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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阳阳 罗建利 田梦玲:​农业生产逻辑与差异化生产需求——基于农户分类视角的分析

郑阳阳等 农村金融研究 2023-10-24


农业生产逻辑与差异化生产需求——基于农户分类视角的分析

郑阳阳 罗建利 田梦玲

作者简介:郑阳阳,温州大学商学院讲师;罗建利(通讯作者),温州大学商学院教授;田梦玲,温州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引用格式:郑阳阳,罗建利,田梦玲. 农业生产逻辑与差异化生产需求——基于农户分类视角的分析[J].农村金融研究,2022(3):72-80.

「摘要」文章从经营规模和种植作物两个维度把农户分为四种类型,分析其生产逻辑与差异化需求。研究发现:农户农业生产逻辑包括分工逻辑(农业生产外包)、配置逻辑(土地流转、农作物选择和农业生产投资)、市场逻辑(市场融合度)。粮食作物种植小户主要需求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粮食作物种植大户主要需求是资金、市场、补贴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经济作物种植小户主要需求是市场,经济作物种植大户主要需求是资金、技术、劳动力、市场、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一二三产业融合。

「关键词」异质性;农户;农业生产逻辑;差异化需求


一、引言

了解农户现实需求是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前提。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其中,最为明显的是经营规模(小农户和规模化经营者)和经营类型(种植作物类型)。不同类型农户由于资源禀赋差异而呈现不同的行为逻辑,因此,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不能笼统地或不加区分地制定或实施推动农户发展的适应性策略,必须针对不同类型农户特征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那么,不同类型农户的农业生产逻辑是什么,其在农业生产中究竟有什么需求?

学者从不同视角分析农户的异质性,并分析异质性农户的行为差异。何安华等(2014)认为农户异质性表现为是否流转土地和是否加入合作社,发现租地农户培训的期望次数是不租入土地农户的1.04倍,加入合作社农户是不加入农户的2.11倍。赵丹丹等(2020)根据农户非农就业情况,将其分为纯农户、I类兼业户和II类兼业户,与纯农户相比,I类兼业户倾向于选择资本投入型耕地保护技术。进一步从经营规模视角来看,林乐芬、沈一妮(2015)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小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响应意愿,发现小农户是否参与更侧重人际关系、借贷耗费的成本、个体禀赋等因素,而规模农户更侧重于经营规模、土地流转等因素。张瑞娟、高鸣(2018)发现10亩及以下小农户的粮食生产技术效率高于10~100亩的种粮主体,100亩及以上种粮大户的技术效率明显高于100亩以下的种粮主体。

研究已经开始关注农户的规模差异,但缺乏对农户的进一步细分,即往往忽视农户最基本的生产特征—种植经济作物或者粮食作物。一般来说,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在利润、劳动力、市场等方面具有显著差异。对于小农户,由于种植作物不同,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技术采纳行为、政府补贴效应等有很大差异。而且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呈现较大的差异化需求,如种植经济作物的小农户对资金和劳动力的需求比种植粮食作物的小农户更强。而当前许多研究在分析小农户弊端时,多是分析种植经济作物小农户的弊端,如资金需求大、市场风险高、劳动力短缺等,而对于分析如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时,往往提出针对粮食作物小农户的政策建议,如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因此,必须了解不同类型农户的农业生产逻辑及其需求,才能制定有效的促进小农户发展的政策(李铜山、周腾飞,2015;王亚华,2018;张煜杉等,2020)。同样,对于大农户来说,种植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其对应的各自的农业生产需求也不尽相同。在研究过程中如果不加区分地分析,可能会得到与实际不相符的结论。如对绿色技术采纳行为的研究,如果不区分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农户,可能得出农户采纳比例较高的结论,而现实中可能绿色技术(如有机肥、喷灌滴管)更多是由经济作物农户采纳,在计量回归中着重分析收入、经营规模、农户特征等对绿色技术采纳的影响,但实际上很大程度只是因为种植作物的不同而产生差异。

基于此,本文从经营规模和种植作物两个维度对农户进行划分,构建农户分类矩阵,进而分析不同类型农户的农业生产逻辑及其差异化需求,以期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构建农户分类矩阵,分析不同类型农户的生产逻辑,理清当前农户生产行为;第二,分析不同类型农户的差异化生产需求,并探讨其具体原因;第三,从动态视角分析四种类型农户的演化趋势。


