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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球密码简报(第12期)丨美CRS聚焦加密常识—就大众关心问题发布专题报告

方 婷,赵婧琳 苏州信息安全法学所 2022-07-03

2016年9月28日,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CRS)发布一项报告《加密:常见问题解答》(Encryption: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其中明确了加密相关的技术概念与加密使用,并围绕加密与执法的辩论展开了政策讨论。本报告指出,围绕加密与执法的辩论可简化为两种具有争议的观点: 

一种观点是支持构建尽可能强大的密码系统,许多科技公司、行业协会、安全专家和公民自由与人权组织都支持此种观点;

另一种观点是支持在必要时经过司法当局批准有权访问密码系统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执法机构都持此种观点。

基于此,一项既包括授权执法部门访问加密数据,又同时保持强加密的提案(2016年《加密法案》)被提出,旨在缓解实践中对执法部门获取加密数据的担忧。然而,这一提案破坏了加密系统的构建方式,因为它在系统中引入了一些超出用户直接访问权限的特殊访问权限,导致对手能够绕过有限访问的保护措施,对正在使用的数据和系统造成损害。本报告最终提出针对加密辩论的政策回应主要包括:第一,继续允许法院制定关于加密的判例法。第二,提高政府调查和提取数字证据的能力。第三,建立特殊的访问机制,例如后门、提供解密明文等。第四,建立强制披露制度,通过立法强制规定提交加密密钥的解密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刑事处罚。



报告评述


随着加密技术的普及和广泛应用,引发了加密与执法的争论,即加密是否直接导致了执法风险?是否导致进入“执法监控的黑暗时代”?如前所述,加密给执法和国家安全带来了挑战。强加密有时会阻碍执法部门收集数字证据,并限制其对犯罪活动进行物理搜查的能力。但另一方面,弱化加密将引发更多犯罪、国家安全威胁、政府的信任危机等。
对应上述争议观点,部分学者认为政府远未进入黑暗时代,而是享受“监控的黄金时代”。Swire和Ahmad认为,新技术大幅度促进了政府监控。例如,从手机位置跟踪数据到以电子邮件、消息和社交媒体日志形式保存的大量信息。“物联网”将为政府监控创造更多目标,而且大部分数据将始终保持未加密状态。但是,执法部门认为元数据将永远无法取代实际内容的调查或证据价值;元数据可能足以将犯罪嫌疑人置于犯罪现场,但不足以证明该人确实实施了犯罪。由此可见,现代密码战争再次出现的原因在于加密已成为设备上的默认设置,以及服务商提供端到端加密并对云存储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加密。例如,2014年,Apple宣布将对使用iOS 8移动操作系统的设备进行默认加密;Google将加密设为其Android操作系统的默认设置;2014年,WhatsApp宣布将使用端到端加密。

针对加密辩论的政策回应还需综合考量隐私保护、国家安全、产业发展、科技利用、供应链全球化等多方面的影响因素。

一方面,针对建立特殊的访问机制,例如后门、提供解密明文等。首先应当考虑有关“动态数据”与“静态数据”所涉及的不同问题。针对静态数据而言,其存储在用户设备还是云中?如果需要建立特殊的访问机制,这种例外访问将仅适用于企业自己的产品,还是要求企业也应当阻止不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应用程序。例如,对于Apple仅需提供iOS设备及其iMessage服务的访问权限,还是必须禁止Telegram或Signal等第三方安全消息应用程序的使用?同时,例外访问程序需要政府对设备进行物理访问还是同样允许远程访问?

其次,应综合考量隐私与安全问题。合法利用漏洞能否替代合法访问?合法访问要求是否能够兼顾安全与隐私?消费者需求是否将驱动公司进行加密?实践中,美国针对如何实现合法访问要求,提出三种方式:一是技术创新。例如美国之前旨在构建的密钥托管系统以及强制性生物特征加密,因为生物特征属于物证,其不受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保护,因此可以兼顾用户安全与执法调查目的,但仍不能解决端到端加密问题。二是允许用户选择。例如设置“紧急访问模式”,这将使公司能够在设备死机或丧失工作能力时解锁设备或解密通信。消费者首次使用设备或服务时,服务商将提示消费者确定是否使用“紧急访问模式”还是使用端点或端到端加密。三是产业激励措施。例如政府建立的公私合作模式,由产业专家和政府合作解决密码、技术和执法访问等相关问题,加强密码研发与投入。

另一方面,针对建立强制披露制度的政策回应,旨在减少安全漏洞,减少企业、消费者、执法机关的经济负担,减轻执法监控的滥用,实现个人信息安全与国家安全之间的价值权衡。对此,2018年,澳大利亚颁布《2018年电信和其它立法修订案(协助和访问)》,旨在强制本地和国际技术服务提供商与执法部门以及情报部门合作调查犯罪活动和恐怖分子活动,法案规定执法部门和情报部门可提出三种请求:技术协助请求(TAR),提出请求的框架,包括为自愿协助的企业提供补偿;技术协助通知(TAN),强制企业在能够提供协助的情况下提供协助,例如解密通信内容;以及技术能力通知(TCN),强制企业在预期会收到TAN或TAR的情况下开发新的解密技术能力。


       本期简报对报告中加密技术的概念、使用,加密政策的应对与权衡等内容进行了翻译整理。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寰球密码法律政策发展动态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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