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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此在·人——海德格尔“死亡”现象学的三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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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屠兴勇 原载《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叔本华曾说,死亡的困扰是每一种哲学的源头。这句话至少对于海德格尔哲学是适用的。

海德格尔在追问存在意义的运思路上,借助于现象学方法对“人”这一特殊的“存在”(亦即“此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生存论-存在论”分析,进而对“死”之源始性进行了重塑。在他看来,如果要通达生命思想的本源境域,不得不从存在论上诉求于此在。只要此在存在,在其中就始终具有某种此在所能是和所将是的东西悬欠着。“‘终结’本身就属于这种悬欠;而此在作为在世的终结就是死亡。

这一终结始终规定着此在能成为整体的可能性。”因而,只有从此在的存在着眼把此在源始地就其本身阐释清楚,才能彻底把存在之领悟作为这种存在者的本质存在环节加以把捉。在此意义上,此在于“死亡”中找到了现象学上合法性的根据,此在就是死亡现象学。海德格尔由此强调,只有获得一个充分的“死亡概念”,我们才能对“此在之存在所可能具有的本真性与整体性”即“存在的意义”有一种源始的洞察。

一、存在维度:建构死亡自身的源始根据

很久以来,人们对死亡的体认局限于它是一件令人“心痛”的事件,深感它所带来的后果永远让人颤栗与警醒。

海德格尔破解了这种传统认识赖以存在的价值根基之谜,使诠释学的处境在我们面前得以呈现。这种诠释学处境使基础存在论所要求的源始性获得了保障,而基础存在论探索作为诠释的一种可能的方式牵引出死之整体性思想。

海德格尔指出:“死亡的生存论阐释先于一切生物学和生命存在论。而且它也奠定了一切对死亡的传记——历史研究的和人种——心理研究的基石。……而对此在之领会的阐释则已需要某种生存论分析与相应的死亡概念。”死亡不是一个对生存漠不关心的终点,与此相反,死亡之为终点把生命的弦绷紧了,而生命正是由于有终性造成的张力成其为生命的。

基于此,海德格尔认为,近代以来的各种人类中心主义皆以一种不言自明的固定预设作为其价值根源,所有引起他们殚精竭虑的问题根本上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虚假问题,这些问题无一不是以未经探讨的所谓主体性原则统治下的主客截然二分为前提的,致使完全耽搁了人的存在问题,致使死亡问题本身误入迷途。

海德格尔以一种无偏颇的方式吸收了那些突破传统西方哲学视域构成的新思路,以人的生命-生存的原发冲力来使死亡完全动态化和解释学化。就其实质,海德格尔是站在胡塞尔现象学的基础上完成了诠释学转向,也即胡塞尔现象学向他自己的基础存在论筹划的转换,这种基础存在论依据生存论分析而被构设为一种人之生存的诠释学。

我们注意到,生存论性质中的存在性凸现出存在者的“根”,这个“根”让人进入其本质中。人与存在之间有着一种相互归属性,存在要出场(作为在场到来),需要一种敞开状态,这种需要是由存在的寻呼传达给此在的,此在的回应就是持守死亡且一直持守而让……存在。这里,“根”具有鲜明的形而上学色彩。此在的本性反映在哲学上,形成了哲学理论的形而上学性质。

哲学的形而上学问题总是包括形而上学之难题的整体,它是此在对自身存在和本性的终极信念和关怀,也是使此在得以安身立命的最高精神支柱。如海德格尔所洞见的那样:“必须在整体上,并且根据进行追问活动的此在的根本性境况,来作出形而上学的追问。”这就意味着,形而上学作为最终问题的科学,它的精神决定了“死”作为在世存在的最终意义。

与以往哲学家(大多在伦理学范围内)思考死亡问题不同,海德格尔赋予死亡以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真正生存的存在论上的机制,须待把先行到死中去之具体结构找出来了,才弄得明白。”对死亡问题的分析乃是建立基本本体论的先决条件,那么,究竟什么是死亡?海德格尔说:“死亡是存在的庇所。”它是此在借以向其本然存在的一种方式。

其实,这里所追问的是超出具体死亡现象之外的死亡形而上学,以求获得此在死亡与存在整体关系及意义的理解。在死亡现象学中,“没有关于获知是否在死后会带来什么的决定是有风险的,或者总体上的什么事物,或者在死后没有什么事物会来。”

