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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一案例入选2022年重庆市“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典型案例(第一批)

编者按

为充分展示过去一年重庆法院执行条线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行职能,精准适用执行措施,保障稳定经济大盘、稳住社会大局和保市场主体、保民生改善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取得的工作成效,经过前期精心组织报送评选,现将2022年重庆市“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典型案例(第一批)予以通报。


今天发布的是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某进出口银行、某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邱某甲、邱某乙、某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合并执行案》。



【重庆五中院】

某进出口银行、某信托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邱某甲、邱某乙、某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公证债权文书合并执行案


执行要旨


被执行人质押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司法处置程序中,为保障证券市场稳定、促进股票市场价值充分实现、兼顾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权益,重点围绕推进合并执行、合理确定起拍价和分批分标段拍卖,制定了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司法处置方案。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某进出口银行申请执行邱某甲、某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以下简称“前案”),执行标的约2.3亿元。同年7月,在前案执行过程中,该院又受理某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邱某甲、邱某乙、某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以下简称“后案”),执行标的约2.99亿元。因两案处置物均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庆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院遂将两案合并执行。该院于2021年8月分别作出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持有的某药业股票。2021年10月-11月,按照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确定起拍价,将前案分8个标段、后案分10个标段进行了两轮拍卖。经拍卖,4个标段溢价成交,合计拍卖成交6亿余元,其中前案3.004亿余元,后案3.02亿余元。该院于2021年10月-11月,分别作出裁定,将拍卖成交的某药业股票过户给买受人。现两案均已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系人民法院创新上市公司股票执行理念与方法,统筹证券市场稳定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最终实现各方共赢的典型案例。两案执行中,制定了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司法处置方案:首先,综合考虑两案标的金额和股票价值,合并执行并对所涉上市公司股票统筹拍卖,最终两案债权均获完全实现。其次,破解传统股票拍卖评估费用高且无法确保市场交易价格窠臼,采用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作为起拍价,实现拍卖成交率较高且数个标段有溢价效果。再次,为防止大宗股票一次性拍卖对证券市场及价格影响过大,采取分批次标段进行拍卖。最后,因作为处置物的股票市场价值实现充分,除两案债权全部获得实现外,尚为被执行人保留650万股股票及2千余万元税后拍卖款。该案的执行,既顺利破解股票执行难题,亦有效维护了证券市场稳定,为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良好示范。

摄影:宋颖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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