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81号】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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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过两次黄山,一次是1984年,一次是2009年。但是我都没上黄山。这次,接待我的人对于我两次到黄山而不上山表示诧异。我说我不上黄山是由于黄山太矮。对方问我上过多高的山。我说珠穆朗玛峰,而且登顶过200余次。对方不信,我说我有隐形翅膀,能助我飞跃珠峰。
世界上有两种山,一种是自然界的山,一种是人生的山。我偏爱爬人生的山。我的书已经销售出1.5亿本,按每本1.5厘米的厚度计算,将它们叠置,相当于200余座珠穆朗玛峰。这两天,《人民日报》一位记者采访我,她对于我一个人写《童话大王》半月刊写了24年感到不可思议,我说这源于我有隐形的翅膀。
其实,所有人出生时,都拥有隐形翅膀——想象力,但是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加,绝大多数人的隐形翅膀会和主人分道扬镳。没有想象力这双隐形翅膀,人就不能飞跃事业的巅峰,一生只能重复前人发明的知识,不能进行创造性劳动。
我的隐形翅膀是我的小学老师赵俐给我保留住的。记得二年级一次上课时,赵老师推荐我们看一本童话书,它的作者是张天翼。当时我正处于急于摆脱胡思乱想也就是想象力的年龄段,那时我回家对弟弟妹妹说得最多的话是“幼稚”。如果你对别人经常说“幼稚”两个字,这就是你的想象力即将离开你的危险信号。换句话说,你已经到了人生最危急的关头:当能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人还是当终生重复前人知识的人。我看了张天翼的这本童话,我觉得他比我还胡思乱想,而且他还把自己的胡思乱想出书了!从此,我的想象力再也没有离开过我,使得我终生拥有了隐形的翅膀。好的童话就像一把锁,能锁住孩子想象力的隐形翅膀。
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
我庆幸自己拥有想象力的隐形翅膀,她帮助我一个人写一本名叫《童话大王》的半月刊长达24年,她帮助我创造了皮皮鲁、鲁西西、舒克和贝塔。最有魅力的往往是肉眼看不见的东西,比如想象力。想象力给你插上隐形的翅膀,使你成为能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人,飞跃人生事业的巅峰,一览众山小。
他们一家有时比赛穿衣服,有时比赛穿鞋子……作者的爸爸总结了很多节约时间的好办法:扣扣子从面开始扣;衣服、袜子、帽子都放在固定的地方;把鞋带系松一点……作者向爸爸学习,在周五晚上就安排好周六周日的工作。笫二天,按时间有条理地做事,省下来的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所以作者成绩很好,而且第二课堂又特别出色,真让我羡慕不已!
这篇文章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讲效率,拖拖拉拉就会失败。回想我以前写作文,总不专心,写一篇文章写几句,就和别人聊几句,一篇文章下来,用去两个小时有多。而且时间用去了,可作文却没写好,有时还要被老师罚我重新写一遍呢。
妈妈经常批评我做事不讲效率,但我却是“意见接受,行动照旧”。所以总不见我有什么事是成功的,就拿这次的数算比赛来说吧,比赛前还跟同学夸下海口,说一定会赢他。比赛时,我发现他早就口算完,在仔细复查了,我却还有很多题没写完呢。成绩出来后,跟那个同学一比,真是望尘莫及啊,羞愧得我真想找个洞钻进出呢!嗨,都是拖沓这家伙拖后腿,我必须扔掉它!
记得周老师常鼓励我说:“快!快!快!不要像个老太太!”她讲课时还说,现在的社会是个讲求效率的社会,快人一步,理想达到。她不批准我参加学校的篮球训练是因为我做事拖沓,连作业也不能按时完成,要是我能合理安排时间,学会快速把事情办好,就一定能挤出时间去参加学校的训练。我听了,就像加满油的车子,充满了动力。我想,既然文中的小作者能学习训练两不误,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我也能行!我就向他学习,事事讲求效率,一定能跟我的挚爱——篮球天天在操场上并肩作战的。每个孤独的人,都渴望被需要。韩愈有言:“不知言之人,乌可与言;知言之人,默焉而其意已传。”于是,非常神往“默焉而其意已传”的“知言之人”的境界。
然而,谈何容易!
