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 郭梦恬:零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零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张恒 郭梦恬
作者简介:张恒,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统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郭梦恬(通讯作者),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统计学院。
引用格式:张恒, 郭梦恬. 零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机制与路径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22(12):11-19.
「摘要」当前,我国已实现9899万贫困人口绝对脱贫,正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大踏步迈进。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5G技术的广泛应用,“零工经济”通过算法更加高效地匹配供需,由此创造了更多的工作岗位,增加了零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尤其是近几年疫情期间,依托互联网发展起来的“零工经济”异军突起,在稳定就业和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零工经济”在释放增长潜能、稳定就业、增加收入等方面效果显著,但也存在劳动保障不健全、议价能力较弱等问题。在提高收入(做大“蛋糕”)、收入分配(分好“蛋糕”)方面,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和收入再分配理论,为“零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零工经济;共同富裕;收入再分配
一、引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二十大擎画了“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的宏伟蓝图。现今,我国9899万贫困人口已全部脱离绝对贫困,创造了人类发展历史上最伟大的壮举,正朝着共同富裕的道路大踏步前进。但我国居民收入仍存在结构上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了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促进收入公平,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探索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随着在线平台发展而崛起的一种全新经济形态——零工经济,以灵活的就业模式、丰富的就业渠道、多样性的从业门槛,满足了企业和求职者不同的需求,为实现共同富裕探索出一条全新路径。
二、文献综述
(一)零工经济的概念界定
国内外学者从多种角度对零工经济的概念进行过诠释,但尚未得出一致的结论。总结不同学者的研究,可以将零工经济分为传统和新型两种模式。
1.传统零工经济。一般来说,传统零工经济的概念是指雇主和雇员的两方短期雇佣模式,侧重于雇佣形式,而非经济形态,史上也称“短工”“帮工”“助工”等,现在更多地被称为“临时工”“小时工”“钟点工”等(蔡宁伟、张丽华,2021)。有部分学者将传统零工经济定义为独立工作者和企业基于短期工作或项目而签订合同的这一经济趋势(James et al.,2016)。
2.新型零工经济。进入互联网时代,传统零工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供需匹配,成为了互联网时代零工从业者,此时的零工经济表现出一些新特点,较传统两方的雇佣模式新增了第三方(唐开康、刘婧,2021),主要包括平台组织、派遣或外包公司、原雇主等,在雇主和雇员之间架起了一种沟通联系和双向选择的桥梁。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2020)在《互联网时代零工经济的发展现状、社会影响及其政策建议》中,将互联网时代的零工经济定义为“以网络平台为基础,以独立自主且有特定能力的劳动者为主体,以碎片化任务为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地点、方式灵活,最大程度实现供需匹配的新兴经济模式。”值得注意的是,区别于传统的零工经济短期性、项目性、季节性等特点,互联网时代的新型零工经济是基于互联网数字平台,实现供需的大规模匹配。吴清军、李贞(2018)将互联网时代灵活工作者的经济活动归纳为在线劳动力市场以及基于应用程序的按需工作,其工作通常基于平台产生的订单,每一个订单的完成都类似于一条虚拟的生产线。新型零工经济的空间多元化、时间弹性化以及用工任务化等鲜明特征吸引众多劳动者参与其中,形成了“零工经济”新业态。
(二)零工经济的发展情况
1.零工经济的兴起。张传勇、蔡琪梦(2021)认为,一方面,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技术发展促使消费和就业习惯发生变化,加之生活成本、信贷约束等因素的影响,共享与租赁消费逐步成为更多人的选择;另一方面,由于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升高,局部性失业和就业不足等现象创造了大量“零工”,这些未充分就业的劳动力处于闲置状态,渴望用劳动换取报酬,而互联网的普及将潜在的卖家或员工与潜在的买家或雇主联系起来,使人们可以随时随地享受基于网络的共享服务。
