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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你啊!”法官劝你醒醒吧,直击灵魂三问……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离婚诉讼中,有一个不成文的期间叫做“六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只要不是因为家暴重婚、吸毒赌博、遗弃虐待等恶性事件起诉离婚的,法官通常都会劝你:


第一次起诉?过六个月再来吧!


有无原则性矛盾?冷静六个月!


性格不合?给你六个月再想想!


  当然,我也常常在六个月之后,看到一对对熟悉的面孔又来到法庭。



  我养你啊!

法庭劝你醒醒吧


看过《我的前半生》吗?我天天在法庭上看。


一个硕士学历的姑娘,毕业后在家做全职妈妈。七年之痒后,老公出轨起诉离婚,彼时她已35岁。


这样的姑娘,我每周能见仨,他们有个共同特点:都会像柳飘飘一样被那句“我养你啊”感动得一塌糊涂。


然而法庭上的情况是怎样呢?男人说,孩子归我,你没有钱,没有抚养能力。你没有房子,孩子没地方住。你没有上海户口,孩子上不了学……



“我养你啊”,法庭劝你醒醒吧!


现代社会,婚姻已经从“圈养型”演变为“合伙型”:它是经济的共享、责任的共负、风险的共担。


选择做全职妈妈本身无可厚非,但无论何时要保有走出家门说干就干的能力,否则将来一拍两散时可能连后路都没得退。


婚姻应该是做加法甚至乘法,而不是做减法。你创造了多少价值,法律替你保护。倘若你连生存能力都没有,法官也做不了你的超级英雄。


最后,姑娘哀求我:我没有住的地方,不判离行不行?


我可以帮她争取半年的时间,但我希望这段时间,她用来反省这段关系,而不是寄希望于对方继续养她。否则,这次不判离,那六个月之后呢?


 嫁给爱情?

这不是结婚的充分条件


我见过一对不怎么般配的伴侣。


女方月薪3万,男方月薪4000,这本就是双方父母不看好的一段婚姻,现在女方要离婚,男人不肯。我提了一个尖锐的问题:你们的经济悬殊如此之大,如何平衡家庭关系?


男方无辜地说,当初她说嫁给了爱情,如今她却嫁给了钱。女方冷笑一声:你说的嫁给爱情,就是我为你付了三年房租,你却连一只包包都送不了我?


男方不说话。我相信那一刻,他心中已过万重山。


其实,问题的根源不在于钱,也不在于爱,而在于三观不合。


姑娘想实现财务自由过上更优质的生活,而男人只想平淡蜗居,择一人爱一生。你不能说姑娘错,因为世界那么大,她想去看看。你也不能说男人错,因为采菊东篱下,他想见南山。


但两个人在一起,也许就是个错。



“嫁给爱情”,是我听过最扯的鸡汤。


爱情是恋爱的必要条件,但绝不是结婚的充分条件。恋爱恋的是现在,是一道文科题,有华丽的辞藻就行;结婚结的是未来,是一道理科题,要合并同类项,三观同频共振才能对抗时间的印记。切不可把理科题当文科题做。


休庭时,男方诺诺地说:我对她是一片真心,不判离行不行?


我可以帮他解围一次,但我希望这次解围后,他能反思双方价值观的错位,而不是舔舐枉薄的自尊。否则,这次不判离,那六个月之后呢?


 从一而终?

请你回答灵魂三问


法官们偶尔也会讨论:人为什么会出轨?临床医学称,两性相吸时,荷尔蒙最长只能分泌18个月,这或许是人容易见异思迁的生物学依据。


作为学法之人,我不喜欢站在道德的高地谴责人性。但最可悲的是一方除却巫山不是云,一方非要寻求彼岸繁华三千,从此化作山水不相逢的恩仇。



所以,在你即将与同一个人朝夕相处50年,甚至更长时间之前,你需要向自己发出直击人性的三问:


一问自己是否能够从一而终?

      二问面对偶然闯入生活的那个光彩照人的姑娘,能否在欣赏和爱情之间画一条分界线?

      三问如果你在思想上开了小差,能否在行为上及时止损?

 

如果你自己都不笃定答案,请慎重考虑一下是否要上婚姻这趟车。


婚姻不是云雨之欢,是荷尔蒙消退后的一茶一饭,彼此忠诚是游戏规则。两个人的热闹和一个人的精彩都很好,但你不要走进游戏却觊觎墙外的芬芳,退出游戏又想品尝屋内的热汤。


影视剧里的婚姻是美好的,现实中的婚姻是平淡的,法庭上的婚姻是糟糕的。


在我心中,这些糟糕的婚姻是否还有得救?作为法官,我给你六个月,是分是合,看你的造化。


作为普通人,我相信:对的人,一辈子都很短。错的人,六个月都很长。



你怎么看待婚姻这件事呢?

在评论区留言吧!


来源: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庭前独角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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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 | 古华岩

编辑 | 杨建秋(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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