波兰作家雅-伊瓦什凯维奇说“谁若真想探究肖邦音乐的精神,理解肖邦音乐跟波兰有着何等密切的联系,谁就应悉心体会欧根·德拉克洛瓦所谓的蔚蓝的色调,它是波兰景色和在这大平原上诞生的艺术家的音乐的共同色调”,有几人真正领会得?王熙凤的“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的八面玲珑又有几人做得到?舒婷表述了“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的爱情观,同时她又明白“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魏征之所以能够让唐太宗一再纳谏,烛之武之所以能够“退秦师”,蔺相如之所以能够完璧归赵并且在渑池之会上争胜,与他们都是拥有三寸不烂之舌的“知言之人”大有关系!
这些音乐语言、文学语言、政治语言、外交语言,还都在人类语言的范畴,即使不能一目了然,反复揣摩总能得之。
面对非人类的语言,你能否做个“知言之人”呢?
竺可桢的《大自然的语言》熟悉吗?“几千年来,劳动人民注意了草木荣枯、候鸟去来等自然现象同气候的关系,据以安排农事。杏花开了,就好像大自然在传语要赶快耕地;桃花开了,又好像在暗示要赶快种谷子。布谷鸟开始唱歌,劳动人民懂得它在唱什么……花香鸟语,草长莺飞,都是大自然的语言。”你若“知言”,可以未雨绸缪。
刘亮程的《今生今世的证据》熟悉吗?“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村里的这些,都会说话,你若“知言”,那村庄就还是你的村庄。
劳伦斯《鸟啼》熟悉吗?“当大地还散落着厚厚的一层鸟的尸体的时候”,鸽子、斑鸠、画眉纷纷开始了它们的啼叫。作者明白:“无论人们情愿与否,月桂树总要飘出花香,绵羊总要站立舞蹈,白屈菜总要遍地闪烁,那就是新的天堂和新的大地。”这些鸟儿都是“向死而生”的主儿。你若“知言”,你对生活的感悟力就会不同寻常。
周晓枫的《斑纹》熟悉吗?蛇因为诱惑夏娃偷食禁果而被上帝惩罚,没有声带,没有听力,没有好的视力,没有四肢而只能用肚子行走。当他们的鳞环叠合在一起时,振动起来就像响板——这是一种罪恶的音乐,因为常常是发出攻击的前奏。如果你不“知言”,会有性命之忧。
其实,只要有心,有识,你就可以由“不知言”而“知言”。
做个“知言之人”,真好!
我一直相信,人在极端环境下所爆发出来的求生欲,往往不是来源于「我还没活够」,而是来于「还有人在等着我去照顾」。
看完《南极之恋》,我更加相信了这个道理。
一个傻兮兮的没有户外生存经验的土豪,凭什么能在南极经历过各种磨难还能生存下来?