2.零工经济的全球发展。零工经济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经济危机带来美国失业率的大幅上升,同时企业亟需降低用工成本,由此便有了美国零工经济的发展契机,其作用在于降本增效。至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劳动力供应不足问题持续深化,零工经济迅速崛起,逐渐遍布全球。进入21世纪,随着IT技术领域的发展,零工经济逐步向行业纵深发展(《2022中国零工经济行业研究报告》)。据统计,美国零工经济参与人数超5300万,占美国劳动力的34% ;英国有10%的劳动者依靠零工经济谋生;澳大利亚有24.3%的劳动者以兼职形式通过零工经济获得收入。信息时代催生了零工经济交易平台的产生,Upwork作为全球最大的线上工作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商,为全球180多个国家的自由职业者和公司提供服务,其2020年盈利3.736亿美元;Fiverr为用户提供了强大的机器优化算法,帮助客户减少寻找时的摩擦和低效率,为全球160多个国家的约340万人提供服务,其2020年盈利1.895亿元。
3.我国零工经济的发展现状。随着互联网的逐步发展,我国零工经济呈蓬勃发展态势,市场规模快速扩大。灵活就业人群正逐渐从生活服务业、制造业等蓝领人群渗透到金融、IT互联网等白领人群,且整体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在近年国内就业压力加大、疫情持续的背景下,“打零工”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处于停业状态下的小微企业、被裁员劳动者们纷纷转向零工经济领域。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1年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预计到2036年,其规模将超4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正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2021年中国零工经济市场规模已突破8000亿元,2022年中国零工经济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万亿元,预计2025年中国零工经济市场规模将达到19780亿元。
4.零工经济的职位分布。新型零工经济不再是低端工作的聚集地,其已经愈发数字化、专业化。《2022中国零工经济行业研究报告》中对全球互联网零工经济职位进行了分析,其结论是:零工经济中占比最大的职位是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类,高达42% ;其次是多媒体和创意工作(21%)、写作翻译(13%)、销售和市场服务(12%)的零工职位。上述情况反映了传统零工经济与互联网零工经济的区别:传统的零工经济常常与高体力、低技能、低收入的职位联系在一起;而互联网零工经济已经实现了由体力到脑力、由低端到高端的转变,知识、创意、技能等要素占比显著提高。
(三)共同富裕相关研究
1.共同富裕思想的提出
1949年,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领导人最先提出共同富裕论,在此后多份文件中将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制度联系起来,并提出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共同强大的宏伟设想;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总结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明确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一,并提出了“先富论”,即“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此后,“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中均对“共同富裕”思想进行了重要阐释。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提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国要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就必须推进实现共同富裕(胡鞍钢、周绍杰,2022)。
在与时俱进的共同富裕思想的指导下,中国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不断前行,经济社会福利不断改善。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2.共同富裕与中等收入群体倍增战略
为实现共同富裕,国内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探索。一些学者提出中等收入群体倍增战略。王一鸣(2020)认为“在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基础上,再用15年时间也就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使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翻一番,将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远景目标奠定基础”。刘世锦(2022)把3口之家年收入在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人群定义为“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倍增就是用10~15年时间,推动这个群体由2018年的4亿人再增加4亿~5亿人,占总人口的60%左右。