以此看来,旨在建构新型死亡形而上学,从理论上讲,必须把作为存在者原则的“根据律”消解为存在的原则。也就是说,死亡形而上学所要解决的核心课题乃此在的生命存在如何回应存在之天命。这一问题的提出是以传统形而上学的发展为前提,同时又是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性转向。

当死亡作为一种对象性的事件在认识论的各个层次被收摄为各种死亡观时,这些“观”出的一系列关于死亡的本质规定和意义同时也遮没了一切死亡观赖以构建自身的源始根据,遮没了死亡在人的生存中的本真意义。

在海德格尔那里,存在维度上的死亡正是从此荫蔽处入手的。因而,“死亡不是一个事件,而是一种须从生存论上加以领会的现象。”死亡从来无法作为对象性的事件来被经验和被通达。存在维度上的死亡之根本理论意义在于扬弃了死亡的自然性维度,使之升华到了人性的维度,从而使死亡对于人生在世现实的生存意义奔涌而出。

此在作为我们的存在方式,首先并不是一种认识的判断活动,而是一种存在关系。通过此方式来思考此在的死亡,整个生存着的此在允许其自身被带入到我们的生存论先有之中,但不是以现成的方式涉及这个存在。如果此在被视为“主体”,那么这种“经历死亡(悬欠着的整体)的可能性”就不会活生生地存在着。只有其本性是在非现成的生存之中获得自身的存在者才能“先行到”死亡之中。“先行”告诉我们,此在总是具有某种仍在持续的未封闭状态中悬临的东西,也是某种仍需在一个人自身的能在中安身的东西。在悬临中,此在发现了它的“可能性”。此“可能性”对于以往的哲学家(如亚里士多德、黑格尔等)因具有目的论的规定性而并不完全抽象。然而对于海德格尔,此在的可能性不是那还等待着实现的目的,毋宁说是最具生命力的实际状态。

在存在论的维度上,海德格尔对死亡的体认归结起来就是:“死亡是存在本质中的无之呼唤”,死亡庇护着存在让其本质地在无中现身出场。有限的“有”只有嵌入“无”中才能显示自身,即个人只有通过嵌入“无”中,才能达到对一切存在物的超越。如此一来,对死的领会把人从人生中拔出来,投入无之中。死表明存在的真正根基就是虚无。我们不得不先行到死中去,发现平时沉沦于日常生活之无稽,力求超越日常生活,实现自己独特的自我。海德格尔提醒世人应从在场中把捉不在场的东西,彻底摒弃那种以为凡是无法用概念或感觉把握的东西,也即无法现身在场的东西就毫无价值这种传统形而上学的偏见。毋庸讳言,当海德格尔对死亡进行独特的生存论分析时,对于能够意识到无限的有限存在物来说,他已经事先认定了存在的虚无性质。

二、此在维度:终极可能性问题的生存论筹划

Dasein,乃是“我们自己向来所是的那样一种存在者”。Da,此在之此,带有一种自身呼告,并支撑着世界在场的不动摇性。

Da使此在作为一个纯粹的明显的“实是性”敞开于存在:它是它自身明朗化(或澄明)。此在,不是任何或每一种存在的真实类型,而是从死出发的在那里存在的它自身。此在让存在者存在,它揭示存在者,所以它使所有与存在者的遭遇得以可能。

此在的敞开性(在场)保持模棱两可,它既是朝向存在或世界的敞开,同时也是朝向建构自身的自己之敞开。因此,此在是关联存在者与存在的桥梁,是通达存在窗口的必由之路(如下所示)。

·Ver-hältnis:原初关系

或者全部关系(or ganzes Verhältnis)

·Bezug:本质关联

从人和存在开始(proceeding both from man and being)

·Verhältnis:行为关系

适合于人(propertoman)

·Beziehung:中立的、绝对的或者辨证的关联

Verhältnis意指“关系”,而“关联”的德文原文是Bezug。这两个词在日常德文中并没有大分别,但海德格尔对它们作了区分性的使用:Verhältnis是一种此在与存在者的对待性姿态,Bezug则指示此在与存在的一种更为原始的“牵连”。在此基础上,海德格尔以此在的维度为视角来定义和杜撰死亡:“死,作为此在的终了,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

死,作为此在的终了,始终萦绕在`此在'向着它的终了的存在的整个过程之中。”死亡是与其他存在者无关的“此在”的必然命运。同时,这种必然性本身又表现出不确定性。

海德格尔所讲的死亡是指人这种存在者根本的有限性或终极性,以及由这种有限性而产生的一系列与人生在世相适应的思想问题,即那逼着人只能以构成的和牵挂的方式去回答终极的可能性问题。