就凭他有喜欢的人,就凭他被需要。
你也许觉得这是在开玩笑,那就当开玩笑吧,反正命运跟我们开过的玩笑也不少。
如果你也曾孤独过,你就会明白,「被需要」的感觉是有多好。
在无数个深夜,你曾拿起手机,想找喜欢的人说话,但你拿了又放,写了又删,发送又撤回,因为你怕。
你怕一厢情愿。
你怕你需要对方,但对方不需要你。
你是如此的怕打扰,以至于就连发一句“打扰了”,也觉得这句话本身也是一种打扰。
你是一根蜡烛,愿意用生命为她燃烧。
听起来很美。
但不凑巧的是,她的生活灯火通明,根本不需要被你这点微弱的烛光。
孤独,是烛光无处安放;相爱,是彼此燃烧照亮。
每个孤独的人,都渴望「被需要」。
在《无问西东》里,黄晓明抱着毁容的章子怡说了一大段情话,很多人被那段话所打动。
但我印象更深的却是黄晓明的另一句台词:「我有需要照顾的人」。
对一个人表达爱意,当然可以用千言万语,但如果仅用这一句「我有需要照顾的人」,也足够了。
《南极之恋》里也有很多戳动人心的台词,这些台词也在诠释什么是「被需要」。
比如男主富春对女主如意说的那句:「如意,我回来了」。
这句话太平淡,平淡到像樱桃小丸子的那句「我回来了」。
但正是这句话,给人一种回家的感觉,家是很暖的地方,而在南极,恰巧需要这份暖。
他每天出门寻找希望,后来才发现,屋子里的她才是希望。
所谓彼此牵挂,无非是外面的他想回家,里面的人在等他。
又比如「我怕风停,因为风停了就没声音了;但我又怕起风,风一起,身后的脚印就没了」。
这句台词把孤独和无助诠释得淋漓尽致。
在不见人烟的南极,你能听到的几乎只有风声,于是你希望有风作伴。
但是风一起,你又怕脚印消失而找不到回去的路。
这是一个矛盾。
所有的孤独患者都有这样的矛盾,他们的精神世界就像南极一样荒芜冰冷。
你渴望找一个人去化解孤独,但又怕找错了人,反而会更加孤独。
男女主角就是在这样一个孤独的环境里互相取暖,他们因为求生而走到一起,又因为走到一起而坚定了求生。
这部电影很暖,因为诠释了相濡以沫。
这部电影又很冷,因为相濡以沫的人最终还是要面临一个选择:要不要相忘于江湖?
世间最残忍的事,不是让你失望,而是先给你希望。
去看这部电影吧,如果你此刻幸福,看完你会更加珍惜。如果你此刻孤独,看完你会向往幸福。
愿你早日找到需要照顾的人,也愿你能早日被人照顾,更愿你从此不再望
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著作权侵权/影视作品/历史题材/实质相似
裁判要点
1.根据同一历史题材创作的作品中的题材主线、整体线索脉络,是社会共同财富,属于思想范畴,不能为个别人垄断,任何人都有权对此类题材加以利用并创作作品。
2.判断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从被诉侵权作品作者是否接触过权利人作品、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人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相似等方面进行。在判断是否构成实质相似时,应比较作者在作品表达中的取舍、选择、安排、设计等是否相同或相似,不应从思想、情感、创意、对象等方面进行比较。
3.按照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保护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即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对创意、素材、公有领域信息、创作形式、必要场景,以及具有唯一性或有限性的表达形式,则不予保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基本案情
原告张晓燕诉称:其于1999年12月开始改编创作《高原骑兵连》剧本,2000年8月根据该剧本筹拍20集电视连续剧《高原骑兵连》(以下将该剧本及其电视剧简称“张剧”),2000年12月该剧摄制完成,张晓燕系该剧著作权人。被告雷献和作为《高原骑兵连》的名誉制片人参与了该剧的摄制。被告雷献和作为第一编剧和制片人、被告赵琪作为第二编剧拍摄了电视剧《最后的骑兵》(以下将该电视剧及其剧本简称“雷剧”)。2009年7月1日,张晓燕从被告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购得《最后的骑兵》DVD光盘,发现与“张剧”有很多雷同之处,主要人物关系、故事情节及其他方面相同或近似,“雷剧”对“张剧”剧本及电视剧构成侵权。故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雷献和在《齐鲁晚报》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张晓燕剧本稿酬损失、剧本出版发行及改编费损失共计80万元。
