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情况将纳入考评!这项新研究发现了预防欺凌的最有效方法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清华大学积极心理学中心 Author Diana Divecha
日前,教育部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启动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通知要求,本次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主要采取六项举措:
一是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对所有中小学校和在校学生开展全面排查,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是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警示谈话和纪律处分、训诫、转入专门学校等惩戒措施。对遭受欺凌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是规范欺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要及时制止并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要及时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五是切实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加大家庭教育力度。
六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责任、预防、考评、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通知强调,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周密部署;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全美50个州都要求学校制定预防欺凌的政策。
但是仅依靠政策是不足以解决问题的。虽然学校制定了预防欺凌政策,但是在过去的三年中,各种形式的欺凌数量却有小幅度上升。
欺凌看起来就像经验丰富的篮球运动员有组织地把篮球新手恐吓出球场,像孩子们会因为文化差异而反复地欺负移民的同学,或者像中学女生突然地被朋友们侮辱或者排斥。
欺凌在任何地方都能发生,即使是在顶尖的学校也不例外。不论是欺凌对象还是目击者,甚至是欺凌者本身,每一个卷入欺凌的人都会受到伤害。
它是一个学校的核心和灵魂所在,是品质和个性的体现。积极的学校氛围有助于培养学生健康发展;消极的学校氛围则更有可能与更高的欺凌、攻击、受伤及缺乏安全感相关。
积极氛围的组成要素十分广泛,大致包括感受和关系的规范、权力及其表达方式和媒体消费。社会规范工程( Social norm engineering)是一个有意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在学生之间、学校成人之间以及学生和学校成人之间建立积极的文化氛围并让这种文化氛围能够自我强化。类似于人身体的健康免疫系统,一个积极的学习氛围会达到最佳的健康状况,并减少身体机能失调或者患病的可能。
领导力是建立积极氛围的关键。
欺凌应该被低估为“童年的正常仪式”还是应该被正视为有害的同龄人虐待呢?
领导者是否了解不间断的严重欺凌会给欺凌者、被欺凌者和目击者带来终身的负面影响?
学校领导者是否致力于促进所有孩子的积极心理健康,还是过分依赖惩罚不当的行为?
他们是否能够区分典型发展过程和需要果断干预的欺凌行为?
教育工作者对学生有同理心吗?
他们重视孩子的感受吗?
实证研究证明社会情绪学习的方法是能够节约成本且有可靠结果。
大量元分析、文献综述以及对成百上千位K-12阶段的学生们进行的独立研究都证实了社会情绪学习能够提升情绪健康、自我调节、课堂关系以及友善助人的行为;并且可以减少一系列的问题,例如:焦虑、情绪困扰和抑郁,以及减少破坏性行为,例如:冲突、侵略、欺凌、愤怒和敌意归因偏见。
同时,社会情绪学习能够提高学习成绩、创造力和领导力。
一项针对36名一年级教师的研究表明,相较于无法提高学生自控能力的行为管理方法而言,当教师在情感上给予学生更多关怀时,孩子将有更强的自控能力,更弱的攻击性。
一项元分析研究表明,发展情绪能力可以保护孩子免于成为欺凌的受害者;社交能力和学业表现可以保护他们免于成为欺凌者;与同伴的积极互动可以保护他们免于成为受害者或欺凌者。
一系列的纵向研究表明早期接受的社会情绪学习能够对他们的中年时代产生积极影响(比如离婚率和失业率更低),甚至会影响下一代。与匹配的控制组相比,参加佩里学前项目(Perry Preschool Project)的成年人的下一代孩子们的犯罪参与率更低,在教育和就业方面的成就更高。针对6个社会情绪学习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发现,这些项目是很好的投资,每支出1美元可节省11美元。
教师也能从社会情绪能力项目中受益,接受了情绪和社交技能培训的教师们对工作有更高的满意度和更少的倦怠,对学生表现出更多的积极情绪、能更好地管理班级并且采用更多的策略来培养学生的创造力、选择力和自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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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龄阶段的欺凌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21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21年7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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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微言教育、清华大学积极心理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