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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与保护的“争”与“让”

之江轩 浙江宣传 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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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浙东运河,润泽古城绍兴。前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前往位于绍兴的浙东运河文化园考察调研。他步行察看古运河河道和周边历史文化遗存,详细了解浙东运河发展演变史和当地合理利用水资源、推进大运河保护等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大运河的保护、传承、利用,这不是第一次。早在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登上杭州水上巴士,仔细询问运河的保护和建设情况。他希望杭州能再接再厉,继续做好运河综合保护工作,使城市的经济和自然环境和谐发展。


事实上,城市开发和文物保护相融合这个课题并不简单,一些地方在处理这对关系时拿不到高分,甚至还会交白卷。那么,在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争”和“让”之间,该如何平衡矛盾呢?


南宋御街 图源:视觉中国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活的”历史记忆,印刻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文化基因。它们散落在广阔的大地上,串联起跌宕起伏的历史影像,成为气韵所在。


然而,在现代化进程中,城市更新与文物保护经常陷入两难的境地,一些地方常常选择让后者为前者让路。


比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有的地方简单粗暴、大拆大建,一切服从于经济发展,导致一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古迹遭到人为损毁;有的地方打着旅游开发的旗号,拆毁真文物,花巨资建城墙,造仿古楼,甚至把西式建筑移植到历史街区,使得城市底蕴荡然无存;还有的地方,搬空了古城原住居民,引入五花八门的商业业态,把充满烟火气的传统街区变成了千篇一律的商业街区。


在浙江工作时,习近平同志就指出,不要在建设过程中把那些具有文化价值和地方特色的历史建筑破坏了,要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出发,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管理、利用的关系。


关于建设与保护“争”与“让”的平衡,20年前,有这样一个故事。《习近平浙江足迹》一书记载:当时,良渚遗址一带安山岩硬度、韧性都极佳,于是这里就成了绝好的天然矿场,大量的开山炸石,严重破坏了良渚遗址的生态环境。


“良渚遗址是实证中华5000年文明史的圣地,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我们必须把它保护好!”2003年7月,习近平同志来到良渚。他的这番话,重锤般敲在每个与会者的心里。当听到与会者汇报影响遗址安全的湖州市德清县6家石矿场关停有困难时,他当机立断,“明天,就去湖州。”次日,习近平同志赶到湖州调研。很快,这几家石矿场彻底关停。


自此,良渚遗址保护工作渐入佳境,而城市发展为文物让路也逐渐变成浙江人的行动自觉。大家意识到,城市开发一旦为文物让路,就意味着前期的投资可能要打水漂,后期的投资要大幅增加,但在有价的投资面前,文化遗产是无价的,再多的付出都值得。


世界文化遗产——杭州良渚古城遗址 图源:视觉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华夏文明星光灿烂,中华文脉延绵不绝。对城市管理者而言,保护文化遗产既是一份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一项能够经受住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当城市开发和文物保护发生矛盾时,城市开发理所应当为文物让路。


文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待历史文物的态度和做法,考验着一座城市的宽容与耐心,如何在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当中作取舍,折射的是城市管理者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正如有学者说,“一座只知道大搞经济建设,不懂得、不注重城市文化积淀、保护、挖掘和利用的城市,将是一个浮躁、浅薄、短视的城市”。


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城市认识到,一方面,建设性破坏和开发性破坏都不是解决矛盾的办法,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才是良策。


比如,2013年,杭绍台高速公路在修建时,调整了15公里的线位,工程造价增加1.5亿元,正是为了保护兰亭及周边的“国保”;再比如,2021年,温州在修建城市主干道时,发现了温州朔门古港遗址,于是当地立即暂停工程项目,新增2亿多元投资,果断调整了道路线位。


浙江绍兴兰亭 图源:视觉中国


另一方面,文物保护成果应当更多惠及大众。历史文物不是固化的过去,它可以贯通于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座城市长远价值所在。保护历史文物不是把它们“收藏”“冷冻”“封存”起来,而是要让它们更好地“活”起来,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百姓。


比如通过文物保护、生态修复、景观打造等,让文化遗址融入普罗大众的日常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比如在城市的更新中,对历史文化进行深入挖掘和现代化阐释,提炼出普遍适用的价值理念,描摹出具有辨识度的“城市之魂”,等等。




如今,中国的城市化逐渐进入新的赛道。在数字城市、智慧城市标注出新一轮城市建设进展的同时,如何更好地传承历史文脉、留住城市的文化记忆?在笔者看来,要想把二者更好地统一起来,还需处理好三对关系。


先考古、后动土。在文物保护这件事情上,不能当“事后诸葛亮”。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被破坏,就是亡羊补牢也为时已晚。


因此,需要有意识地把文物考古纳入城市规划当中,通过科技、数智等手段提前把底数摸清楚,特别是一些低级别文物也需要得到“特别关照”,避免出现工期被耽误、文物被损毁、土地因文保被退回的窘境。最重要的是,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要跟上来,绝不能让“文保先行”成为一句空话。


“形”要更新,“蕴”要提升。林立的高楼、畅通的路网、繁华的市容构成了现代城市的肌体。城市要发展,肌体也要更新。但一座城市的比较优势,并不仅靠“形塑”呈现,内在气韵的“神塑”才是关键。把文化遗产保护下来融入到城市发展之中,才能彰显出专属的城市气质。


比如,杭州的南宋御街,就是城市更新中建设与保护的范例。在这里,人们可以充分领略到数百年前留下来的建筑风格、文化氛围和历史遗迹。有人说,在这条街上,“时光是可以被穿越的。一边是古典,一边是现代;一边是怀旧,一边是时尚”。


“活起来”更要“火起来”。有观点认为,文物保护和利用是一对矛盾,保护就不能利用,利用了就保护不好,但其实这二者是统一的,文化遗产在传承与创新中才能获得新的生命力。比如乌镇就把江南古镇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让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在交相辉映中,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此外,让历史文物“活起来”和“火起来”,还需注意一个问题:文物保护是文化事业,社会效益才是最高准则。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强调,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让广大市民游客从中更好地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为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持,这是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之一。


我们常说,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乡愁,就是对乡村生活的怀念吗?其实不然。人们心中所谓的乡愁,并不仅仅是寄情于家乡的绿水青山、乡村的悠然生活,也可以是在遭遇“城市困境”和反思“城市病症”的过程中,由衷向往的一幅在城市中安放心灵的理想生活画卷。


让城市文化更好地镌刻在城市空间里,或许就是治愈乡愁的一剂良药。而这,恰恰需要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争”与“让”,精心呵护文化遗产,让它们融入我们的生活,让眼前的生活也能成为“诗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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