在实践中,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作为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部署,在我国多个省份已开展实践。作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提出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50万元群体要达到80%,20万元~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其他部分省份也明确提出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2022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加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行动计划;安徽省也提出,要坚持共同富裕目标导向,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工程。
3.低收入群体共同富裕问题研究
当前阶段,中华大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富起来”的阶段性目标已经实现,但我国人群收入差距大、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较慢等问题仍然存在。檀学文(2020)提出建立相对贫困目标,制定多元的相对贫困标准体系,在实现共同富裕的总目标下,通过经济增长、人力资本投资、社会保障等战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杨立雄(2021)提出了低收入群体的共同富裕实现路径:一方面需要提升低收入群体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其劳动参与率,通过劳动实现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另一方面需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减轻低收入群体在医疗、生活照料、住房等方面的刚性支出压力;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对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
三、零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理论基础及影响机制
(一)理论基础
1.提高收入(做大“蛋糕”):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
按照经济学一般均衡理论(也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社会经济参与主体劳动力、企业、政府等,在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会出现相关要素闲置的情况,比如劳动力、时间、机器设备的闲置等。闲置资源意味着该要素领域未达到一般均衡,对其继续进行开发、共享和利用,不但可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而且可以拓宽个体收入来源,而零工经济就是通过再利用闲置资源增加收入来源的一种有效方式。
“零工经济”雇佣模式,颠覆了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合同的传统雇佣模式,工作时间更加弹性、工作地点更加自由、薪酬考核更加灵活。相关平台搭建供需匹配平台,为闲置劳动力提供交易市场。闲置劳动力可根据闲置时间、相关技能、个人爱好等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而企业可根据不同类别的岗位、不同的岗位要求、具体工作内容等寻找合适的零工。双方通过相关互联网平台系统自动匹配或手工搜索,匹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或用工需求,并借助在线视频进行面试签约,这种方式不但提高了供需双方的匹配程度,而且大大提高了闲置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在提高收入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的一般均衡(见图1)。
此外,零工经济可通过共享资源实现协同创新。以供应链金融为例,上下游供应商相关生产线、产品、材料等同质化严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闲置”。供应链企业可围绕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从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通过打造产业供应链平台,架构碎片化的交易信息、交易数据聚合在平台之上,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此举在提高供应链效率的同时,也可引导供应链企业信息资源、生产资源向协同创新方向转变,提高闲置资源的利用率。在零工经济的带动下,借助平台与互联网进行资源整合、资源要素分配从而达到协同创新效应,由此挖掘创造出更多的岗位需求,从而促进充分就业,助力共同富裕。
2.收入分配(分好“蛋糕”):收入再分配理论
共同富裕在提高整体收入水平的同时,还要提高个体收入水平。收入再分配理论秉承共享共赢理念,在提高整体收入做大高质量“蛋糕”的同时,通过各种调控分配工具分好高质量“蛋糕”。在促进社会经济增长的同时,要努力做到发展成果共享,使其更加公平合理地惠及全体人民。
收入分配理论,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外,还有第三次分配。初次分配以市场效率为原则,市场机制为主导;再分配是以社会公平为原则,政府机制为主导;而第三次分配则是以资源有效利用为原则,社会自发为主导。第三次分配本质上是通过社会和市场双重机制的影响,共同激发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共同富裕目标是每个个体共同享有,但绝不是“等靠要”“搭便车”等被动式富裕,必须发挥全社会力量,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缩小社会总体收入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持续内在动力。作为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部署,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在我国多个省份已开展实施。