二、农户分类矩阵构建

农户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根据自身的个人禀赋、家庭禀赋和社会网络条件来决定“种多少”和“种什么”的问题。运用类型学(Typology)分析方法,从经营规模和种植作物两个维度划分农户类型。具体来说,本文把种植作物大致分为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水稻)和经济作物(蔬菜、瓜果、花卉、果品等)。而对于农户规模的划分,不同作物类型其规模也有差别,因此,在借鉴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许庆等,2011;高鸣,2017),考虑到中国农业的现实情况,本文把种植粮食作物农户经营规模大小的临界值定为30亩,经济作物定为15亩。由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发育比较成熟(排除机械化程度低的地方,如山区或落后地区等),经营规模小于30亩的粮食作物农户仍可以兼业,很少增加农业生产投资,而30亩以上的农户为了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生产成本,愿意增加机械投资,且其收入来源主要是农业,很少会从事非农工作。同样,对于经济作物的农户,15亩以下的其投资和雇工需求较小,而15亩以上的则投资和雇工需求较大。在实践中,许多农户会选择多元化种植,即由于粮食作物具有稳定的预期收益,而经济作物的风险较大,农户为了降低风险,会同时种植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如图1所示,农户大致可以分为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粮食作物种植大户、经济作物种植小户、经济作物种植大户、“粮食+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和“粮食+经济”作物种植大户六种类型,其中,前四类农户种植单一农作物,后两类农户同时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由于“粮食+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和“粮食+经济”作物种植大户同时具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种植户的特征(不考虑不同作物具体占比),其行为逻辑嵌入于种植单一农作物的农户之中,为了简化分析和避免重复,不对这两类种植户进行单独分析。本文着重分析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粮食作物种植大户、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和经济作物种植大户四种类型。其中,粮食作物种植小户是规模30亩及以下,种植粮食作物大户是规模30亩以上;经济作物种植小户是规模15亩及以下,种植经济作物的大户为15亩以上。


三、异质性农户的农业生产逻辑

根据上述农户类型,本部分进一步探讨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粮食作物种植大户、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和经济作物种植大户四种类型农户的农业生产逻辑及其背后的机理。

( 一 ) 分工逻辑

根据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分工使劳动者的生产活动集中于较少的操作上,有利于提高劳动熟练程度、节省劳动时间、促进技术的发明与运用进而增进劳动生产力。对于四类农户,经营规模和种植作物影响其分工逻辑。对于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由于其经营规模小,利润较低,单纯靠农业收入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生活成本,许多小农户主要从事非农就业,而目前社会发展也能够为农民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因此,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低,土地对于其增收和保障功能不断下降。同时,由于粮食作物种植小户把更多时间投入到非农就业,大部分农户会选择把农业生产的部分或整个环节外包给专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人。农业生产环节的外包也是随着非农就业程度的增加而增多,如从最开始的收割环节→耕种环节→田间管理→运输环节。对于粮食作物种植大户来说,其经营规模比较大,农业收入是其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经济,往往会购买机器设备,如大型收割机、大型播种机等,同时也会为其他农户提供农业服务,因此,粮食作物种植大户往往也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者。对于经济作物种植小户来说,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比较大。由于经济作物的许多生产环节无法实现机械化,整个生命周期都需要一定的劳动力,农户需要把大量的时间投入土地,很少有闲暇时间从事非农就业。此外,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大部分生产环节由自己完成,在农忙季节也需要雇工。对于经济作物种植大户来说,农业收入是其全部收入,在农业生产的不同环节都需要雇佣工人,人工成本是其主要的成本来源,如调研的烟叶种植户,烟叶的种植、田间管理、收获等环节都雇佣了大量劳动力,雇工费用占总成本的40%左右。并且其全部时间都投入在土地,没有闲暇时间从事非农就业。总体来看,对于种植粮食作物的小农户,土地的增收和保障功能下降,农业生产环节大量外包;而种植经济作物的小农户,土地具有较强的增收和保障功能,农业生产主要由自己完成。对于种植粮食作物的大农户,土地具有非常强的增收和保障功能,为了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农业生产交易内部化;种植经济作物的大农户,土地具有非常强的增收和保障功能,由于经济作物的机械化程度低,许多生产环节需要大量雇工。总之,不同的种植规模和农作物,其农业生产的分工逻辑不相同,土地对其增收和保障功能也不相同。

