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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子,京沪表态

欢迎关注☞ 中宏网 2023-11-11

9月1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上海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通知自2023年9月2日起施行。


9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至此,北上广深已全部宣布执行“认房不认贷”。

经济日报评论:

“认房不认贷”利于促进有效需求


备受市场关注的“认房不认贷”政策正式落地。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该政策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目前在一线热点城市中,广州、深圳已率先宣布落实该政策。


“认房不认贷”政策有助于促进有效需求联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政策显著降低了购房者的置换成本,进一步释放了改善性住房需求,“卖一买一”交易可能随之增加。由此,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一手房、二手房市场将形成更多联动。


作为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判定首套房、二套房的标准。2016年四季度,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推动市场平稳运行,部分一线热点城市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只要居民曾贷款购房,即便后续卖掉房子、结清贷款、在当地名下无房,重新购房时银行仍按照二套房标准放贷。“认房不认贷”则反之。不论居民是否使用过贷款买房,只要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银行就按照首套房标准放贷。


“认房不认贷”政策显著降低了购房者的置换成本。举两个例子。第一,某地居民因孩子出生、老人随居等原因,打算把名下唯一、贷款购买的65平方米住房置换成90平方米住房。若“认房又认贷”,他换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普遍为60%,根据贝壳研究院7月监测数据,贷款利率平均为4.81%;若“认房不认贷”,他的首付比例普遍降至30%,贷款利率平均降至3.90%。第二,某居民曾在A城市贷款买房,后在B城市重新安家,若“认房不认贷”,该居民在B城市购房将享受首套房信贷政策。


置换成本降低后,改善性住房需求将进一步得到释放,“卖一买一”交易可能回升。当前,由于新政策落地时间较短,市场反应有待进一步观察,但从历史数据看,“认房又认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度。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2017年深圳、上海、北京全年二手住宅成交量同比分别下降34%、54%、49%,成交价格也出现了下跌或增速放缓。


若“卖一买一”交易回升,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一手房、二手房市场将形成更多联动。一方面,从刚性住房需求的角度看,卖房者增加,二手房市场的供给增加,刚需者将拥有更多选择。另一方面,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角度看,置换者卖房后,既可能购买一手房,也可能继续购买符合自身要求的二手房,一手房、二手房市场的需求均可能回升。


有效需求形成联动,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房地产销售有所下滑,房企回款放缓,风险化解工作面临诸多难点。1—7月,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下降4.3%,截至7月末,住宅待售面积同比增长19.5%。接下来,各地要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因城施策落实好“认房不认贷”政策,切实降低居民的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与此同时,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进一步释放有效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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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平 萍 | 审 核:郭 勇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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