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构建城市“4S”服务体系丨《成都市加快提升低空飞行服务能力培育低空经济市场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及其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 7月12日,四川成都市经信局就《成都市加快提升低空飞行服务能力培育低空经济市场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及其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措施》包括完善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低空飞行服务枢纽城市、拓展低空市场应用场景、做强低空产业支撑四个方面共13条。其中提出,创新构建城市“4S”服务体系,建设低空飞行器“4S”服务之城,对实际建成低空飞行器“4S”服务体系并实际提供服务1年以上的运营商,按实际投入总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8月12日。「低空经济观察」将《措施》内容摘录如下。
(一)加快建设低空地面基础设施。将低空地面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与城市更新,在城市新区、新建园区、试点示范片区等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在城市建成区等按照“因地制宜”原则,支持建设通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枢纽起降场、eVTOL起降场、无人机起降点等低空基础设施。对投资建设低空地面基础设施,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的企业,按实际投资总额(不包含航空器及软件系统采购)的50%给予资金补贴,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二)加快建设低空信息基础设施。依托智慧蓉城建设,逐步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低空智联网。鼓励企业围绕北斗短报文(RDSS)、5G-A(通感一体)、卫星互联网、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等技术,建设低空智能信息基础设施,提供低空通信、导航、定位、监视、识别、气象、反制等服务。对投资建设低空智能信息基础设施,并实际提供服务1年以上的企业,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资金补贴,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四)建立“蓉易飞”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国家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改革试点区成果,支持建立分级分类的低空非管制空域“蓉易飞”低空航线体系(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成都市内,其中省内航线距离不低于50公里,跨省航线距离不低于300公里)。鼓励飞行运营类企业积极申请开通航线,对上年度取得载人或货运航线审批并实现商业化运营的企业,按省内航线30万元/条、跨省航线100万元/条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支持低空飞行器研制企事业单位开展“蓉易飞”试飞验证活动,按年度实际试飞支出的50%给予试飞企业资金补贴,单个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五)创新构建城市“4S”服务体系。鼓励低空飞行器飞行基地积极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开展低空飞行器及零部件销售、飞行培训、售后服务、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全域统筹布点打造低空经济一体化销售网与服务网,建设低空飞行器“4S”服务之城。对实际建成低空飞行器“4S”服务体系并实际提供服务1年以上的运营商,按实际投入总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六)开发低空保险服务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物流、载人、城市管理等低空商业应用险种,扩大低空飞行器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建立低空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绿色通道,探索开展低空“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试点,构建涵盖试验验证、商业运营、消费服务的全产业链保险服务体系,提升商业场景契合度。对投保低空飞行器新产品首保的飞行运营类企业,按年度总保费的20%给予资金补贴,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
(七)提升低空安全监管效能。支持建立一体化指挥体系架构,提升快速预警、精准识别、有效处置的低空安防能力,加强飞行活动、数据信息、公民隐私等安全管理。鼓励企业研发高效、精准的无人机方位自动检测、通讯导航阻断、数据链路干扰等反制系统、设备。对成功研发低空反制产品并实际投入应用,且产品经认定符合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要求的企业,按产品实际销售总额分别给予研制和应用单位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八)推动物流配送规模化应用。支持构建低空物流“干—支—末”网络,推动大型无人机支线物流连线组网与新兴场景无人机配送应用大规模落地。对开通无人机低空物流配送航线并实现商业化运营的企业,按机型与架次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补贴。支持探索无人机空中配送、智能网联无人车与服务机器人地面配送“多式联运”的空地融合服务新模式,打造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示范,解决低空经济“最后一公里”难题。对成功打造空地融合服务模式,并实现市场化运营的服务提供商,按年度服务营业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奖励,单户服务商仅享受一次。
(九)探索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鼓励开展eVTOL、直升机等低空飞行器在空中交通中的应用示范,支持航线运营商面向低空经济消费用户建立“飞行积分”体系,按照消费次数、消费金额、消费里程等进行积分,积分可直接兑换用于二次低空经济消费的消费券。对成功打造“飞行积分”体系,并面向用户实际开展兑换业务的运营商,按年度“飞行积分”兑换费用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补贴。
(十三)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适航取证。支持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eVTOL等低空飞行器研制企业积极申请低空经济领域行业资质许可、市场准入和适航认证。对获得中国民航局型号合格证(TC)、标准适航证(AC)、生产许可证(PC)的企业,按照eVTOL航空器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3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同一型号仅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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