海德格尔将终极的可能性问题——“向死存在的生存论筹划”规定为:首先,eigenstes seinkönnen,即临终到头包含着一种在任何情况下具体此在均不能由其他此在代替的存在样式。死亡是此在本身向来不得不承担下来的存在可能性,本质上无所谓代理,因而他人之死与此在之死就变得毫无关联,死亡的这种不能替代性使此在具有一种存在论的唯我论色彩;其次,unbezǜgliche,即向来尚未到头的存在者的临终到头具有不再为此在形式的性质。

对每一个此在来说,这种事情当然可能对它始终秘而不宣。只要人的意识生命本质上或至少准本质上受到死的不相关性的威胁,这种人的意识生命就会坚持作为共同分担的生命去抵抗那个不相关性;最后,unǜberholbar,即只要此在存在,一种始终悬欠的尚未就属于它。悬欠在这里意指:一齐关属的东西的尚未并拢,从存在论上来看,其中有着有待集拢的片段的不上手状态。死亡作为人超越不了的可能性使人这种超越性能在被整体锁定,惟其如此,人才能被彻底敞开。

由此获悉,死亡具有此在维度的性质,即“本真的死亡是生存论上此在之规定”。在坚持将对死而言的潜在性作为一种存在论的可能性过程中,出于此岸的死亡阐释先于任何一种存在者状态上的彼岸的思辨之由,海德格尔将存在主义的死亡从关涉于直接的真实性之生命的现象学那里分离出来。

从上述死亡的本真性范畴考量,只要本真能在的生存论结构没有被吸收到生存观念中来,引导着某种生存论阐释的先见就缺欠原始性。死亡使我成为可能的,而我仍在“谴责”,悬挂于可能性中直到我实际的死亡。此在完全关联于存在,在它自己存在的意义上,“仅仅在死中它是在某种方式上我能绝对地说‘我是’”。若就死亡的非本真性而言,它则敞开为常人的现象。“常人”自身是本真自身的一种生存状态上的变式,具体表现为此在之谁。

当“常人”在其日常状态中说确知死亡降临时,人们已经掩盖且遗忘了此在本身必须始终确知其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能在。诚然,本真的生存论上的筹划把自身保持在以前获得的此在诸结构上面并且让此在仿佛把自己筹划到这一可能性上去,而不是把一种“具有内容的”生存理想摆到此在面前、“从外面”强加于此在,更不能在非本真的生存状态上怀有一种想入非非的奢望。

此在维持其存在乃是“生存”。知道了“生存”这个词的纯形式指引意义,就不会将此在的生存从一开始误解为一种主体对客体或客体对主体的规定方式。

生存,不仅描述了通向终结存在的特征,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死亡存在论上的概念之构成。只有生存所表达的“去存在”的内涵才可能恰当地表达“此在的本质”。如果生存规定着此在之在而生存的本质则是由能在参与组建起来的,那么,只要此在生存,此在就必定以能在的方式向来“尚不是”某种东西。

因此,此在本质上总是它的可能性,或者惟有可能性才是此在最源始、最积极的存在论规定。此在之此被这种向死的存在暴露为一个有限在世的但又不能还原为任何现成存在者及其关系的纯境域构成。在这个纯境域构成中,此在不能被任何现成的概念所概括,它只在“去存在”这一生成活动中成为“自己”。就此而论,此在是一种“建构性”、“生成性”的存在,此乃真正切身的或切己的诠释学形势所要求的存在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死亡并不意味着此在的“存在到终结”(Zu Ende sein),而是一种存在者的“向终结存在”(Sein zum Ende)。这种具有生存论性质的“向终结存在”本质地属于此在在现身情态中这样那样绽露出来的被抛状态(Gew orfenheit),“被抛”的同时也就奠定了超越的可能性。的确,海德格尔承认此在是“被抛”于这种可能性,但是他毫无结果地供认这种可能性依赖于生命。

问题的关键不是为什么此在没有通过“自然”被抛进存在,而是阐明死亡之现象以获知是什么力量将此在抛进存在。海德格尔给予真实性的概念以预想此在领会自身,进而揭示了存在与此在的关系在于:此在是被抛到并遭遇到这个它自己的世界,存在是这一抛,被抛着的是人。

由于此在的生存是被存在所抛投的,所以此在的生存从根本上不是由此在自己所决定的,它也就无法从根本上决定与其同处在世界之中的其他存在者的活动。一言以概之,此在不是存在的主人,而是存在的看护者。

