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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 王琴:数字金融与城乡融合发展——基于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和科技创新的三维中介机制

李敬 王琴 农村金融研究 2023-10-24

数字金融与城乡融合发展——基于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和科技创新的三维中介机制

李敬 王琴

作者简介:李敬,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琴,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引用格式:李敬, 王琴. 数字金融与城乡融合发展——基于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和科技创新的三维中介机制[J].农村金融研究,2022(12):20-31.

「摘要」数字经济背景下,有关数字金融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系探讨已成为各界共同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基于2019年全国23个省份1402个县的截面数据,利用多重中介模型系统研究了数字金融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与机理。结果表明:从全国范围来看,数字金融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在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仍成立;不过,该效应主要体现在数字金融发展与普及速度更快的东部地区,以及城乡发展差距更大的西部地区。此外,数字金融可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人力资本和促进科技创新等渠道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为更好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论文提出要持续高质量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好中介变量的渠道作用,并且要平衡区域之间的数字金融发展。

「关键词」县域;数字金融;城乡融合;作用机制;多重中介模型


一、引言

中国城乡关系在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后,正加快迈向城乡融合新征程。从本质上看,尽管城乡融合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维度,但其中最关键的融合枢纽在于经济(刘赛红等,2021)。这是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融合是生态融合、社会融合、文化融合和政治融合的基础保障。推动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将为城乡生态、社会、文化及政治建设提供经济支撑,为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需要发挥金融的渗透作用,在改革、转型、创新三个层面推动城乡的要素互动、地位平等和空间共融(温涛、陈一明,2020)。所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分别有41处、13处提及金融;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把“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可见,党中央对金融深度赋能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有更高期待。然而,从客观现实来看,由于中国金融资源配置长期偏向于城市,农村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中科院相关数据显示,“三农”金融存在超过3万亿元的需求缺口,超过40%的资金短缺农户难以获得信贷支持。城乡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失衡严重制约着农村发展(李树、鲁钊阳,2014),不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为此,如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水平,化解城乡金融资源不均衡配置的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国政府于2015年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以期通过对全社会各阶层特别是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提供公平和便捷的金融服务,达到纾解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失衡之目的。与此同时,随着数字科技的兴起、发展和不断嵌入普惠金融领域,与数字经济高度契合的数字金融应运而生。随着数字金融向农村地区的持续渗透,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那么这会对城乡融合产生什么影响?背后的作用机制怎样?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其在支持城乡融合的过程中又存在什么问题?系统研究以上问题,对中国高质量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打通城乡融合发展的梗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学界对城乡融合发展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城乡融合发展的本质与内容。就本质而言,城乡融合发展就是通过将乡村和城市置于公平的、公正的、开放的发展环境中,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共生的城乡命运共同体(许彩玲、李建建,2019),包括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等值化、城乡公民权利平等化、城乡要素流动自由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均衡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多方面内容(魏后凯,2020)。其二,城乡融合发展的评价体系。早期,城乡融合评价的主要维度有空间融合、经济融合和社会融合三个方面(张新林等,2020 ;丁焕峰等,2021),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原有评价体系已无法体现新时代背景下的城乡融合发展特征。继而,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要素配置、生态环境等维度不断被引入城乡融合评价体系(付海英等,2006 ;叶璐、王济民,2021 ;张海朋等,2021),提高了评价的全面性和前瞻性。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构筑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新格局,离不开数字金融的强力支撑。研究者们多是基于城乡收入差距的角度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周利等(2020)使用中国劳动力追踪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数字金融发展可以通过降低门槛效应、提高金融可得性,有效缓解城乡收入差距。张勋等(2021)进一步采用实证研究发现,数字金融发展通过提高农户的工资性收入和农业经营性收入,使其整体收入得到提升,从而改善社会收入分配状况。Zhang etal.(2020)使用中国家庭调查数据同样得出了数字金融具有收敛城乡收入差距的结论。不过,也有学者指出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及区域异质性在数字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中起着调节作用,使得数字金融发展并不一定会收敛城乡收入差距,而是存在门限效应(梁双陆、刘培培,2018;张贺、白钦先,2018)。在此基础上,还有学者探寻了数字金融通过何种渠道来影响城乡融合发展。张勋等(2019)的研究表明,数字金融发展可以带来创业机会的均等性,推动城乡收入均衡化,进而实现社会包容性增长;杨伟明等(2020)的研究表明,数字金融发展既能通过激发创业创新,又能通过促进经济增长,助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马威、张人中(2022)则从居民教育协同的视角讨论了数字金融的广度与深度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可见,在考察数字金融影响城乡融合的中介机制中,既有研究已进行了极有价值的探究,但仍有值得进一步拓展之处。而本文基于县域层面,从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和科技创新的复合视角考察数字金融与城乡融合之间的关系,深化了对二者之间关系的认识。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推进了数字金融与城乡融合之间的研究向县域层面拓展。推进城乡融合最大的难点、重点与着力点都在县域。受研究数据限制,既有研究很少从这一尺度来讨论。本文基于2019年全国23个省份1402个县的截面数据,考察数字金融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效应,这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其二,基于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和科技创新三维视角,探寻了数字金融促进县域城乡融合提升的多元渠道。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人力资本和促进科技创新,对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重大。当前探究数字金融影响城乡融合的渠道中,鲜有研究从这三个方面着手。本文基于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和科技创新的复合视角,利用多重中介模型验证数字金融影响县域城乡融合提升的中间渠道,找到了数字金融实际作用的优化通道,这为进一步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路径选择。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数字金融对城乡融合的直接影响

