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需要”民法典司法解释全文+民法典新旧条文对照一览表“的,可在本公号后台回复“司法解释”获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将第二段修改为: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1994年3月26日,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
- END -
❖ 欢 迎 分 享 到 朋 友 圈 ❖
近期热文: 6、最高院又公布了112个司法解释!(全文近45万字+word汇总下载) 7、突发!锦天城律所赔3700万,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赔7.4亿,大公评级赔7400万,全国首例债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判决出炉 |
如果你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最高审判研究”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和“点赞”,拜托了!
法律优质公号推荐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 |
↙戳原文,共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