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书记员拒绝加班:若本人不能在经济方面给予家庭生活补助,那也应该在生活上给予家庭成员更多的陪伴!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
来源:法律人那些事、人民网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导读:无偿加班侵犯合法权益!且看法院书记员如何与领导沟通,十分精彩!
本人通过2018年海南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任书记员一职,于2019年5月23日入职XX人民法院,至今已有875天。在法院工作期间,本人一直是认真负责、仔细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正所谓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每一份收获都是我的辛苦劳动成果,也是我自身的价值体现。入职至今,每当季度底、结案月、年底甚至是节假日法院都有要求过加班,本人任劳任怨,无怨无悔,甚至在不要求加班时,根据自身工作内容也主动利用空余时间进行加班的情况。本人具有奉献精神,也接受偶尔的无偿加班,但本人认为,随着法院收案数每年不断地爆发式增长,这种奉献精神及无偿加班已经成为常态,以至于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毕竟本人上有父母、下有幼儿,到手月工资仅为3102.29元(最近半年),反而在海口市这种生活消费水平高的城市来说,3102.29元与本人所付出的工作不成正比。若本人不能在经济方面给予家庭生活补助,那也应该在生活上给予家庭成员更多的陪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对加班事项作出相关的规定。为更好的工作及实现自我价值,本人特向领导提出申请:加班期间给予加班补助或在2022年给予调休。希望领导慎重考虑本人的申请,并给予答复。在院党组给予明确各复前,本人拒绝无偿加班。
本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院党组,一份发布工作群。
特此申请。
申请人:…2021年10月14日延伸阅读:
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这些与“加班”相关的内容和每个职场人息息相关,对于有效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及劳动报酬权具有重要意义。
拒绝超时加班试用期被辞退
违反法律规定
张某入职某快递公司,试用期3个月,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以不通过试用期为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最终,仲裁委员会认为某快递公司的加班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并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
自愿签协议放弃加班费
显失公平被认定无效
张某入职某科技公司,月工资20000元,被公司要求订立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张某半年后离职要求支付加班费24000元,公司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最终,仲裁委员会认为协议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裁决公司支付加班费。
没有公司加班审批手续
也不能否认员工加班事实
吴某入职某医药公司,月工资为18000元。入职后,吴某按照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2020年11月,吴某离职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50000元,并出具了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但用人单位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最终,仲裁委员会认为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加班审批手续,并不影响对“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这一事实的认定,裁决公司支付吴某加班费。
单位擅自增加工作量
员工有权拒绝
张某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月工资3500元。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另一名离职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拒绝安排,公司将其辞退。仲裁委员会认为,某报刊公司超出合理限度大幅增加张某的工作任务,已构成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张某有权拒绝。最终,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有关负责人介绍,劳动者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益。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超时加班极易引发劳动争议,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谋求企业发展、塑造企业文化都必须守住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底线,应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激发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统筹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
- END -
❖ 欢 迎 分 享 到 朋 友 圈 ❖
推荐阅读: 2、“买一楼送花园”送了个“公共绿地” 业主要退房 法院这样判! 3、全国首例!一律师因未履行生效判决,被判拒执罪,吊销律师证! 4、官宣!个人住房房产税正式开征!税务局发文通知!税率:4‰,6‰! |
如果你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最高审判研究”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和“点赞”,拜托了!!
法律微信公号联盟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