( 二 ) 配置逻辑

对于不同类型的农户,其在土地流转、农作物选择和农业生产投资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别。对于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绝大部分是在自有承包地耕种,不存在土地成本。由于其非农收入较高,因此,从事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比较高。但根据霍桑实验,人不仅仅是理性经济人,也是有情感、社交需求的社会人,由于当前耕种收机械化程度非常高,小农户农忙回家也成为一种“娱乐”或“休息”,可以说不存在机会成本。同时,由于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的收入来源主要是非农就业,其对农作物的要求是“去劳动化”,即选择种植机械化程度高、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发育成熟的农作物,如笔者调研的河南省许昌、平顶山地区,当地非农就业非常普遍,小农户普遍选择种植小麦和大豆。而且由于土地收益比较低,加上粮食作物耕种收的各个环节均能找到相应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人,粮食作物种植小户在农业生产设备方面几乎没有投资。对于粮食作物种植大户,其会转入一定规模的土地,相比于小农户会产生一定的土地成本。由于粮食作物的产量和价格比较稳定,为获得稳定、可预期的收益,规模种植户会种植粮食作物。同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经济,粮食作物种植大户往往会投资购买大型机械设备,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者。对于经济作物种植小户,由于其主要在自有承包地耕种,不存在土地成本。其在土地和外出务工两者选择时,当认为种植经济作物能够获得更大收益,则选择种植经济作物。但是,考虑到资金和风险因素,没有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这也使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很少雇佣工人。同时,考虑到经济作物具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农户更有动力采纳一些成本较低的新技术、新设备。对于经济作物种植大户,其转入较多土地,会产生一定的土地成本。由于经济作物的机械化程度较低,需要雇佣大量的劳动力,但会提高人工成本。同时,经济作物的利润比较大,其更有动力去采纳一些绿色生产技术。经济作物种植大户一般是具有一定资金和实力的个人或组织,有能力进行较大规模投资。如笔者在浙江调研的杨梅合作社,为使杨梅保持新鲜,合作社投资200多万元建设冷库。总体来看,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粮食作物种植大户、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在种植过程中较少雇佣工人,而经济作物种植大户需要雇佣大量劳动力,人工成本较高。由于粮食作物种植小户收入来源是非农收入,缺乏农业生产投资动力,而粮食作物种植大户、经济作物种植小户、经济作物种植大户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农业收入,往往会增加农业生产投资。

( 三 ) 市场逻辑

许多学者提出,当前我国存在“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小农户普遍存在信息滞后、讨价还价能力不足等问题,在大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颜廷武、王原雪,2013 ;柯炳生,2018)。基于此,相关研究提出通过加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超对接”或信息的有效供给来提高农户应对大市场的能力(许竹青等,2013 ;蔡荣,2017)。那么,现实中是否普遍存在“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基于调研实践发现,对于四种类型的农户,其与市场的矛盾各不相同。

对于粮食作物种植小户,土地规模较小,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比较小。据统计,在全国农民可支配收入中,种植业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比下降到18.8%,即土地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1/5(叶兴庆,2018)。因此,农业呈现“副业化”,没有动力去融入大市场。而且由于粮食作物尤其是小麦和水稻有国家最低收购价保障,农业价格波动对其影响甚微。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农户在小麦收割后,在田间地头直接销售,这样可以节省更多劳动时间从事非农就业。因此,粮食作物种植小户没有参与大市场的动力。对于粮食作物种植大户,农业收入是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由于经营规模较大,价格轻微波动也会对其总收入有较大影响,但是粮食作物价格有最低收购价保障,因此粮食作物种植大户受市场政策的影响较大。对于经济作物种植小户,经济作物价格主要由市场供需决定。由于经营规模小,市场把握能力差,目前很多经济作物种植小户盲目跟风种植,最后往往受到市场波动的损害,存在“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对于经济作物种植大户,一般是家庭农场、合作社或者农业企业,资金实力雄厚,抵抗市场能力较强,而且经营者一般都是当地的精英,能够对市场作出一定的判断和预测。但是,由于其经营规模大,经济作物的价格市场变幻莫测,往往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存在与大市场的矛盾。调研中发现,当前许多经济作物种植大户种植有机或绿色产品,其价格相对稳定。如温州市龙斯尔果蔬专业合作社,其产品质量比较好,销量也比较稳定。总体来看,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缺乏融入大市场的动力,粮食作物种植大户受市场政策的影响较大,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和经济作物种植大户存在与大市场的矛盾。


四、异质性农户的差异化生产需求

由于不同类型农户农业生产逻辑不同,其在农业生产中对资金、技术、劳动力、市场、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一二三产业融合等的需求也存在显著差异。