(二)影响路径
零工经济这种新的工作范式的出现,通过市场化手段,调整优化社会人力资本,使得人力资本供需趋于动态平衡,人力资本市场达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真正实现人力资本的最优配置。在这种形式下,每一个劳动力资源、工作时间资源、企业资源等都得到了最优配置和最优利用,企业、个人和社会系统都达到市场一般均衡。
通过三次分配,可逐步调整高收入群体比例、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实现社会资源均衡,加快缩小贫富差距的步伐,加快推进共同富裕。而收入分配制度,借助社会和市场机制,能够更加精准、更加全面、更加快速、更加高效地配置资源。
1.“搭建市场+社会机制”,打造一站式零工经济综合平台
零工市场存在零工个人(C端)、岗位需求企业(B端)、政府监管部门(G端)等要素,需要借助市场力量,搭建G端监管下的C端和B端双向互动的一般市场均衡平台。它能为零工个人提供岗位匹配、就业培训、社保办理、保险、工伤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为企业提供职位发布、岗位匹配、工作考核、电子劳务合同、考勤管理等功能;为政府监管提供数据采集、岗位分析、监管处罚等一站式零工就业服务功能。该平台要具备操作便利、交易成本低、公平公正、信息真实、对接效率高等特点,既能帮助“零工用工”需求的零工和企业精准、快速、高效匹配零工,又能保障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2.零工经济激发内生动力,创造出更多的新的岗位需求
近年来,以人工智能、大数据、5G为基础的技术更新飞速迭代,网红经济等产业链日渐清晰,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不断涌现。随着各种互联网平台以及新兴产业的发展,衍生或激发出大量的岗位需求,而这些岗位既包括传统岗位线下转线上,又包括一些零碎、灵活、非固定工作地点等要素新创造出的工作岗位。2019年至2021年,人社部分4批发布包括无人机驾驶员、电子竞技员、工业机器人操作员等在内的56个新职业。可见,新业态不断催生出新职业、新岗位。
3.零工经济环节就业波动,促进人力资本市场动态均衡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尤其是受近年来疫情反复的影响,零工经济对稳就业、促就业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零工经济不但衍生出众多的就业岗位,而且还起到了缓解就业压力的作用,成为劳动力市场的“缓冲剂”。零工经济成为新生代的就业选择,一定程度上符合新的就业观。从企业用工性质看,外资企业本身灵活的工作模式与零工经济自身灵活的就业时间契合,随着外资企业的不断发展以及零工经济的不断完善和规范,两者的匹配度会越来越高,对零工经济的需求将有增无减;民营经济则出于对成本的控制,全职成本明显高于零工,其对零工经济灵活就业形式、灵活就业时间、灵活用工的认知度也将不断提升;央企国企虽受限于体制限制,但随着年轻人就业观的改变,也会逐步接受并融入零工经济。除此之外,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大幅外流,大城市聚集效应明显,城市就业压力陡增,零工经济这一全新的就业范式,在接纳了大量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同时,也大幅提高了新生代农民的收入水平。零工经济以其灵活式就业、弹性工作时间的有事,有效地减缓了外部环境变化对社会就业的影响。
4.科技发展助零工经济增加收入,调整社会收入分配
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赋予零工更方便快捷的工具和技能,满足其多层次、多方位的就业需求,不但可提高就业的广度,还可以提高单位劳动力的生产效率,从而带动劳动性收入增长。零工经济的作用在县级市突出表现为向低技能劳动者、家庭妇女提供新的就业机会,也促进了高技能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提高(何晓斌、石一琦,2021)。
四、我国零工经济发展特征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2)以及其他相关研究文献,从不同角度对“零工经济”“共享经济”给出了各自的定义。本文认为,零工经济是共享经济的重要部分。共享经济是从资源优化整合角度,强调提高社会资源效率,而零工经济是从就业角度,强调自由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匹配关系。
(一)国内零工经济快速发展
1.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带动零工经济进入快车道
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国内外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数字经济在基础设施、生产要素、服务方式等方面具备与传统产业不同的全新特点。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达到了45.5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39.8%。数字经济年均增速高达15.9%,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一方面,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零工经济的发展模式也在改变,当前的零工经济带有强烈的数字化特点,随着大数据、5G等技术的快速应用,通过线下中介或关系人等方式获取工作岗位信息的零工比例快速下降,取而代之的是通过线上(手机APP、平板电脑、PC端等)随时随地匹配工作。这种方式无论是效率还是真实性保障方面都大大提高了。与此同时,零工与企业的雇佣合同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由固定的、具有显性特征的合同关系变为灵活的、隐性的市场化合同关系。另一方面,数字经济背景下的零工经济是一种灵活弹性经济,零工方和企业方都具备灵活弹性的特点,劳动供给方(零工)需要实时获得岗位需求信息,劳动需求方(企业)需要提供实时的岗位需求信息。
