联通过密切协作、深入研商,针对江宁开发区企业众多、商会组织成熟的特点,近期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商会调解工作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并在江宁开发区法院设立“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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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江宁开发区法院在一楼诉讼服务中心举办“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志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薛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周家明,江宁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陆蓉,江宁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祁明红,江宁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俞旭东,江宁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春明,江宁区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张钧,江宁开发区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小靖,江宁开发区、秣陵街道、禄口街道商会会长、企业家代表以及江宁开发区法院部分干警代表出席揭牌仪式。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陈晨主持揭牌仪式。


上午10时30分,揭牌仪式正式开始,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志坚,江宁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陆蓉共同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调解中心”揭牌。在热烈的掌声中,“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调解中心”正式成立。



商会调解的范围以民营经济领域发生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为主,包括商会会员之间的纠纷、会员企业内部的纠纷、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之间的纠纷、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之间的纠纷以及其他涉及适合商会调解的民商事纠纷。为了进一步有效推进“商会调解中心”的运行,江宁开发区法院还出台了《关于推进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导手册》,从调解程序、调解协议履行、调解员管理等各方面进行细致化规定。







此次“商会调解中心”的成立,是江宁开发区法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中“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的重要内容;是纵深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深入推动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是新冠疫情以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提速扩面的重要手段。


“商会调解中心”的运行,将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诉讼负担,有效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优化,为江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揭牌仪式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志坚和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祁明红分别致辞,对“商会调解中心”建设寄予了高度的期望,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在江宁开发区法院和商会的共同努力下,形成具有江宁开发区特色的商会调解工作机制,打造有影响力的商会人民调解服务品牌,使“商会调解中心”成为江宁开发区法院的一张靓丽“名片”。





揭牌仪式前,江宁开发区法院还召开了“商会调解中心成立暨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会上,陈晨院长介绍了江宁开发区法院工作情况,并向参加座谈会的企业家赠送了《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导手册》、向特邀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




江苏省人大代表、江宁开发区商会会长、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胡歙眉以及秣陵、禄口街道商会会长分别代表各自商会进行了交流发言,他们纷纷表示设立“商会调解中心”,是真心为民营企业着想的举措,通过构建矛盾多元化解渠道,不仅能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又能从源头有效化解纠纷,深得企心民心。



江宁区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张钧,江宁开发区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小靖、江宁区司法局副局长刘玉财分别做了总结发言,就拓展商会工作渠道、增强商会工作凝聚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推动区域企业联动、调解组织的健全与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揭牌仪式结束后

与会嘉宾共同参观了江宁开发区法院

实地观摩“商会调解中心”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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