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一案例入选重庆法院2022年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典型案例
编者按
为生动展示重庆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效,推广司法体制改革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重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市高法院确定2022年度第一批十件司法体制改革典型案例,现予发布。
重庆法院2022年
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典型案例
扩展类型 创新方法 优化流程
积极推进行政案件诉讼繁简分流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市五中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大胆探索繁简分流的新途径、勇于尝试优化审理的新思路,拓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类型,优化庭审程序,创新标准诉讼审理方法,有效配置司法资源,降低负面舆论风险,积极推进行政诉讼案件繁简分流。
一
主要做法
(一)拓展适用案件类型
结合行政一审案件审判实际,制定《行政案件“简案快审”实施方案》,该方案在《行政诉讼法》第82条第1款所列举的三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把“工伤认定”“履行法定职责”“复议不予受理”三类案件纳入适用简易程序范围,打通立案环节,在赋予当事人“简转普”权利的基础上,将上述案件立案即归入简易程序。
(二)创新标准诉讼方法
为高效审理事实趋同、法律基础相似、当事人众多且诉求相近的行政系列案件,创新标准诉讼审理方法。从具有相同事实或法律问题且处于未决状态的系列行政诉讼案件中,选取一件或几件有代表性的作为标准案件进行审理,其余案件参照标准案件结果。在确定标准案件的同时,赋予参照案件当事人异议权,若认为参照案件或者法律上的重要区别,可在标准案件开庭后三日内提出异议。合议庭确认参照案件存在重要区别的,安排另行开庭。标准案件审理终结后,应当对参照案件作出相应的裁判,并将标准案件的裁判文书附后。
(三)优化要素式审判流程
在经当事双方同意、认可的基础上,可免读起诉状、答辩状,不重复已述事实,并对庭前准备中双方已经认可的证据和待证事实不再逐一质证,以无争议的审判要素记入庭审笔录。破除传统庭审程序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的界限,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紧紧围绕存在争议的事实要素和法律要素交织进行,有效查明事实、辩明争点,提高了庭审效率。
二
创新特点
(一)简案类型明确
通过数据分析,“工伤认定”“履行法定职责”“复议不予受理”这三类案件中,简单案件的比例较高,因此将这三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增加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且通过案由识别简易程序,标准较为明确,具备可操作性。
(二)审判时长缩短
通过提炼庭审要素,明确案件争点,合并庭审环节,庭审时间得以缩短,承办法官可以投入更多精力到案件争点的查清上。如袁某诉江津区政府行政复议案,庭审中法官结合辩诉意见,引导双方着眼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简单明了,仅用30分钟审理完毕。
(三)创新方法可复制
规范适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和标准诉讼程序,总结前期实践经验,制定并发布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一审案件工作指南》《关于优化行政二审案件审理方式工作指南》《适用标准诉讼审理行政案件指南》,在辖区两级法院推广。
三
实践效果
(一)简易程序适用率上升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一审案件工作指南》发布后,一审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做法在辖区两级法院推广,受到辖区行政审判一线法官广泛好评,自2020年8月该指南发布以来,辖区两级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办结行政一审案件1283件,2021年一审行政简易程序结案率26.64%,较2020年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
(二)标准诉讼量大质优
2020年以来,市五中法院先后采用标准诉讼审理渝中区渝铁村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案、江津区四面山边贸小镇房屋征收补偿案、奉节县朱衣镇土地征收信息公开案及复议、长寿区渡舟镇土地征收决定案、渝黔高速扩能土地征收案等,9起208件系列案,有效集中司法资源,召开全庭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7次,重点突破了标准诉讼系列案中涉及的19个具体审判疑难问题。目前没有一件采用标准诉讼审理的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三)社会稳定风险降低
行政系列案件往往案涉人数众多,具有较高的社会舆情风险和信访风险。按照“三同步”要求做好舆情防控,制定完善庭审方案,2020年以来,按照“三同步”要求,报送系列案件舆情风险18次,制定应对预案9个;及时与被诉行政机关做好判后沟通,组织召开判后答疑会6次,向行政机关提出舆情应对和重点维稳建议12条,有效防止了群访闹访和负面舆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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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高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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