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后感 | 吴洪:弘扬伟大长征精神 牢记法官初心使命
开栏语
3月1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拉开了全院党史学习教育的序幕。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相关专题学习、专题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培训等将按计划陆续开展。
为展示全院干警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的所思所获,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开设“学后感”专栏,刊载全院干警结合本职岗位的学习心得,敬请批评指正。
旗帜指引方向,精神穿越时空。纵然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但伟大的长征精神历久弥新。作为新时代的法院干部,应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长征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学习与生活中,继续传承和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
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要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一名法官,要做到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尊重法律、相信法律、敬畏法律,用自己的忠诚、干净、担当,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要勇于攻坚克难。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备攻坚克难的勇气。重庆破产法庭作为新组建的机构,发展中会遇到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和困难,作为庭长,更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调动全庭干警积极性,大力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立足执法办案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促进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要保持清正廉洁。作为一名法官,要做到“清”,政治上保持清醒;要做到“正”,办事公正;要做到“廉”,不以权谋私;要做到“洁”,洁身自好。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讲规矩、守纪律,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法官。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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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周”知NO.17(总第6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