数字金融发展对城乡融合具有直接推进作用,主要是通过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展数字农业保险新模式三种机制实现。

首先,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国金融发展长期呈现“二元结构”,金融资源主要向城镇集聚,而农村面临严重的“金融排斥”(黄红光等,2018)。城乡金融资源的非均衡配置,难以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金融服务需求,不利于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而数字金融能通过有效弥补传统金融模式的缺陷,显著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主要体现在:一是数字金融凭借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能够拓宽金融机构的信息来源,有效缓解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并提升金融机构对农户的放贷意愿(董晓林等,2021);二是数字金融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提供金融服务,对农村金融供需两端成本降低都能起到促进作用,使得农户原有被限制的经济活动能够得到金融支持(王修华、赵亚雄,2022);三是在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时,数字金融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将变得“有利可图”,盈利性的保证有助于促进金融资源向农村流动。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的提升,一方面能促进农民增收,优化城乡收入分配格局;另一方面可增强农民的“市民化”意愿,摆脱“半工半农”式的“钟摆式迁移”现象(丁忠民等,2017)。

其次,创新涉农金融服务产品和模式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近年来,“工农互促、城乡互动”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城乡人口、资金、技术等要素的双向流动持续增强,城乡产业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良好格局逐渐形成,有力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在此背景下,这对农村金融赋能城乡融合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基于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ABCD”技术的发展,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提升增值服务覆盖面(星焱,2021),以便利化、低成本、可持续的服务方式,满足乡村产业振兴中的多元化金融需求,为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创造新机遇。譬如,农业银行打造了融合“惠农e贷”“惠农e付”“惠农e商”三大服务功能的“惠农e通”平台。其中,“惠农e贷”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结合的模式开展信贷工作,及时识别并掌握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的金融需求;“惠农e付”通过打造多元化支付方式,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便捷高效、有温度的资金结算服务;“惠农e商”则遵循“统一平台、多种模式”的思路,致力于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电商+金融”的综合服务。

最后,发展数字农业保险新模式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稳定农民收入的一种有效手段(Farzaneh et al.,2017),其在促进各类资源合理配置、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Zhang et al.,2020)。然而,传统农业保险定损定险方式需花费较高的人力成本,这不仅有碍于保险公司的商业可持续性发展,而且不利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温涛、陈一明,2020)。因此,各地区积极探索数字科技在农业保险中的应用,提升农业保险理赔和服务效率。例如,四川崇州以农民为主体,以产业为依托,借助卫星监测、遥感应用等前沿科学技术,建立了“大数据+”的新型保险模式。该模式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成效,已为10类农户试点蔬菜价格保险提供风险保障超9.30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简言之,数字农业保险新模式既能增强保险机构风险防范及应对能力,又能提高农户收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还能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筑牢保险屏障。

综上,提出研究假设H1:数字金融发展对城乡融合具有直接促进作用。

(二)数字金融对城乡融合的间接影响

1.数字金融发展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对城乡融合的间接影响

产业结构升级能够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与机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生产率更高的二三产业,进而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周佳宁等,2019)。而数字金融则通过支持产业结构升级间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作为数字科技和金融行业深度融合的产物,数字金融能通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范围,提高居民投资理财的收益,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为扩大居民消费及促进消费升级创造有利条件(杨伟明等,2021),而居民消费升级则会从需求端进一步助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其次,创业导向会产生新兴业态新的产业,在产业结构升级中发挥着引领作用(王勇、张耀辉,2022)。数字金融通过弥补传统金融的缺陷,赋予有需求、有能力而缺乏资金的各类创业主体便捷获得金融服务的能力,有助于其更好地开展各类创业创新活动(谢绚丽等,2018),从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最后,数字金融基于数字技术的支持,能以便利化、低成本、可持续的服务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使得金融资源能更好地助力当地产业结构升级。

