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造假害国害民,列为发达国家后的统计反思
美国众议院以415:0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国不是发展中国家”法案,让人猝不及防,一夜醒来,我们迈入了“发达国家”行列,提前10多年造成奋斗目标。进入“发达国家”队伍,我国会减少很多国际优惠待遇,如世行贷款,贸易关税保护等,这无疑是美国的一场“阴谋”。
我们在谴责美国的同时,要对我国的国情有基本认识。发达国家是一个系统的指标体系,包括收入,医疗,教育,工业化等指标。
单就最直接,最直观的人均Gdp来看,我国虽然2021年达到了1.2万美元,但距离美国的7.5万美元,差了6倍多,加之经济下行,这不是3-5年能赶上的。按照官媒的表述,中国只有15%的地区进入发达社会状态,有15%处于贫穷落后的社会状态,70%处于发展中状态。整体而论,中国仍然属于标准的发展中国家。
那么为什么全国人民都认为我们没有到达发达国家水平,而外国认为我们是“高收入”国家呢?我认为可能跟我们很长时间以来的统计数据造假有关。不可否认我们经济发展的努力和长足进步,但经济数据造假,有“水分”在各地问题严重。
统计造假”在某些地方根本不算新鲜事,统计数据如同当政者们手中的“橡皮泥”,想要“捏”成什么样就什么样,有的甚至搞起了“削足适履”的把戏,先拟定好统计结论,再根据结论臆造出“合适的数据”。现实生活中,农民“被进城”、贫困户“被脱贫”、企业利润“被增长”、群众“被满意”等现象层出不穷,引发了一轮轮“被统计”的质疑与嘲讽。
如2019年广东省中山市某镇71家工业企业某年年报工业总产值85.1亿元,初步核实为22.2亿元,虚报62.9亿元……这些报上来的官方数据的“水分”让人触目惊心,职能部门之胆大妄为令人“叹为观止”。
统计数据被誉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风向标。真实是统计的生命,如果统计数据被“掺假”、“注水”、“瘦身”、“拆解”、“组合”,与实际情况严重偏离,一旦被领导用作参考,必定让科学决策大打折扣,从客观上造成“拍脑袋决策”,久而久之,必然贻误发展、害国害民。
(一)危害国家安全。所谓国家统计安全,就是确保国家的统计活动及其成果不受威胁,表现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统计活动的自主性和统计成果的拥有性,统计技术手段的先进性和统计能力的持续性。其中,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是国家统计安全的根本标志。统计数据失真会直接影响国家的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政治安全和外交安全,还会危害国家的卫生安全、环境安全、军事安全等方面。
(二)破坏政府统计公信力。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其统计机构的统计数据可以获得大众的普遍认同,赞许与信任的能力,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判定:首先,统计数据的服务健全水平;其次,统计数据自身质量的优劣,例如时效性、精准性等。现阶段,国内政府统计数据普遍存在问题的是其精准性与实用性,特别是部分大众较为重视的数据,如果出现失真势必会让大众产生猜疑。在 2009 年房价飞涨的时候,统计局发布的“全国70 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仅有小幅度地增长,涨幅为1.5%”的数据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质疑;知名人士郎咸平对 2013 年 CPI 进行了严厉地指责。他指出,统计数据存在严重的失真问题,发布的 2.6%的膨胀率严重脱离了实际。由此可知,社会各界对政府统计部门及其发布的统计数据产生了较大的猜疑,这同时破坏了政府统计的形象,使其公信力与权威性产生了动摇。
(三)误导政府经济决策和调控的方向。政府统计数据是我国经济调控与决策的研究基础,对于国家经济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国民经济水平、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水平等统计指标,能直观的反映三产结构、经济运行与变化规律,国家借助这些统计数据对经济发展规律进行预测,在这个前提下,设定经济发展的目标;统计数据的应用由经济方面的宏观调控,慢慢拓展到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比如汶川地震之后的实际状况以及重建检查、单位工作完成进度等,政府统计结果在国家制定重大决策与行政管理领域产生的影响至关重要。政府统计失真,那么政府统计数据就不能从根本上表现社会发展情况和变化规律,其决策与借鉴功能就难以表现出来。如果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呈灾难性增加,统计数据就不能作为制定决策的有效依据,甚至会造成宏观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统计造假成为一些地方的“顽疾沉疴”,时至今日仍“久治未愈”,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政绩冲动作祟。某些地方领导为了政绩上的“光鲜亮丽”,信奉“数字出官”那一套,在统计数据上动“歪脑筋”,“眼睛闪一闪,增长33%,嘴巴咂一咂,增长98%”,“这大战、那大干,不如统计算一算”;
二是攀比之风盛行。省、市、县之间竞争激烈,“学比赶超”一浪高过一浪,加之绩效考核的压力,无形中加剧了地方之间的“攀比”心态,“数据攀比”也被纳入某些领导们的视野和决策中;
三是惩处力度不大。虽然近年来对统计造假的处罚越来越严厉,但总体上仍呈现出数量少、级别低、力度小的特点,往往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了事,甚少涉及幕后领导者,统计工作相关法规的约束性、震慑力还需继续“给力”。
当前,我国发展处于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面临着巨大挑战,“虚假繁荣”的数据会掩盖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会使国家重大决策发生偏差,也在消磨着民心,折损着党和政府公信力。统计数据虽然看起来似乎 “平平无奇”、“稀松见惯”,但其实“内有乾坤”、“兹事体大”。对于统计造假问题,必须旗帜鲜明予以反对,做到重拳出击、标本兼治。
(一)纠正“数字出官”的政绩评价体系,构建科学的干部考核制度是避免行政干预、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治本之策。首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目标,防止因考核目标不切实际而引发的虚报浮夸的歪风蔓延;其次,完善干部实绩考核统计制度,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有机结合,改进目标考核的统计方法,确保目标考核实绩数据的准确性;最后,应完善干部政绩公议制度,扩大干部政绩考核的民主范围和公开、民主化程度。
(二)充分利用“大数据”,加快统计调查方法改革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制度保障。在坚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基础上,减少全面报表的种类和上报频率,精简繁杂的指标设置,加大抽样调查、专项调查、重点调查等非全面调查的合理使用,使基层政府统计人员从繁重的“计算器”式工作模式中解放出来,能够有时间、有精力对社会经济运行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统计工作职能。
(二)列入“巡视巡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法制保障。我国提出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方略,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坚持不懈,不断深入,在此大好形势,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特别是上级决策部门应顺应时势、有所作为,坚决打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这既是统计部门的时代要求和历史使命,也是广大基层统计工作者的热切期盼。
“五经普”来了,我所在的市已经在积极“备战”,相信全国各地都一样,一夜之间新成立上千家企业,市场主体。希望各级“首长”“大员”们能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站在对国家人民负责的高度,敢于像2018年天津,辽宁等地核减数据,公开承认造假一样,认认真真核实、清查基本经济数据,让我们知道一个“真实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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