( 一 ) 粮食作物种植小户

粮食作物种植小户规模小、投入成本较低,非农就业收入较多,一般不存在资金缺口问题。目前农业比较收益越来越低,且呈现“副业化”状态,农户不会为增加较少收益而在土地上投入较多时间,缺乏技术采纳的动力(何秀荣,2018)。粮食作物的价格基本稳定,即便稍微波动对农户收入也影响甚微。目前国家实行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目的之一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而现实中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的补贴很少投入到耕地地力保护中。正如黄季焜等(2011)的研究,除了农机补贴,其他所有补贴同农业生产脱钩,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没有影响,对农民的增收影响有限,甚至抬高了地租,影响了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黄季焜,2018)。虽然一二三产业融合能够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但限于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的经营规模,其没有动力和需求来进行三产融合。由于粮食作物的机械化程度很高,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比较成熟,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的大部分甚至全部生产环节可以外包,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够有效地替代劳动力。因此,粮食作物种植小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和依赖非常大(高士然等,2020)。要做好粮食作物种植小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需要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而且,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可以有效地向小农户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虽然目前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有专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人,但是社会化服务很多都是由个人提供,其机器设备更新换代、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需要政府整合碎片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其整体实力,从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见表1)。

( 二 ) 粮食作物种植大户

对于粮食作物种植大户,虽然粮食作物的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但是仍需要大量的资金购买农资、大型农业机械设备等,资金需求程度很高。由于规模化经营可以实现规模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愿意进行农业投资,因此,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尤其是农机补贴可以促进粮食作物种植大户进行农业生产投资(黄季焜等,2011)。当自身没有充足农业机械设备情况下,粮食作物种植大户农业生产的耕种收和田间管理环节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非常大。同时,粮食作物种植大户受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比较大,但是农产品价格受到政府的宏观调控,农户对农产品市场的需求很高,往往却很难预测和判断政策市场。为了保证粮食作物种植大户的利益,需要保持农业政策的持续性、连贯性和透明性,一旦政策发生突变,粮食作物种植大户受到损害将是最大。如2016年,东北许多农户基于前期玉米临储政策仍然选择种植玉米,但当年实行玉米目标价格改革,许多农户受到损失。此外,由于粮食作物的机械化程度非常高,机器能够有效替代劳动,不需要较多劳动力或者雇工等。而且对于粮食作物,去除土地租金后每亩的收益比较少,粮食作物种植大户本身是通过规模化种植来实现规模经济。再加上价格受政策调控,很少能够实现“优质优价”,因此,没有动力去采纳新技术,除非这项技术能够明显的降低成本。相比于花卉、茶叶、果树等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的观赏价值和附加值都比较低,农产品主要卖给当地的粮所或者企业。因此,粮食作物种植大户一二三产业融合需求一般(见表2)。

( 三 ) 经济作物种植小户

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往往面临着非农就业和种植经济作物两种选择,选择种植经济作物是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判断。由于经济作物市场价格波动千变万化,往往不能有效地把握市场,而且,经济作物种植小户的产品销售渠道有限(李铜山、周腾飞,2015)。现实中,由于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在种植经济作物和非农就业两者之间比较容易切换,很多农户都因为经济作物价格不理想而很快转向非农就业。因此,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对市场的需求程度非常高,迫切需要了解市场行情。基于此,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段把农产品市场信息、价格走势和判断及时地传递给农民,宣传和讲解当前农业政策。同时,政府可以作为小农户与市场的“牵线人”,通过与电商、合作社、超市和大型农贸市场的对接,扩宽小农户的市场销售渠道。此外,经济作物的投入相对比较大,其资金和补贴需求比粮食作物种植小户大。但经济作物的利润比较高,消费者对绿色蔬菜也愿意支付较高的价格,经济作物一般能实现“优质优价”(周应恒、彭晓佳,2006)。因此,政府补贴会促进经济作物种植小户的农业生产投资,其也会主动采纳一些投资较小、能够增质增效的技术。为了增加收入,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可能会与合作社或企业等签订销售合同,对一二三产业融合也具有一定需求。由于经营规模小且是劳动力密集型作物,经济作物种植小户一般是自有劳动力,雇工较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较小(见表3)。

( 四 ) 经济作物种植大户

对于经济作物种植大户,其属于资本和劳动力密集型经营主体,农业投资较大,对资金需求程度高,补贴能够促进经济作物种植大户的农业生产积极性。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大户对新技术的需求程度也较高。同时,由于经济作物很多生产过程无法实现机械化,而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但是目前农村劳动力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比较缺乏。如在河南省调研的一种植大户,烟叶每亩投资4000元作物,在农忙时存在劳动力短缺问题,雇佣的劳动力大部分都是50~60岁之间的女性,男性则在60岁以上。在对浙江合作社的访谈中,合作社社长也表达了对现在和未来农业的担忧,现在年轻人不愿做农业,合作社缺乏高素质人员。

