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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疫苗管理法》表决通过:违法构成犯罪的从重追究刑责!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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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6月2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这部法律将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背景小读


疫苗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手段。长期以来,我国的疫苗对疾病防控取得世界瞩目成就,比如,新生儿乙肝病毒携带率下降到1%以下,2002年起进入维持“无脊灰野病毒状态”。


目前,我国共有45家疫苗企业(10家为国有企业,35家为民营或外资企业),批准上市的疫苗共66个品种,国有企业主要承担一类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供给,外资和民营企业主要承担二类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供给。


近年来,长生疫苗事件、金湖疫苗过期事件、石家庄疫苗掉包事件等,把疫苗置于风口浪尖,引发公众的恐慌和信任危机,不打疫苗,或者是不打国产疫苗的声音一度占据舆论主流。


国家实施免费疫苗注射,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不能因为出现问题,就动摇国家疾病防控体系根基。健全规范的行业管理制度,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努力方向。


去年9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


11月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将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疫苗管理法律。


相信相关法律政策的出台,将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进行统筹整合,特别是增强可操作性、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来源:微信公众号“团中央权益部”(ID:TuanLaw)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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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 | 张

编辑 | 张子煜(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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