此在之死虽是在任何时候理论上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依藉死亡而最为鲜明地展露出来,但若说在每一时刻我是客观地被威胁却是不正确的。这样,可能死亡的临近只能来自想象什么是绝对的可能性,而非带有“不可能性”发生的时间。此在只有通过关联于它的死亡,方能抓获它自己的时间性。时间性首先是它自身表现为烦,即作为三种“出(神)态”的统一:Entw urf(在先行于自身的存在之中);Faktizität(在已经在一个世界之中的存在中)和Verfallen(在寓于世内照面存在者的存在中)。“出(神)态”意在指出我们生存方式总是出离于自身。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首先是某种实体或自我,然后走出它自身。然而,它意味着我们的生存总是有一个指向。当人们说此在是时间性的时候,就意味着它的生存是历史的过程。

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个体此在才有本真决心中的源始历事——“命运”(Schicksal),才有与其他此在的共同历事——“天命”(Geschick)。较之于给予源始历事充分的阐释,海德格尔并没有排斥对“天命”的关注,究其原因,“存在者是否显现以及何时显现,上帝与诸神、历史与自然是否以及怎样进入存在的澄明,是否以及怎样在场与不在场,都是人所不能决定的,存在者之到达乃基于存在之天命。

”人之为人,就在于人身上承担着存在之天命。自我觉悟到死亡的命定性之后,方能从自我与存在之间的终极伦理中演绎出自我本真状态。

按海德格尔的理路,恰恰是死亡这种生存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唤起了此在维度上的真正意义。但是,他坚决反对两种接近死亡的方式:一是“思考死亡”,二是“期望死亡”。为了它去逗留纯可能性,死亡必须尽可能显示出来。死亡使此在摆脱一切世俗关系,惟独剩下它自己。

此在通过对死亡领悟,意识到自己存在的唯一性,进而促使它对自己人生的无限可能性进行本己的选择,绝非沉沦于世而忽略了自身最内在的需要。

三、人之维度:历史性“能在”的死亡现象学还原

诚然,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一般不直接说“人”。人在现象学诠释学的境域中被构架成为唯一能够对于存在的一般意义提出问题的存在者,是与存在的意义最贴近的“存在者”。因而,人是从一种已经固定了的对存在者整体解释的角度被规定的。我们在“人与存在者的关系”这个不确定的名目下所显明的东西,本质上乃是人处于与存在的关联中。

进而言之,人处于一种关于他本身所是和他本身所不是的存在者的真理中。人自身并不决定这一关联的本质并阐释他,而是人关联于存在回应或符合存在关联于他。此在与人的关系是:人是基于死亡意识而建构生存信念并使之外化为文化创造活动的综合统一的历史性此在。此在是人的基础和根本规定,而不是“人”。按照胡塞尔的现象学,“人”不是被分割成“理性”、“感性”等碎片的“反思者”,毋宁说“人”的确是“活的”,但这种“人”,毕竟不能进入此在的存在问题这一维度。海德格尔的任务就是要使整个的“人”作为Dasein活起来。

从1929到1935年,此在和人被联结在“存在意义”的表达说明中,诸如“此在在人之中”,“历史的人之此在”,“此-在”作为“人的存在”:“我们称人的存在为此在”。在1936-1938年手稿中,目前已出版《哲学论文集》,海德格尔强调“人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特征。此问题端出它自身,他进一步说——没有显示本质的隐喻之意义他诉诸于——“存在的风潮”。

人始终已被整体锁定在向死存在的生存道上。人有死,故人有限,故人无论如何都已经限定了自身。倘若人不是以向死存在的方式活着,那么,人作为人而生存的整个意义世界就势必遭受覆巢之劫;与此同时,以“人”的名字命名的全部生存活动也必然随之土崩瓦解。

问题是,面对遥遥无期而又无法超越的死亡,人能够何所为?艾伯林对此这样认为:“其实,死亡是分担的无条件事件,如果没有这一指导性的逻辑前提,那么,人们谈论死亡的‘最本真的’可能性就不可能具有任何意义。……死亡作为分担的无条件事件更多的是指:它是意义理解的可能性的准先验条件。

人的自我理解(Selbstverständnis)表明自己是死亡理解(Todesverständnis),以及由此而来终结性理解(Endlichkeitsverständnis)。”理解(作为一种演历Geschehnis)在于向着存在,人总是就其生存而理解自身。借此过程,通过生存论上的独特现象学还原,死亡赢获了人之维度上的终极意义(存在、此在与人的关系如下)。


