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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期15讲,“法官心中的民法典”系列宣讲活动启动!





“下面,我们开始第一讲,由民一庭副庭长胡智勇给大家讲一讲他心中的民法典!”8月21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姝在动员讲话结束时如此宣布。












这意味着重庆五中院为期半年的“法官心中的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拉开帷幕。此项主题宣讲活动系重庆五中院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系列举措之一,将开展10期15讲,通过结合本院法官队伍建设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审判业务专家、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干部定期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和各种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对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学习,重点解读原有条款的细微变化和新增制度、重大修订内容的实质内涵,组织干警就学习中的难点要点和审判执行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等及时开展交流讨论,以期掀起全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学习《民法典》的热潮。














当天的第一讲中,胡智勇围绕“民法典与业主权利保护”主题,从《民法典》重申、强化或完善的业主专有权、共有权,业主对物业的共同管理权,业主公共收益权,业主其他公共权益保护与业主个人权利保护,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与业主合同权利具体内容等五个方面着手,对《民法典》的相关修改增加点进行解读,并分析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他说,《民法典》颁布前,保护业主的法律有《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的物业管理条例、部门规章,最高法院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等,一些高级人民法院也有指导意见。《民法典》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合同章的精神就是:全面加强业主权利保护,将业主权利保护提升到全新的高度,推向了一个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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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智勇对《民法典》中涉及业主权利保护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总结和归纳,在解读中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还结合自己的审判实践提出了建设性的想法。”王姝在胡智勇分享解读后如此点评。















重庆五中院及辖区九个基层法院干警通过网络视频同步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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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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