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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双城记∣两级四院同时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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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上午,重庆江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民法院分别签署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构建两地两级法院长效协作机制,助力成渝两地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







签署仪式开始前,重庆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和江津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曹天明陪同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和合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青一行参观了江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图书室、可视化数据中心等区域,各方就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进行了现场交流。




上午10时30分许,在四家法院参加签署仪式的院领导及干警代表的见证下,戴军院长与吴洪汛院长共同签署了《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曹天明院长与苏青院长共同签署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民法院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体化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协议签署后,苏青院长、曹天明院长、吴洪汛院长、戴军院长先后发表致辞。





▲重庆五中院与四川泸州中院签署协议


江津法院与合江法院签署协议




苏青表示,江津法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重庆市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重庆市优秀基层法院,在扫黑除恶、环境资源保护、破产案件审判、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优秀的经验,合江法院将以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为契机,与江津法院紧密携手、齐心协力、互共联合,在切实推动优化两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长江、塘河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设、执行联动、智慧法院建设协作等项目实施的同时,认真学习江津法院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推进合江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发展。





曹天明表示,江津、合江互为长江上游毗邻城市,人文交往密切,一直以来都是好邻居、好伙伴。近年来,江津、合江两地法院在文书送达、执行联动、信息共享上紧密协作,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异地执行等方面合作潜力巨大。相信在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江合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在重庆五中院、泸州中院的悉心指导下,以此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订为契机,江津、合江两地法院将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的理念,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深化合作内容,有效推动司法协作深度拓展与效能提速,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促两地经济社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助推成渝两地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作出积极贡献,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吴洪汛表示,近年来泸州两级法院与重庆五中院辖区两级法院通力合作、交流频繁、联系紧密,开创了区域性司法协作的良好局面,探索出了区域司法协作的有效途径,取得了可喜的成绩。4月7日、8日,泸州市党政代表团分别访问江津、永川、荣昌,与三地签订了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行动计划,携手走深走实。签订此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不仅是回应了时代的要求,更是回应了两地法院的期盼,两地人民群众的期盼。共同构建跨域诉讼服务和司法协作机制,可以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共同深化诉源治理机制,可以实现“增加获得感、减少诉讼累”;共同构建跨域执行协作机制,可以实现“执行效益最优、共建诚信社会”;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可以实现“市场安定有序、政商和谐共赢”;共同推进司法裁判尺度统一,可以实现“同一事项、同等对待”;共同推进队伍交流和司法资源共享,可以实现“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提升”。只要合作,必是多赢。相信通过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完全可以实现司法资源共享、司法效率提升、司法更加公正,更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能保障两地高质量发展。





戴军表示,川渝两地毗邻相亲、文史同脉、风俗同源,近些年来,经济愈发融合共生,地理上的“山水相连”逐渐变成发展上的“浑然一体”。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明确提出,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并提出“两中心两地”的战略目标,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明确了目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离不开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司法服务保障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职责使命,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妥善化解涉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整体效率,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泸州中院与重庆五中院历来保持着友好的交流合作,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近年来两家法院就司法协作、审判管理等工作开展过深入的交流,就具体事务办理也有多次顺畅的合作。泸州中院在诉源治理、刑事审判、家事审判、案件执行等方面形成了先进经验做法,非常值得重庆五中院学习借鉴。开展此次司法协作,是两地法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川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贯彻重庆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决议的具体举措,必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两地法院司法交流协作,更好发挥两地法院职能作用,更好回应两地群众司法需求,更好服务保障两地经济社会发展。






此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两地两级法院将从共同构建跨域诉讼服务和司法协作机制、深化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跨域执行协作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机制、推进建立长江川渝段司法保护机制、推进乡村振兴协作、推进司法裁判尺度统一、建立智慧法院建设协作机制、致力司法调研合作交流、推动队伍交流和司法资源共享以及深化党建交流合作机制等方面开展协作。本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两地两级法院协作的一个新起点,两地两级法院将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在不断探索和尝试中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推动共同构建符合川渝两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司法协作运行体系,努力为川渝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协议签署仪式结束后,两地四院还进行了座谈交流,就本次司法协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工作推进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THE  END---






文字:刘琴琴

摄影:尚 博  吴京烝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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