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一“管”度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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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决定》指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那么,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蕴含着怎样的改革逻辑?这一“放”一“管”之间,边界该如何把握?
一
能否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想做到收放自如、进退裕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既要放也要接,‘自由落体’不行,该管的事没人管了不行”“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
放,不是放任不管;管,也不是大包大揽。“放得活”,强调放的目的,激发全社会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管得住”,强调管的能力,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两者如一枚硬币的两面,相互促进、相互依托。
回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过的路,市场经济大潮中奔涌的每一股活力,都离不开“放”与“管”的有效协调、齐头并进。中国之所以能够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得益于在“放”与“管”的辩证统一中解好了“活力与秩序”这道题。
事实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少地方有过“两只手”协同发力的成功实践,也有过“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教训。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的一次次努力和探索,淬炼了我们党把握“放”与“管”平衡点的改革韬略、改革智慧与改革艺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致力于放管结合、放管平衡的改革“组合拳”打得精准有力。大幅削减审批事项,为市场主体发展赋能;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重构行政执法体制,在事项上做“减法”、在效能上做“加法”……放而有度、管而有序,发展动力与活力自然喷涌而出、水到成渠。
“高水平”意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系统完备和成熟定型。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语境中,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其内涵、意蕴较之过去更为丰富多元,其目标指向、实践路径,都需与“高水平”相匹配、相适应。
二
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根本逻辑在于用好“两只手”,厘清理顺政府、市场边界,使其各就各位、各司其能。“放”与“管”的协同推进,就如同“划桨”与“掌舵”,二者协调发力,现代化经济体系才会千帆竞发、击水中流。
与西方国家迷信自由市场不同,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密码,在于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就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
放,是放权力、放前置、放门槛。政府把不该管的事情放给市场、放给基层、放给社会,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等等。
比如,价格是市场最有效的“指挥棒”,“十三五”期间,我国价格工作就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由市场说了算。再以行政服务领域为例,“证明你妈是你妈”式的“奇葩”证明曾让人哭笑不得。但从2018年至2023年,各级政府清理取消2.1万多项证明,审批“当关”、公章“旅行”、公文“长征”等行政乱象被破除,羁绊群众办事创业的隐形篱笆被拆掉。
管,是管宏观、管环境、管服务。政府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要工作上“该出手时就出手”。
在2018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一个“还”字,揭示了一些地方政府在环境监管上仍存在职能缺位等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坚决打出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的“组合拳”,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用“有形之手”写就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答卷。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国内国外的双重压力更加需要宏观调控灵活适度、精准出手、刚柔并济。
三
在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中,如何找到“放得活”与“管得住”的黄金结合点,使经济肌体充满活力而又和谐有序?三条原则或可遵循。
有“以民心为圆心”的改革半径。“放”与“管”的背后,是办事的简与繁、创新的易与难、利益的进与退。无论是继续给市场松绑的“放”,还是更好用好手中权力的“管”,说到底都是以社会大众、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维护群众利益、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持续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从“一网通办”到“最多跑一次”,从“证照分离”到“高效办成一件事”,涵盖了个人从出生到退休、企业从准入到注销的各项事宜,从政府“端菜”变成了群众“点单”,改革让群众尝到了甜头,为企业增添了便利,为市场开辟了空间。
有“循法规破常规”的改革思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要秉持的一条基本红线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各地一枚印章管到底、清单之外无审批等鲜活实践,就传递着鲜明原则——法律既“授权”也“限权”,是“依据”也是“戒尺”。一方面,要坚持法治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以推进,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放”与“管”的有机统一、有效平衡;另一方面,要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作为,敢于突破常规、消除“卡点”,不让改革的红利被无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所消解。
有“以动态优生态”的改革张力。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好比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涉及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发展和安全等多个子系统。因此,“放”与“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会一劳永逸。进一步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就要从全链条的关联视角出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及时调处政府和市场关系、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从而在动态平衡中不断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找准“放”与“管”的黄金结合点,一“放”一“管”、张弛有度。这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经济活力满满而又秩序井然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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