由此,提出研究假设H2:数字金融发展通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驱动城乡融合。

2.数字金融发展通过人力资本提升对城乡融合的间接影响

人力资本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能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李海金、焦方杨,2021)。而数字金融则通过加速人力资本提升间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数字金融的发展有益于改变居民的传统思维方式,提高其对数字金融的认知程度、接受程度及使用程度,加强自身学习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改善人力资本水平(胡伦、陆迁,2019)。同时个体在学习数字金融相关知识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更先进的教育思想与教育方法,引致其对更高质量的教育需求,进而可能增加其对子代的教育投入(刘魏等,2021)。另一方面,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是弥补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本。据统计,2020年各类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累计达到1010万人,带动农村新增就业岗位1900多万,而且创业项目中85%以上属于三产融合类型。但是,目前返乡下乡创业者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非常严峻。数字金融依赖于数字科技的发展,可精准分析、研判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过程中的风险,以更便捷的方式满足其在创业过程中的融资需求,进而吸引更多人员返乡下乡创业。

据此,提出研究假设H3:数字金融发展通过加速人力资本积累驱动城乡融合。

3.数字金融发展通过科技创新能力对城乡融合的间接影响

科技创新在乡村振兴中具有强大引领作用,能提升乡村自主发展能力,为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范斯义、刘伟,2021)。而数字金融则通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间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科技创新活动面临着较高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具有高风险、长周期、高投入等特征(龙小宁,2018),因此,科技创新的主体尤其是城乡中小微企业在进行科技创新时面临着较高的资金约束。而数字金融的发展能够通过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约束,为农户、中小微企业等城乡创新主体提供融资支持,促进创新主体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领域。此外,数字金融能够凭借其网络化、智能化和数字化的特点,为创新主体搭建更广阔的合作交流平台,促进创新主体之间加强协作,密切金融机构与创新主体之间的交流,降低信息不对称,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走向市场。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数字金融的发展不仅有利于其提升债务融资规模,而且有助于其抑制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侯世英、宋良荣,2020),最终纾解其财政收支压力,从而将更多的财政预算投向教育和科研领域,增强其调控创新的能力。

鉴于此,提出研究假设H4:数字金融发展通过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驱动城乡融合。

本部分的直接与间接影响假设可以用图1直观表示。


四、研究设计(详见原文)


五、实证结果分析(详见原文)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为了考察数字金融与县域城乡融合的关系,同时准确评估其背后的作用机制,本文采用2019年全国1402个县(市、旗)的截面数据,利用多重中介模型进行了大量且系统的分析。研究表明,数字金融显著提高了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不过,数字金融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促进效应存在区域异质性,该效应主要体现在数字金融发展与普及速度更快的东部地区,以及城乡发展差距更大的西部地区。最后,从中间机制来看,产业结构升级、人力资本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分别解释了数字金融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综合影响的6.67%、5.48%和16.44%。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列为一项重要内容,表明党中央对金融深度赋能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有更高期待。作为数字科技和普惠金融深度融合的产物,数字金融凭借其特殊的技术属性、较弱的金融排斥、较低的运行成本等优势,在助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杠杆作用和引导作用。就目前的数字金融现状和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而言,本文的研究发现具有多重政策启示。

首先,要持续高质量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数字金融能够显著促进县域层面的城乡融合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挖掘普惠金融与数字技术的契合点,持续推进金融行业高质量向数字化转型,让县域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都能平等、便捷地享有金融服务,真正做到“普”与“惠”的包容性特征,进而实现以更优的金融环境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其次,要充分发挥好中介变量的渠道作用。除了直接促进作用,数字金融还可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人力资本和促进科技创新等渠道助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所以,要推动城乡产业深度融合,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提供产业支撑;要支持更多青年人返乡下乡就业创业,为加速城乡融合夯实人才支撑;要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为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注入新动能。

最后,要平衡区域之间的数字金融发展。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数字金融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促进效应存在区域异质性,即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这是因为东部地区数字金融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远强于中西部地区。据此,为进一步缩小区域之间的县域城乡发展差距,应重点扶持和鼓励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数字金融建设,以达到平衡数字金融发展之目的。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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