经济作物种植大户由于种植规模比较大,农产品价格的轻微波动都会对其收益产生重要影响,其有非常大的市场需求。因此,政府在及时传递农产品信息的同时,大力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或“农产品期货”等,以减少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对经营者造成的损失。在一二三产业融合方面,由于经济作物(茶叶、花卉、果树等)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通过延长产业链可以提高其附加值。经济作物种植大户对一二三产业融合具有较强的需求,即希望通过对农产品的深加工和品牌化来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而且通过旅游产业既能带动相关消费,也能宣传和扩大品牌知名度。如温州能仁茶叶专业合作社,建有茶叶加工厂和能仁书院,吸引周边市民前来参观旅游,将茶、旅游和传统文化相融合。对于登门拜访的客户,传授茶文化,“能仁”牌茶叶享誉当地。由于三产融合投资和风险比较大,政府需要在政策、资金、人才和规划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见表4)。


五、四种类型农户演化趋势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经营规模和种植农作物不同,四种类型农户的需求也不相同,如图2所示。对于小户来说,其规模小、投资较少,在非农就业和农业之间转换的交易成本很低,农业生产的各类需求也比较低。粮食作物种植小农户主要是非农就业,故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要求很高。经济作物种植小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业,对农产品市场需求很大。对于大农户,其规模大、投资大,在非农就业和农业之间转换的交易成本较高,农业生产的各类需求也比较多。种植粮食作物的大农户对资金、市场、补贴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较高,由于机械化程度高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对劳动力需求不大。由于产品价值高,种植经济作物的大农户在资金、技术、劳动力、市场、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一二三产业融合方面都有较大的需求。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一般偏好于上下游产业联系紧密、市场交换频率高的产品,种植经济作物的小农户由于规模小而缺乏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动力,而规模化经济作物种植户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有一定的实力和动力去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

当前,土地增收功能和保障功能不断下降,要素功能不断彰显,适度规模化经营成为提高中国农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叶兴庆,2018)。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多以及“农二代”对土地依赖和眷恋程度的降低、城市适应能力的增强,农户土地流转的比例越来越高,即小农户数量会不断减少。与此同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国家不断完善和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城市工商资本和乡村能人会越来越多的投资农业农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数量和规模会不断扩大。因此,部分种植粮食作物的小农户会转向规模化经营(向粮食作物种植大户或经济作物种植大户类型发展)。随着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多,小农户基于经济作物和非农就业两者之间的风险比较,一般会选择非农就业,这里不考虑小农户从粮食作物种植向经济作物种植转移的情况。对于种植经济作物的小农户,随着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而其标准化生产成本较高,对市场把控能力相对较弱,这部分小农户有两种发展趋势,一是扩大规模,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向经济作物种植大户类型发展);二是退出流转土地或者转向粮食作物,从事非农就业(见图3)。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虽然未来小农户数量会减少,考虑到我国农业人口基数大的基本国情,小农户仍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方式,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问题仍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另一方面,考虑到资本的逐利性,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规模化经营主体为了追逐更高的利润,可能会出现“非粮化”、“精英俘获”和“农民利益边缘化”等问题,这势必会影响粮食安全和损害小农户利益(吕运涛,2014 ;贺雪峰,2014)。


六、结论与政策

建议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是乡村发展的建设者和受益者,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不容忽视。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了解不同类型农户的农业生产逻辑及其差异化需求。基于此,本文从经营规模和种植作物两个维度把农户分为粮食作物种植小户、粮食作物种植大户、经济作物种植小户和经济作物种植大户四种类型,构建农户分类矩阵。研究发现,农户农业生产逻辑包括分工逻辑(农业生产服务外包);配置逻辑:(土地流转、农作物选择和农业生产投资);市场逻辑(市场融合度)。对粮食作物种植小户,主要需求是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粮食作物种植大户,其主要需求是资金、市场、补贴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对经济作物种植小户,主要需求是市场;对经济作物种植大户,主要需求是资金、技术、劳动力、市场、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一二三产业融合。未来部分种植粮食作物的小农户会转向规模化经营,种植经济作物的小农户一种是扩大规模,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另一种是退出流转土地或者转向粮食作物,从事非农就业。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第一,编制地区不同类型农户名录。在实施乡村振兴的规划时,要认识到农户异质性这一基本事实,摸清当地不同类型农户的数量和规模,以便充分掌握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第二,政策制定要考虑不同类型农户的生产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如对于粮食作物种植小户,要着重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粮食作物种植大户,要着重解决其资金、市场、补贴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问题;对于经济作物种植小户,主要解决市场问题。第三,在培育和扶持规模化经营主体的同时,要对其行为加以规范和引导,防治“非粮化”“精英俘获”和“农民利益边缘化”等问题,要注重保护小农户的利益。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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