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省级政府产业基金管理人遴选策略与成效——以浙江省“4+1”专项基金为例
摘要:近年来,越来越多政府引导基金采用公开遴选方式为其组建的基金寻找合适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公开遴选有效提升了基金市场化运作效率。以浙江省“4+1”专项基金群为例,通过结构化、流程化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机制,分析遴选策略,研究浙江如何选择产业发展“合伙人”,对政府引导基金行业发展、产业集群建设有重要意义。
引 言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政府引导基金作为一种创新型的财政支持手段,日益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工具。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通过撬动社会资本,引导资源向关键领域和新兴产业集聚,是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
一、过往政府产业基金的管理人遴选实践
近年来,政府基金重要性日益凸显,市场日益关注基金如何通过有效的管理人遴选机制来实现政策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众多政府产业基金在管理人遴选方面具有深入实践和经验积累。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中国政府设立的专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国家级基金。该基金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管理人,确保了遴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在遴选过程中,不仅考虑了管理人的财务实力和投资经验,还重视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理解以及能够提供的增值服务(财政部,2020)。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旨在促进京津冀地区的产业升级和协同发展。该基金通过公开征集管理人的方式,吸引了多家知名投资机构参与竞标。在遴选过程中,除了对管理人的财务和业绩进行评估,还特别关注其在京津冀地区的投资策略和资源整合能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
(三)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是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创新发展而设立的。该基金在遴选管理人时,采用了公开遴选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遴选标准不仅包括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还包括其对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理解和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
这些案例表明,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的方式有助于提高政府产业基金的运作效率和投资回报,同时也能够较大程度保障基金管理人与政府的产业发展战略保持一致。通过公开遴选或征集,政府产业基金能够吸引更多具有专业能力和市场经验的管理人,从而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
成功的基金管理人遴选往往依赖于严格的评估标准和持续的绩效监控。公开透明的遴选流程和多元化的评估方法是基金管理人评价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作为政府产业基金,在遴选管理人时,在综合评价管理人的业绩、能力之外,往往还会考虑其投资计划与政府战略的契合度。
二、“4+1”专项基金群的组建战略
2022年,浙江首次提出“415X”战略。“4”是指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4个万亿级世界级先进产业群;“15”是指浙江重点培育15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具体为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集成电路、智能光伏、高端软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机器人与数控机床、节能环保与新能源装备、智能电气、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现代纺织与服装、现代家具与智能家电、炼油化工、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X”是指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等前沿领域,重点培育若干高成长性百亿级“新星”产业群,使之成为特色产业集群后备军。
由此可知,“4+1”专项基金群是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服务浙江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4大产业集群基金培育重大链主型产业项目,通过专精特新母基金支持成长型产业项目,通过科创母基金扶持早期以及未来产业项目,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基金支持体系。基金群按照“以区域落地产业、以产业设立基金、以基金招投项目”的逻辑,联合核心区、协同区所在地市,差异化聚焦15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因地制宜设立15支基金、规模达650亿元,全面覆盖浙江11个地市。
浙江金控在组建“4+1”专项基金群的过程中,充分重视将“政府有为”与“市场有效”相结合,发挥“有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有为政府”在推进产业发展的管理和服务作用。综合考量地区产业基础、发展规划和出资意愿等因素确定注册地,按两种方式组建基金。其中,8支基金由省、市、社会资本按3:3:4的比例出资,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
三、“4+1”专项基金群管理人遴选理论框架
(一)遴选必要性分析
1.发挥市场化机构募资能力,吸引40%社会资本参与基金组建,解决基金募资难的问题。
“4+1”专项基金群坚持以市场化原则为引领、以基金组建效率为优先、以吸引优质机构为主要目的。其中,3:3:4出资结构基金由省、市出资60%,剩余40%需由市场化投资机构负责向社会募资。通过公开遴选具备募资能力的投资机构,能够发挥市场化机构的募资能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解决基金募资难的问题。
2.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科学合理选择基金管理机构,既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又能吸引全国优秀头部机构。
“4+1”专项基金群组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首次大规模采用公开遴选方式。为规范公开遴选方式和程序、科学选择投资机构,制定了《浙江省“4+1”专项基金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遴选管理办法》),从募资能力、投资能力、管理能力、退出能力、完成政策目标能力以及体现一定导向的加分指标等六大维度进行评选。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选取资金募集、投资运作、投后管理、产业招引等方面综合能力突出的基金管理机构。
3.有利于基金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基金组建效率高
“4+1”专项基金群组建兼顾效率优先,对于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的情况,要求基金管理机构在申报时须取得不少于基金目标规模20%的出资承诺函,以提高组建效率,同时允许基金视需要分期设立,尽快完成基金首轮关闭。基金组建后的投资运作依靠基金管理机构的专业投资判断能力,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项目筛选、尽职调查、入股谈判等工作,以专业化管理实现专项基金的政策目标。
(二)遴选可行性分析
1.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广泛调查研究。初期围绕“4+1”专项基金群组建,浙江金控调研地市、对接国家级大基金和头部市场化机构,广泛征求对“4+1”专项基金群组建的意见建议。二是集中闭门研讨。针对基金组建的重点难点问题,多轮次集中研讨,论证“4+1”专项基金群顶层架构搭建,初步明确了集群基金的政策目标、投资方向、投资要求、投资运作流程等重要内容。三是分类征求意见。召开“4+1”专项基金群出资人座谈会和投资机构座谈会,全省11个地市人民政府、出资平台、地方管理机构及省内外18家知名市场化投资机构代表参会,充分研讨操作方案中的核心要素。
2.建立“4+1”专项基金群公开遴选保障机制
一是规范化遴选流程。浙江省产业基金成立“4+1”专项基金公开遴选委员会,制定“4+1”专项基金公开遴选管理办法、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标准化流程和操作指南,确保遴选过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4+1”专项基金群管理人遴选策略
(一)主要原则
(二)遴选流程
(三)遴选评分体系设计
五、遴选的贡献与实践意义
(一)提升基金运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有助于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公开招标、评审和公示等环节,社会各界可以全面了解遴选过程和结果,这不仅增强了公众对基金运作的信任,也为基金管理人提供了展示自身实力和专业能力的平台。有助于建立起政府、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为基金的长期稳定运作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加强基金管理机构竞争性表现
(三)增强基金投决质量与风控能力
(四)进一步融合浙江省产业布局需求
(五)推动“4+1”专项基金群政策目标实现
// 作者简介
郑 钧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盛建峰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王 航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高级研究员 (作者单位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人)郑钧先生,高级经济师,浙江省特聘金融专家。现任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曾在多个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有丰富的企业经营和投资管理经验。任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母基金从业水平认证考试评审专家,获“2023投资行业年度人物社会责任投资人Top10”、“2023年度中国最佳机构LP年度人物TOP10”等奖项。主持浙江省产业基金运作管理工作,牵头发起“415X”先进制造业专项基金群的组建、遴选和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