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厦门2名女生同居,产下一女!谁才是亲妈?两人吵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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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
近日,厦门一对同性伴侣争夺抚养权
一个负责供卵,一个负责生育
两人都说自己是孩子的妈妈
到底谁是孩子的母亲?
该如何确定亲子关系?
孩子究竟该由哪位妈妈抚养?
近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并宣判了
这样一起特殊的抚养纠纷案
昨天,从湖里法院了解到
这起案件是法院宣判的
全国首例
同性伴侣争夺抚养权案件
原告:“她只是代孕
我才是孩子母亲”
2019年3月小提联系了某生殖服务机构后,两人多次到医院进行前期检查、治疗,为接受试管助孕做准备。
不久后小提通过医学手段取卵,与购买的案外人的精子培育出胚胎。
五天后
该胚胎被移植到阿美体内,阿美怀孕。
2019年12月
阿美在厦门某医院产下一女婴
2020年2月
阿美将孩子抱走,并将孩子登记为其女儿,表示之后不再让小提接触孩子
被告:“我们是同性伴侣
孩子由我生育”
双方系同性伴侣关系,共同居住生活,生育小孩系双方经过协商后的共同决定,小提称阿美为其代孕完全是捏造事实。
“当时在共同生活居住期,做出由我生育小孩是我们双方共同的决定。”阿美说,当时双方还说好小孩出生后户口跟随阿美,并由双方共同抚养成人。
“孩子由我十月怀胎分娩孕育,我与孩子具有天然的亲子关系和浓厚的情感联系。”阿美坚持说,自己是孩子的母亲,而且孩子尚小,更需要阿美的哺育和陪伴,而小提跟孩子并没有坚固的情感和血缘联系,既不是孩子的母亲,亦不是孩子的父亲。
真相:双方系同性伴侣关系
无证据表明存在代孕协议
双方恋爱期间,阿美于2019年12月在厦门一家医院生育女儿丫丫(化名),丫丫出生医学证明上载明母亲为阿美,未记载父亲信息。根据小提与阿美之间的微信聊天内容可以确定,丫丫的孕育方式系双方在恋爱期间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决定,小提亦无证据证明其与阿美存在代孕协议。
判决:无法证明小提
与孩子具有血缘关系
本案中,虽然双方均确认丫丫系以小提的卵子与购买的精子培育成受精卵后,由阿美孕育分娩。但是,在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仅以双方确认或仅因丫丫具有小提的基因信息,就认定其与小提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因此,法院判决认为,小提诉求确认其与丫丫存在亲子关系,于理不合、于法无据。所以,针对小提的诉讼请求,法院均不予支持。
8月底,澎湃新闻暗访广州、深圳等地多家商业代孕公司发现,受疫情影响,到国外寻求代孕受阻,国内代孕中介机构订单明显增加,供卵者(业内称“卵妹”)补偿金、代孕妈妈佣金等费用也水涨船高。甚至有的代孕机构被查之后,换个地方“重操旧业”。
高价代孕、订单供不应求背后
牵扯出巨大的利益链
豪掷千金为买到孩子
中介从中赚取高利润
如果B超检测出是怀了女孩,这些代孕母亲会被强制流产。
然后重新怀孕,再次检查是否为男孩。
如果不是就继续流产,直到怀上男孩为止
强行多次流产,会对代孕母亲造成不可估量的身体伤害。
哪怕没有中介机构强行让代孕母流产,由于她们并非自然怀孕,出现流产、早产的风险概率,依然会比正常孕妇大得多。
而且代孕采用的是多胎妊娠,会导致妊娠合并症更容易发生专业医学解释其严重的后遗症可能包括:
流产、早产或胎膜早破、早产儿、胎停育、低出生体重儿、巨大儿、出生缺陷,新生儿和母亲死亡。
这就是代孕市场的现状,代孕妈妈的子宫是待价而沽的商品,孩子也只是一件可供挑选的商品。
代孕到底该不该合法化?
所以:任何出卖/出租身体的行为都不能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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