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团中央、最高检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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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情况,公布首批40家试点单位名单。
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新闻办)主任
新闻发言人 王松苗 主持
最高检第九厅负责人通报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与团组织联合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情况
未成年人司法要求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干预、人格甄别、行为矫正、社会观护、技能培训等工作,帮助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尽快走出困境、正常生活,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使其走上正途、回归社会。
未成年人司法亟需社会力量尤其是专业力量支持。2018年,最高检和团中央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检工作,有效支持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和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推动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 史卫忠
接下来,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与共青团组织密切沟通配合,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无缝衔接。
二是注重研究制定社会支持体系相关工作规范,推动专业力量培训培育机制。
三是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争取在未保法中对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做出规定。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负责人介绍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安排
共青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多年来积极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比如,配合全国人大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及网络平台等。
由于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程序比普通案件多,涉及心理抚慰、回访帮教、社会融入等环节,对未成年人开展工作要求更加细致、耐心,检察官办案任务很重。从国际惯例和基层实践看,引入专业社会机构和力量可以有效提供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基础性支持。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 王锋
团中央和最高检此次合作,经过联合评审论证和综合考虑,确定在全国40个地区首批开展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给予经费支持、政策配套和工作保障,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
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是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理念和诉讼程序,推动建立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重要一步。接下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深化合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试点内容,总结试点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二是将研发符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努力提高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公布首批试点单位名单
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8〕4号)下发后,各省级检察院、团委积极组织申报。
经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联合评审论证,拟在北京市海淀区等40个地区开展首批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等40余家社会服务机构实施项目。
共同发布10个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典型案(事)例
10个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典型案(事)例
链接多方力量
综合救助受侵害的孩子
检团共建帮扶平台
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实施精准帮教
天才少年由“黑客”变“白客”
引入司法社工
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
坚持个性化帮教
帮助涉罪少年重圆梦校园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
有效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跨省协作共同帮教
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多部门联动
及时救助困境儿童
建立青少年维权长效机制
及时救助困境未成年人
依托专业力量
积极探索保护处分制度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北京青少年社工研究院执行院长 席小华
有关负责同志和社工专家还就开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意义、共青团参与该项工作的优势、社会工作者在该项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筛选试点单位的标准、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专业化规范化共享化建设的计划等回答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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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邹粮平
校审 | 李天国 张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