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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7月30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扈万泰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命

杨光明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唐艳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袁胜强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况向东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厚勇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骆勇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方政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婷婷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胡红军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雯雯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梁婷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用辉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克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蒋科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应禧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袁胜强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红军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进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陈洪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方政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慧、张胜仙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艳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万晓佳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钟平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转载自: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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