被告雷献和辩称:“张剧”剧本根据张冠林的长篇小说《雪域河源》改编而成,“雷剧”最初由雷献和根据师永刚的长篇小说《天苍茫》改编,后由赵琪参照其小说《骑马挎枪走天涯》重写剧本定稿。2000年上半年,张晓燕找到雷献和,提出合拍反映骑兵生活的电视剧。雷献和向张晓燕介绍了改编《天苍茫》的情况,建议合拍,张晓燕未同意。2000年8月,雷献和与张晓燕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拍摄制作由张晓燕负责,雷献和负责军事保障,不参与艺术创作,雷献和没有看到张晓燕的剧本。“雷剧”和“张剧”创作播出的时间不同,“雷剧”不可能影响“张剧”的发行播出。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剧”“雷剧”、《骑马挎枪走天涯》《天苍茫》,均系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精简整编中骑兵部队撤(缩)编为主线展开的军旅、历史题材作品。短篇小说《骑马挎枪走天涯》发表于《解放军文艺》1996年第12期总第512期;长篇小说《天苍茫》于2001年4月由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张剧”于2004年5月17日至5月21日由中央电视台第八套节目在上午时段以每天四集的速度播出;“雷剧”于2004年5月19日至29日由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在晚上黄金时段以每天两集的速度播出。
《骑马挎枪走天涯》通过对骑兵连被撤销前后连长、指导员和一匹神骏的战马的描写,叙述了骑兵在历史上的辉煌、骑兵连被撤销、骑兵连官兵特别是骑兵连长对骑兵、战马的痴迷。《骑马挎枪走天涯》存在如下描述:神马(15号军马)出身来历中透着的神秘、连长与军马的水乳交融、指导员孔越华的人物形象、连长作诗、父亲当过骑兵团长、骑兵在未来战争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连长为保留骑兵连所做的努力、骑兵连最后被撤销、结尾处连长与神马的悲壮。“雷剧”中天马的来历也透着神秘,除了连长常问天的父亲曾为骑兵师长外,上述情节内容与《骑马挎枪走天涯》基本相似。
《天苍茫》是讲述中国军队最后一支骑兵连充满传奇与神秘历史的书,书中展示草原与骑兵的生活,如马与人的情感、最后一匹野马的基因价值,以及研究马语的老人,神秘的预言者,最后的野马在香港赛马场胜出的传奇故事。《天苍茫》中连长成天的父亲是原骑兵师的师长,司令员是山南骑兵连的第一任连长、成天父亲的老部下,成天从小暗恋司令员女儿兰静,指导员王青衣与兰静相爱,并促进成天与基因学者刘可可的爱情。最后连长为救被困沼泽的研究人员牺牲。雷剧中高波将前指导员跑得又快又稳性子好的“大喇嘛”牵来交给常问天作为临时坐骑。结尾连长为完成抓捕任务而牺牲。“雷剧”中有关指导员孔越华与连长常问天之间关系的描述与《天苍茫》中指导员王青衣与连长成天关系的情节内容有相似之处。
法院依法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对张剧与雷剧进行鉴定,结论如下:1.主要人物设置及关系部分相似;2.主要线索脉络即骑兵部队缩编(撤销)存在相似之处;3.存在部分相同或者近似的情节,但除一处语言表达基本相同之外,这些情节的具体表达基本不同。语言表达基本相同的情节是指双方作品中男主人公表达“愿做牧马人”的话语的情节。“张剧”电视剧第四集秦冬季说:“草原为家,以马为伴,做个牧马人”;“雷剧”第十八集常问天说:“以草原为家,以马为伴,你看过电影《牧马人》吗?做个自由的牧马人”。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13日作出(2010)济民三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驳回张晓燕的全部诉讼请求。张晓燕不服,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14日作出(2011)鲁民三终字第194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晓燕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4年11月28日作出(2013)民申字第1049号民事裁定:驳回张晓燕的再审申请。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雷剧”的剧本及电视剧是否侵害“张剧”的剧本及电视剧的著作权。
判断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从被诉侵权作品的作者是否“接触”过要求保护的权利人作品、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相似”两个方面进行判断。本案各方当事人对雷献和接触“张剧”剧本及电视剧并无争议,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两部作品是否构成实质相似。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中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即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不包括作品中所反映的思想或情感本身。