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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调解吗?加个微信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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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假期,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受理了两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


一起案件系北京一家以经营图片素材存储、管理等相关业务的公司,因其享有著作权的254张图片被重庆某国有电子商务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而引发诉讼。


另一起案件案情相似,来自外地的原告起诉重庆某科技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21件。



受案后,承办法官刘光英和法官助理刘德宝、书记员罗丹如常开展法律文书送达及与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沟通等工作。谁知不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逐渐大面积蔓延,全国各地均实施了不同程度的交通管制,两案当事人均无法到法院来参与诉讼。面对这种情况,承办人充分利用起了现代通讯手段。




在厘清两案的主要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后,刘光英与刘德宝电话协商案件调解方案和具体细节,然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电话和微信沟通,促成两起系列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两被告均及时履行赔偿责任,然后原告撤回起诉。







全民共同抗疫时刻,利用电话、微信等现代通讯工具办理案件既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又能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行动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由于大量运用此种方式,民三庭一月份结案246件,其中春节假期调解撒诉35件。对此,当事人感到非常满意。



   

最后,小编温馨提醒:

有疫情,要镇定。

假谣言,切莫信。

防传染,有诀窍。

不聚集,少出行。

戴口罩,勤通风。

多洗手,讲卫生。

打喷嚏,要挡住。

慎揉眼,记心中。

从外来,要登记。

早隔离,心安稳。

有症状,莫惶恐。

及早治,定痊愈。

抗疫情,贵信心。

齐奋战,必定赢。




部分表情包来源于网络

供稿:民三庭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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