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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培养国际商法硕士项目(第二十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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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E


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

合作培养国际商法硕士项目(第二十期)

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培养国际商法方向(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法学硕士项目(LL.M.)于2005年获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MOE31SG1A20040519O)。本项目采取“上海—新加坡”双城双校园办学模式,授课地点分别在新加坡和上海两地进行,全部课程以英文讲授,学制为一年,完成学业后授予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目前两校已顺利合作举办了十九期,项目运行效果良好,生源质量稳步提高,国际影响力逐年扩大。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注重培养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系统并扎实掌握国内外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应用能力,具有扎实的涉外法律实务应用技能并能通晓国际规则,从事国际法律事务并能捍卫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专业卓越人才。



2

课程设置

本项目为全英文授课,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由新加坡国立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学制安排:

第一学期(7月至12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就读(包括一周假期, 期末考试在11-12月);

第二学期(次年1月至5月)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就读(考试在3月及5月)。


★部分项目课程 ★

(供参考,以实际安排为准)

01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NUS

02

NEW REGIONALISM IN INTERNATIONAL TRADE

03

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CENTRAL BANKING

04

APPLIED ACCOUNTING AND FINANCE FOR LAWYERS

05

INTERNATIONAL AND COMMERCIAL TRUSTS LAW

06

CORPORATE INSOLVENCIES IN CHINA 

07

CHINESE COMPANY AND CAPITAL MARKET LAW

08

COMMERCIAL CONFLICT OF LAWS

09

TAXATION ISSUES IN CROSS-BORDER TRANSACTIONS

10

PRIVATE EQUITY AND VENTURE CAPITAL: LAW AND PRACTICE

11

BUSINESS TORTS

12

PRINCIPLES OF COMPETITION LAW


点击以下网址获取课程信息:

https://law1.nus.edu.sg/student_matters/grad_prog/reginfo_llmibl.html



3

申请及录取条件

1.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 已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或法学专业大四在读学生(含辅修,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者)

(2) 已获得法学或法律硕士学位;

(3) 在读法学或法律硕士研究生。


2. 英语成绩

托福 100 分或雅思 7.0 分以上

要求详见:https://law1.nus.edu.sg/admissions/admin_requirements.html

注意:雅思6.5分及以下不符合今年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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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和申请费

1.学费约为16万人民币;

2.申请费约为人民币 500 元,请在网申结束后按提示要求缴纳申请费




5

奖学金及实习安排

学习成绩优异的同学,将有机会获得奖学金资助以及在国际知名律所机构实习的机会。



6

网上申请与电子材料提交

 1.网上申请时间:

自 2023年 9 月 15 日至 2023年 10 月 31日 11:59分(东八区时间)


 2.申请步骤:


  申请人必须先在网上完成注册,注册地址:

  https://inetapps.nus.edu.sg/GDA2/Home.aspx


  网申链接:https://law1.nus.edu.sg/admissions/app_periods_forms.html


  网申操作指南详见:


 3.电子版材料清单:

    (1)网申系统信息登记表(申请人签字并附上护照照片);

    (2)护照复印件;

   (3)经公证的成绩单及翻译件,或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及翻译件;

    (4)成绩排名,累计平均分数(注明最高GPA);

    (5)经公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翻译件(学校盖章的在读证明及翻译件);

    (6)托福或雅思成绩;

    (7)带有照片的简历;

    (8)两份学术/专业推荐信;

    (9)个人陈述;

    (10)缴费凭证;

    (11)请信息表Excel表格形式(附件1)。


附件1:第二十期中新合作项目申请信息表



具体材料要求请扫码获取




4. 电子材料提交时间:自 2023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今年将不再接收纸质材料请在网申的同时将上述文件电子版按顺序发送至admission@ecupl.edu.cn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新加坡国立大学项目申请材料”,文件按顺序打包,未按规定发送者、逾期申请或不发送邮箱者视为无效申请。



5. 如果在 10 月31 日之后有更新的语言成绩或者其他材料需提交,申请人可在 11 月 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者邮寄方式送达至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申请人应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标明10位数字的NUS申请号码,例如:2023XXXXXX。


备注:如有任何纸质文件遗失,以NUS申请系统接收的的申请材料为准。



7

复试与录取安排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进入复试名单,申请人请及时查收邮箱,收到复试通知后,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形式参加复试,录取意向书拟于 2024年 3 月开始分批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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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电话:021- 62071979 熊老师

邮件咨询:2730@ecupl.edu.cn

网址:https://iec.ecupl.edu.cn/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

Email: lawGradadm@nus.edu.sg



编审 | 徐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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