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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溢香飘,引“无数”媒体竞聚焦

钟丽君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订阅号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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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好美呀!这片金黄色的花海让小编沉醉其中~放眼望去入目皆是黄色走在花海中随手一拍就是美照

可是,你知道吗?这里曾经竟然是一片“火烧林”什么?你不信?小编有视频作证!



近期,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的近况被聚焦在媒体镜头前,以环境资源司法恢复为特色的重庆五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得到了众多中央级、市级主流媒体的密集报道。


10月12日,重庆五中院、江津区法院干警前往位于江津区李市镇的司法修复林察看补植苗木生长情况,邀请了中新社重庆分社、重庆日报、华龙网、重庆晨报、都市热报等多家媒体记者一起前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司法修复林满山树木长势良好,昔日荒山变成了如今开满金色花朵的林地,引得现场的记者们纷纷拿出“长枪短炮”拍照、录像。




当天下午至14日,以《昔日“火烧林地” 如今槐花烂漫》《“火烧林”再批“绿衣”,曾经光秃的山林“变身”金黄花海》《一支烟头让这里荒芜数年 如今荒山终“披上花衣”》等为题的图文报道陆续见诸重庆日报、中国新闻网、华龙网、重庆晨报上游新闻、都市热报轨客网,而后陆续被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搜狐网、新浪新闻、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20余家中央和市级媒体转发报道,充分肯定重庆五中院及江津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采取的恢复性司法工作机制取得的成效,社会反响良好。




重庆市生态林司法修复(李市)基地是重庆五中院和江津区法院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替代修复”相关精神建立的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位于李市镇两岔国有林场挖断山。2012年因一名游客丢弃的烟头引发此地森林大火,数十亩林地被烧毁,致该地长期处于荒芜状态。2018年8月,江津区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采矿罪案件时,涉案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违法采砂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损害,表示愿意进行生态修复举措,因在采砂地进行环境修复已无必要,当事人同意采取异地补植措施修复生态环境,并支付20万元造林管护费。后有另一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被告人支付了10万元造林管护费,与前期种植数量合计共种植了11000株黄花槐,面积达到200亩。

近年来,重庆五中院贯彻司法生态修复理念,通过司法裁判助力自然环境的人工恢复,使有生态环境修复意愿的被告人充分参与生态修复工作,最终实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用司法审判助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




部分图片来源于重庆日报记者崔力、华龙网记者石涛及江津法院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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