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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拟聘任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名单的公示
根据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选聘流程,现对拟聘任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任人员、组织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反映相关情况:
1.提出对拟聘任人员、组织的异议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情况问题必须有依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我院将对反映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严格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向反映人进行反馈;
3.经调查,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影响聘任的,我院将根据规定取消拟聘任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任情形的,我院将正式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
相关情况反映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
联系电话:(025)58998169、(025)58998168
受理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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