这里指的思想,包括对物质存在、客观事实、人类情感、思维方法的认识,是被描述、被表现的对象,属于主观范畴。思想者借助物质媒介,将构思诉诸形式表现出来,将意象转化为形象、将抽象转化为具体、将主观转化为客观、将无形转化为有形,为他人感知的过程即为创作,创作形成的有独创性的表达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不仅指文字、色彩、线条等符号的最终形式,当作品的内容被用于体现作者的思想、情感时,内容也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但创意、素材或公有领域的信息、创作形式、必要场景或表达唯一或有限则被排除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必要场景,指选择某一类主题进行创作时,不可避免而必须采取某些事件、角色、布局、场景,这种表现特定主题不可或缺的表达方式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表达唯一或有限,指一种思想只有唯一一种或有限的表达形式,这些表达视为思想,也不给予著作权保护。在判断“雷剧”与“张剧”是否构成实质相似时,应比较两部作品中对于思想和情感的表达,将两部作品表达中作者的取舍、选择、安排、设计是否相同或相似,而不是离开表达看思想、情感、创意、对象等其他方面。结合张晓燕的主张,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判断:
关于张晓燕提出“雷剧”与“张剧”题材主线相同的主张,因“雷剧”与《骑马挎枪走天涯》都通过紧扣“英雄末路、骑兵绝唱”这一主题和情境描述了“最后的骑兵”在撤编前后发生的故事,可以认定“雷剧”题材主线及整体线索脉络来自《骑马挎枪走天涯》。“张剧”“雷剧”以及《骑马挎枪走天涯》《天苍茫》4部作品均系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精简整编中骑兵部队撤(缩)编为主线展开的军旅历史题材作品,是社会的共同财富,不能为个别人所垄断,故4部作品的作者都有权以自己的方式对此类题材加以利用并创作作品。因此,即便“雷剧”与“张剧”题材主线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因题材主线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且“雷剧”的题材主线系来自最早发表的《骑马挎枪走天涯》,不能认定“雷剧”抄袭自“张剧”。
关于张晓燕提出“雷剧”与“张剧”人物设置与人物关系相同、相似的主张,鉴于前述4部作品均系以特定历史时期骑兵部队撤(缩)编为主线展开的军旅题材作品,除了《骑马挎枪走天涯》受短篇小说篇幅的限制,没有三角恋爱关系或军民关系外,其他3部作品中都包含三角恋爱关系、官兵上下关系、军民关系等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这样的表现方式属于军旅题材作品不可避免地采取的必要场景,因表达方式有限,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关于张晓燕提出“雷剧”与“张剧”语言表达及故事情节相同、相似的主张,从语言表达看,如“雷剧”中“做个自由的‘牧马人’”与“张剧”中“做个牧马人”语言表达基本相同,但该语言表达属于特定语境下的惯常用语,非独创性表达。从故事情节看,用于体现作者的思想与情感的故事情节属于表达的范畴,具有独创性的故事情节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故事情节中仅部分元素相同、相似并不能当然得出故事情节相同、相似的结论。前述4部作品相同、相似的部分多属于公有领域素材或缺乏独创性的素材,有的仅为故事情节中的部分元素相同,但情节所展开的具体内容和表达的意义并不相同。二审法院认定“雷剧”与“张剧”6处相同、相似的故事情节,其中老部下关系、临时指定马匹等在《天苍茫》中也有相似的情节内容,其他部分虽在情节设计方面存在相同、相似之处,但有的仅为情节表达中部分元素的相同、相似,情节内容相同、相似的部分少且微不足道。
整体而言,“雷剧”与“张剧”具体情节展开不同、描写的侧重点不同、主人公性格不同、结尾不同,二者相同、相似的故事情节在“雷剧”中所占比例极低,且在整个故事情节中处于次要位置,不构成“雷剧”中的主要部分,不会导致读者和观众对两部作品产生相同、相似的欣赏体验,不能得出两部作品实质相似的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的规定,“雷剧”与“张剧”属于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两剧都有独创性,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
(生效裁判审判人员:于晓白、骆电、李嵘)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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