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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调解的案子民一庭都尽量调解,比判决快,对当事人好!”

陈莹 赵曦 康佳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订阅号 2022-12-06

最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以调解方式结案化解的纠纷接连出现。


用民一庭副庭长胡智勇的话来说,就是:“能调解的案子都尽量调解,比判决快!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好处,既节约时间,也更彻底地化解矛盾,更利于服判息诉!




 



依据民法典化解名誉侵权纠纷
认为所住小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不到位,心生怨念的永川人尹某在其他业主的提议下,效仿网络图片制作了“推诿扯皮样样行,不负责任第一名”的“锦旗”照片发送至本小区业主群。


后该照片在永川各大业主群迅速传播。熊某看到后,以感同身受为由在当地知名论坛发布附有该照片的帖子,被网友查看16000余次。尹某所在小区物业公司遂以尹某、熊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五中院民一庭法官受理该案后,依据民法典中人格权篇的相关规定开展调解工作,对尹某、熊某进行一番释法明理,最终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之处并向物业公司赔礼道歉,物业公司也表示接受道歉,同时听取了尹某等业主关于改善物业服务的合理建议。





远赴新疆调查取证化解继承纠纷李某系刘某的再婚妻子,在刘某去世后,因与刘某其他几个继承人就刘某在新疆某市一房屋所有权份额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


案件一审过程中,李某所称刘某的房屋情况仅在其提交的一份瑕疵证据中略有提及,但该房屋的坐落、所有权人等具体情况均不清楚。因证据不足,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请。李某不服,上诉至重庆五中院。


二审过程中,李某申请由法院调查取证,证明其所称房屋确实存在。承办该案的合议庭经研究认为,李某所称案涉房屋情况较为真实可信,且其年事已高不便远行,也符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况,遂依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同意李某的申请,派出两名干警远赴新疆某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查取证。


但调查后却发现,因该案涉房屋信息登记于二十多年前,存在产权人姓名登记笔误、房屋地址门牌号发生变更等问题,仍未能核实刘某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份额。


此时,两名干警没有放弃,又先后前往刘某生前所在单位及新疆某市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调取证据,最终收集到能够相互印证的证据,足以证明李某所称案涉房屋情况真实,刘某系案涉房屋的所有人之一。


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并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认可该组证据的“三性”,而后就案涉房屋中刘某的遗产份额分配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而李某对法院干警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严谨执着的工作态度也一再表示感谢。



化解网络骂战引起的名誉权纠纷
2020年10月15日,李某在其陌陌账户发布了一条吐槽所住重庆酒店的动态信息,引起“附近的人”在平台上留言评论并转发,后引发网络骂战。
何某关注后,使用李某的头像照片并配上“祭奠我儿子”等文字进行挑衅,还在网络留言中使用侮辱李某小孩的词汇。


这让李某气愤不已,于2020年12月15日从外地乘飞机到重庆报警,之后多次为此事奔波。后双方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何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7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李某不服,上诉至重庆五中院,称自己的小孩因此被诅咒,导致其抑郁并有自杀倾向,而其多次从外地往返重庆维权产生的费用远远不止1700元。


二审审理时,李某情绪激动,并将其1岁多的小孩带到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及双方基本情况后,积极疏导当事人情绪,并反复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何某不仅当面真诚地向李某及其小孩道歉,还自愿将赔偿金额增加至5000元。李某接受了何某的道歉,放下了背了一年多的“包袱”。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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