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博士投稿剽窃论文被查,
期刊:10年内禁止投稿,将在主页公示至少2年!
本文来源:极目新闻、经济学季刊官网、厦门大学官网等
近年,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但相对于问题论文总量,被发现、被处理的问题论文似乎只是九牛一毛。目前,对学术不端的处理还都是已发表的论文,有的甚至是已经发表10几年的论文,大量学术不端论文并未被发现,或者发现了未被处理,或者被处理的不痛不痒无所谓。因此,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往期刊编辑部投稿剽窃抄袭论文。在他们眼中:
就算没骗过去,不过被拒稿,不行换家杂志继续投,没发表的文章编辑部又能拿自己怎么样?现在,《经济学(季刊)》(China Economic Quarterly)编辑部为这类家伙打了个样:敢投稿剽窃论文抄袭论文,不光拒你稿,照样把你“办的妥妥的”!2022年4月18日,《经济学》(季刊)编辑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则《不端行为的处理决定》。《决定》为维称护学术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本刊编委会决定对杨某某做出如下处理:(1)10年内禁止杨某某在《经济学》(季刊)投稿;(4)将本处理决定在本刊主页https://ceq.ccer.pku.edu.cn展示至少2年(自2022年4月起)。决定显示,该刊2022年2月20日收到杨某某的投稿《跨国技术授权、出口贸易策略选择与社会福利效果》。经查,该文在理论模型(包括字母表示、模型假设等)、论文结构(包括行文思路)、模型主要结论、重要图表等方面,明显剽窃蔡明芳和杨雅博2016年发表在台湾某刊物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杨某某的行为属于严重学术不端。该刊编委会决定对杨某某作出如下处理:10年内禁止杨某某在《经济学》(季刊)投稿;通知杨某某所在单位某大学法学院;将本处理决定发布在该刊2022年第3期;将本处理决定在该刊主页展示至少2年。4月22日,极目新闻的记者向《经济学》(季刊)编辑部求证了此事。目前编辑部已经将杨某某的情况通报给了某大。编辑部表示他们是在对杨某某的投稿审核期间发现其存在剽窃的学术不端行为,向社会公布此事是为了维护学术道德,树立良好学风,警示学术不端行为。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一位网友发布的关于该通报的另外一个版本显示,杨某某所在单位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杨某某2017年被厦门大学法学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2019年被该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厦门大学法学院官网曾发布杨某某赴美国访学的公示。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了解相关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将公布对此事的处理决定。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通过厦门大学官网发布通报称,已关注到《经济学》(季刊)编辑部在网站上发布对该校2019级博士生杨某某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决定。校学风委员会已按照《厦门大学学术失范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启动了调查认定程序,学校将根据调查认定结果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经济学》(季刊)官网显示,该期刊是由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创办、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中文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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