2.零工经济市场规模增长迅速,释放增长潜能
在大数据、人工智能、5G快速发展的推动下,互联网平台快速创新迭代的步伐也在加快。与此同时,当前就业观念的改变导致越来越多的就业者选择“灵活就业”,成为“零工经济”主要参与者。在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下,“零工经济”异军突起,并在稳定就业和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零工经济打破了地理空间的限制,新技术、新岗位的分解和整合,让劳动力分工更加精细化、层次化、多元化,带来生产效率极大的提高。当前,从一线大城市到县域市场,零工经济均为当地的服务业发展带来了强劲动力,也激活了发展潜力,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一股清流。
根据《2019中国县域零工经济调查报告》,县域市场有零工收入的人群占52.27%,35.11%的县域零工工作与互联网相关。2020年零工经济增量对GDP增量的贡献高达22%,日渐成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零工经济以较低的就业门槛、灵活的工作时间、相对优厚的薪酬,为县域空闲劳动力提供了充裕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
3.零工经济涉及多元化岗位,促进稳定就业
从就业形势来看,零工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就业形态,成为传统就业岗位的有效补充,它大大增强了就业的灵活性,吸引了大量的闲置劳动力。与此同时,一些比较新兴的产业是零工经济的主要发力点,在这些领域劳动力无法满足产业发展,通过“零工经济”的带动作用,可以在不同行业新增大量就业岗位,推动更多的人实现灵活就业。
疫情背景下,加之线上互联网的发展催生出新型就业机会,零工市场涉及的行业面逐步扩大,快递、交通、医疗、家政、装修等居于行业前列,原本在这些领域拥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甚至以全职“网约”或兼职的方式,借助互联网平台,按需匹配,自身价值得到有效挖掘,实现更充分的就业。2021年,网约车用户、在线外卖用户分别达到3.97亿人和4.7亿人。以在线外卖为例,随着新冠疫情的持续局部爆发,疫情防控措施趋于常态化,由此衍生出的各种线上服务需求爆发式增长。人们日常消费习惯潜移默化中被改变,原来线下的服务被转移至线上,甚至某些领域的线上服务自动激发出线上需求,以外卖、网络约车为代表的线上服务订单量爆发式增加(见图2)。
(二)零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时代的零工经济虽然起步较晚,但增长速度极快,在平台政策不完善、法规监管不健全的当下,零工经济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1.平台层面:劳动保障是难题,相关权益保障不足
零工经济从业者缺乏就业保障。他们并不像全职员工一样与工作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大多数是短期的合作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零工经济从业者虽然有较好的就业灵活性,但是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容易出现收入危机或失业的状况。另外,从业者的知识产权难以保护。零工经济从业者对其创作的内容享有知识产权,但互联网时代信息内容的易传播性,导致盗版抄袭等现象层出不穷,许多从业者的知识产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各类“原创之争”屡见不鲜,如歌曲创作、照片拍摄、短视频制作等领域,已经出现了较多的纠纷案件。
2.业者角度:议价能力较弱,难获金融服务
一是零工经济受不可控因素影响,较固定工作岗位来说,其收入波动性较大。零工经济从业者在相关平台上匹配到工作之后,其最终成交与否受价格、距离以及买方意愿等因素影响,现实中有部分从业者都曾经历对方拒收工作内容的情况,且问题反应的通道不顺畅。据调查,抖音内容创作者收入稳定度调研平均数值仅为2.45(1表示极度不稳定,7表示非常稳定,数字越大收入的稳定性越高),体现出零工经济从业者收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是缺少工会等组织支持,从业者议价能力较弱。零工经济平台上从业者众多,且个体势单力薄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而平台与需求方往往掌握着更多的资源和信息。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零工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对于福利薪酬、权利等议价能力较弱,甚至多数情况下只能被动接受。快递从业人员占零工经济从业者的比重较大,中国邮政快递员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占75.07%,半数快递员每天工作时长超8小时。
三是零工经济从业者本身收入的不确定性,导致其难以获得有效贷款支持。零工经济从业者整体较年轻,资产积累少且赚钱能力较弱,无法提供稳定的收入流水,这导致大多数银行对其贷款意愿较低;同时,零工从业者往往是遇到了家庭变故、看病开销、养家糊口等困难,才会选择金融贷款,但又由于学历、家庭背景等因素的影响,难以获得良好的金融服务。
3.用工者角度:用工主体不固定,管理培训成本高
零工经济在改变人们消费习惯的同时,劳动关系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地位、责任等也在改变。从平台角度,零工提供者来自第三方,平台只是搭建桥梁,促成劳动力供需双方的匹配,这就造成了对于劳动力双方责任认定含糊不清的客观现实。零工权利义务的模糊化或界限不清,使得零工在具有独立性、自主性以及灵活性的同时,也将企业应尽的责任和零工的权力外部化,责任和权力不对等使得大部分情况下不得不由其自身来承担各种社会风险。
