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依法是指依什么法?是自己的想法吗?
9月1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的一份警情通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8月26日至8月30日,赵某磊连续五次未参加崇川区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造成社会疫情传播风险,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网友感到很好奇:你们依法是依什么法?哪一条?不会是依自己的想法吧?
目前为止,没有哪部法律规定身体健康的公民不参加核酸检测是违法的,翻来翻去,也只找到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只要求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如下:
意见补充说,其他人群“愿检尽检”。而赵某磊就属于其他人群,愿检就检,不愿检,就违法了吗?注意,国家卫健委的该意见属于政策范畴,而不是法律。
有些人动不动就拿法律威胁,却不知哪条法。连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中国权威法学专家劳东燕都看不惯了,她9月2日写道:
劳东燕指出,当事人只是连续五次未参加核酸检测,并不是感染阳性后隐瞒行踪,充其量也就是批评教育,没必要扯上法律。再说,也没有法律依据,《治安处罚法》第50条第1项规定也不能适用,因为法律所说的紧急状态不是地方政府可以自行决定与宣布的。
劳东燕还强调:法律不只是用来让民众遵守的,公权力机关同样必须遵守,并且理应带头遵守。
我们普通老百姓没有劳东燕那么多法律知识,还有的是法盲,所以当他们说违法就认为违法了,这也正是执法者为所欲为的原因。而且,一些执法者也是法盲,他们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凭领导意志和自己的主观判断办事,比如苏州那位抓“穿和服女子”的警察,气势凶凶的说道:凭你寻衅滋事抓你!
后来不是乖乖送还别人衣服了?本该道歉的,但偏偏不,还说“表示关心”。所以,以后我们碰到类似事件一定要认真,否则他们就更加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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