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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后感 | 刘用辉:践行“赶考”精神,做好时代答卷

开栏语

3月1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拉开了全院党史学习教育的序幕。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相关专题学习、专题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培训等将按计划陆续开展。


为展示全院干警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的所思所获,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开设“学后感”专栏,刊载全院干警结合本职岗位的学习心得,敬请批评指正。



践行“赶考”精神,做好时代答卷

民一庭副庭长  刘用辉



1949年3月,毛泽东主席把进驻北京筹划建国比喻为进京“赶考”。2019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时,强调要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新时代的答卷。


“赶考”精神体现了共产党人强烈的忧患意识、使命意识、斗争意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就践行“赶考”精神作如下解读:


一是讲政治。讲政治,就是要善于用政治的眼光看待问题,拥护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记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保持政治定力,守住廉洁底线。


二是重学习。审判工作需要过硬的本领。本领来源于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学才能上进。”作为一名法院人,唯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本领,答好审判工作这张答卷。


三是有担当。担当,是一种责任,一种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当前,面对日趋繁重的审判任务,法院干警需要担负起该担的责任,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四是重实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走好新时期审判工作的“赶考路”,需要我们每一个法院人都争当实干家,在“精勤”上下功夫。所谓“精”,就是要发扬“工匠精神”,对经手的每一件案子,都精雕细琢,打造精品案件,杜绝粗枝大叶;所谓“勤”,就是要做到“眼勤”、“脑勤”、“手勤”、“腿勤”,多看多思多学多干。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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