另外,从业者与雇主之间多为临时性、短期内的合作关系,企业的内部培训成本较高或无培训,只能靠个人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同时没有明确的职业上升通道,从业者缺乏学习动力,自身发展受到限制。
五、政策建议
“零工经济”在释放增长潜能、稳定就业、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效果显著,但也存在劳动保障不健全、议价能力较弱、供求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需要从政策、从业人员、行业等维度共同努力,使得“零工经济”成为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引擎。
(一)法规与时俱进,补齐制度短板
一是加快出台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为“零工经济”保驾护航。对零工经济模式中的劳动关系进行认定,加强其保障力度,寻找一条既能推动零工经济向上发展,又能保护各方权益的法律路径;数字经济背景下,零工人员依赖各种渠道的线上岗位信息,一些黑中介正是抓住这一点,发布大量虚假招聘信息、进行网络诈骗等,且零工人员未与雇主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在劳动过程中遭遇无故辞退、克扣工资等劳务纠纷时常发生。因此,要加大对企业的执法力度,提高企业的违规成本。严厉打击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打破零工人员与用工企业之间不对称的信息障碍,加强对零工市场的监督管理,推进零工市场制度化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平台自身也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背景审核和准入,严格审查从业人员资质,最大程度解决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加快管理体制的创新,重视对“零工经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二)加强政府引导,加大政策鼓励
一是政府及监管部门要主动转变思路。政府要主动进行前瞻性研究,积极引导能够促进就业、提高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有助于共同富裕的经济业态发展。通过数字经济、互联网平台等,发挥政府的信息优势、组织优势、管理优势,引导“零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引入信息化手段,借助“互联网+”、大数据、5G等技术,增强零工经济岗位供需匹配的有效性。同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拓展职业规划、企业管理、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二是政府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零工经济”发展。在零工经济爆发式增长的当下,把握互联网平台等技术创新带来的机遇,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为从业者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和社会保障,有效提高“零工”者的收入。
(三)从严监管平台,探索长效机制
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应从严监管各类“零工经济”相关平台,尤其是要防止互联网形成“一家通吃”的垄断局面。数字化发展背景下,各种互联网平台层出不同,“得数据者,得天下”的现象十分普遍。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服务大厅、政务大厅、基层服务平台等线下场所和招聘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多形式发布求职招聘信息,为零工经济供需双方架起“信息桥梁”。要避免资本的过度投机,从而扰乱竞争市场,形成数据寡头,进而形成个别互联网平台垄断的局面。此外,从行业角度看,为从业者提供各类保护措施是一种长期投资,要制定相应的市场规范,避免低效率以及过度竞争带来的恶性循环,更加有效地促进共同富裕。
(四)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逐步衍生出技能型、专业型、创意型等零工经济,为零工人员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成为提高零工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渠道。“数字+”型企业相关岗位对零工人员技能和职业素质要求不断提高,零工人员必须达到一定水平或具备专业资格证书尚可胜任。对此,一方面,政府要搭建培训平台,制定行业培训标准,积极引导零工人员参加基本的职业技能培训。对于热门、紧缺的职业,要扩大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先培训再上岗;另一方面,整合政府、社会和企业资源,打造具有专业性、综合性的培训服务平台,为新型零工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者。同时,政府要为这类培训平台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并加强监管。
此外,要加强对个人维权手段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帮助零工人员了解自身权益,提高他们的维权和安全意识,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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