有鉴于此,“死亡”对于人来讲是活生生的终极,具有生存本身的严格性和切身的揭示力。此在在向死存在中对它本身之为一种别具一格的能在有所作为。具体而言,现身和领会持留在一种朝向展开状态现象的偏向之关联中;能在愈无遮蔽地被领会,这种领会就愈纯粹地深入此可能性中。海德格尔对此在生存的领会揭示出向来我属性中的“我”,它规定了生存论分析的此在所针对的是个体而不是人类。诚如列维纳斯所言,“对于海德格尔,人类学的问题不是主要的。

海德格尔并不太关心人类生存对其自身的意义。”当然,“我”首先是从常人方面而且是作为这个常人“被给予”我“自己”的。“此在在日常生活中是为常人自己之故而存在,就是这个常人自己把意蕴的指引联络勾连起来的。……此在首先是常人而且通常一直是常人。”在常人那里,死被敉平为一种摆到眼前的事件,“被扭曲为摆到公众眼前的、对常人照面的事件”。海德格尔看到,日常生活中人们惯于断言或认同“我是什么”,却很少会从我如何存在上理解自己。

尽管人们时常论及“我”,但实际上“我”已消失在所忙碌的事物和芸芸众生中。“我”在现象学状态下处于一种持续的逃遁,并朝着人性不可能的方向。

然而,在朝向不可能的方向中,此在并未完成,也非简简单单地消失,更不曾就绪或作为上手事物颇可资用。依照海德格尔:“所有独特的真实的……仅仅是可能的,因为在自然之前的一切敞开已被给予。”在每一个指向死亡的生命经验中,死亡本质地属于一种先验的形式和结构,相应地,每一种生命就具有被给予性。在此意义上,“向死存在”不是指生着的人与伫候在生命尽头的死亡事件之间的一种外在关系,毋宁说是指死亡内在于生存过程之中,死亡每时每刻如影随形般地界定着人的生存。

这就揭示出人之活着的死亡存在迥异于形而上学史上人被理解为理性动物生理上的亡故,因为死亡先于任何形式的亡故。所以海德格尔说,“人的身体本质地有别于动物有机体。”同时,人这种生命的存在方式只能理解为一种动态的过程,恰似狄尔泰的生命哲学包含了一种领会此在的存在的倾向,他试图依照生命体验的发展网络来领会“生命”从生到死的经历。

其实,《存在与时间》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生存从将来方面领先筹划出开展出此在自己的能在,能在反过来建构着生存的本质。当然,存在并不依赖于生命,确切地说如果生命是生命,这是因为它能够控制对敞开性的一种确定的有限的样态。

至此,从存在论上所标画此在式的向终结存在,赢获了一种生存论的死亡概念。“死亡”只能在“能在”的过程中把自身显示出来。为此,必须找到一种未被规定、没有规定性的存在者,这就是人。人有一种对死亡的领悟,他能够决定自己的存在方式,追问自己如何去存在。可以说,在西方人学思想史上,海德格尔对死亡的体认是独树一帜的,他不仅开创性地把死亡现象理解为此在的生存方式,而且对死亡的独到分析在深刻性上也远超过了前人。

但同时,他的这种生存论-存在论分析并没有完全脱离以往西方人学对死亡的探索。海德格尔自己所提供的注释表明,他至少不会忘记狄尔泰关于死是生存的界限的观点。所不同的是,海德格尔没有再用走向死亡的存在(此在)来统摄人,而是把人称作能死者。

海德格尔从上述三个交错的维度来观照“死亡”,并使诠释学和现象学融汇于同一参照系,引发了“存在”意义在这三个维度框架中的重现。对死亡的诠释之所以能使许多悬空的思路(比如“悬欠着的整体”、“先行着的已经”等等)得到直接的可理解性,就是因为这旨在回答终极问题的分析一直依凭着现象学基础上的此在生存论状态。

海德格尔关于死亡现象学的沉思不是一条静态的河流,当然,这种沉思并不能保证海德格尔的死亡沉思就是至高无上的,但它的确是迷人的,他试图赋予死亡问题一种严肃的格调,指引我们进入到思想的道路中去照明存在的基础问题。

这条道路是不是惟一的路乃至是不是正确的路,那要待走上以后才能断定。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海德格尔所开启的这条路,使他那个时代的年轻哲学家们激动不已,并为后来的学者解开死亡之谜提供了一把不可或缺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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