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培养国际商法硕士项目(第二十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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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
合作培养国际商法硕士项目(第二十期)
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培养国际商法方向(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法学硕士项目(LL.M.)于2005年获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MOE31SG1A20040519O)。本项目采取“上海—新加坡”双城双校园办学模式,授课地点分别在新加坡和上海两地进行,全部课程以英文讲授,学制为一年,完成学业后授予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目前两校已顺利合作举办了十九期,项目运行效果良好,生源质量稳步提高,国际影响力逐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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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本专业注重培养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系统并扎实掌握国内外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应用能力,具有扎实的涉外法律实务应用技能并能通晓国际规则,从事国际法律事务并能捍卫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专业卓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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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本项目为全英文授课,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由新加坡国立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学制安排:
第一学期(7月至12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就读(包括一周假期, 期末考试在11-12月);
第二学期(次年1月至5月)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就读(考试在3月及5月)。
★部分项目课程 ★
(供参考,以实际安排为准)
01 |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NUS |
02 | NEW REGIONALISM IN INTERNATIONAL TRADE |
03 | 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CENTRAL BANKING |
04 | APPLIED ACCOUNTING AND FINANCE FOR LAWYERS |
05 | INTERNATIONAL AND COMMERCIAL TRUSTS LAW |
06 | CORPORATE INSOLVENCIES IN CHINA |
07 | CHINESE COMPANY AND CAPITAL MARKET LAW |
08 | COMMERCIAL CONFLICT OF LAWS |
09 | TAXATION ISSUES IN CROSS-BORDER TRANSACTIONS |
10 | PRIVATE EQUITY AND VENTURE CAPITAL: LAW AND PRACTICE |
11 | BUSINESS TORTS |
12 | PRINCIPLES OF COMPETITION LAW |
点击以下网址获取课程信息:
https://law1.nus.edu.sg/student_matters/grad_prog/reginfo_llmib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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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及录取条件
1.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 已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或法学专业大四在读学生(含辅修,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者);
(2) 已获得法学或法律硕士学位;
(3) 在读法学或法律硕士研究生。
2. 英语成绩
托福 100 分或雅思 7.0 分以上
要求详见:https://law1.nus.edu.sg/admissions/admin_requirements.html
注意:雅思6.5分及以下不符合今年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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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和申请费
1.学费约为16万人民币;
2.申请费约为人民币 500 元,请在网申结束后按提示要求缴纳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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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及实习安排
学习成绩优异的同学,将有机会获得奖学金资助以及在国际知名律所机构实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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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与电子材料提交
1.网上申请时间:
自 2023年 9 月 15 日至 2023年 10 月 31日 11:59分(东八区时间)。
2.申请步骤:
申请人必须先在网上完成注册,注册地址:
https://inetapps.nus.edu.sg/GDA2/Home.aspx
网申链接:https://law1.nus.edu.sg/admissions/app_periods_forms.html
网申操作指南详见:
3.电子版材料清单:
(1)网申系统信息登记表(申请人签字并附上护照照片);
(2)护照复印件;
(3)经公证的成绩单及翻译件,或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及翻译件;
(4)成绩排名,累计平均分数(注明最高GPA);
(5)经公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翻译件(学校盖章的在读证明及翻译件);
(6)托福或雅思成绩;
(7)带有照片的简历;
(8)两份学术/专业推荐信;
(9)个人陈述;
(10)缴费凭证;
(11)申请信息表Excel表格形式(附件1)。
附件1:第二十期中新合作项目申请信息表
具体材料要求请扫码获取
4. 电子材料提交时间:自 2023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今年将不再接收纸质材料,请在网申的同时将上述文件电子版按顺序发送至admission@ecupl.edu.cn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新加坡国立大学项目申请材料”,文件按顺序打包,未按规定发送者、逾期申请或不发送邮箱者视为无效申请。
5. 如果在 10 月31 日之后有更新的语言成绩或者其他材料需提交,申请人可在 11 月 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者邮寄方式送达至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申请人应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标明10位数字的NUS申请号码,例如:2023XXXXXX。
备注:如有任何纸质文件遗失,以NUS申请系统接收的的申请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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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与录取安排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进入复试名单,申请人请及时查收邮箱,收到复试通知后,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形式参加复试,录取意向书拟于 2024年 3 月开始分批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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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电话:021- 62071979 熊老师
邮件咨询:2730@ecupl.edu.cn
网址:https://iec.ecupl.edu.cn/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
Email: lawGradadm@nus.edu.sg
编审 | 徐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