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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位团干部、检察官、青少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齐聚烟台,聊起了这个事……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导读

为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机结合,10月28日至31日,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最高检第九检察厅主办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专题培训班在山东烟台举办。


各省级团委权益部门、各省级检察院有关同志,全国40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检察院、团委、社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共190人参加了培训。


活动现场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介绍了开展试点工作的背景,总结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寄语参训学员珍惜培训机会,提高业务能力,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不断深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总结了试点工作整体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未成年人还处在身心成长的发展阶段,他们的违法犯罪更多受家庭、社会、学校等环境影响。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是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分析违法犯罪行为根源、让孩子重新回归社会的需要,是将社会的关怀、法律的温暖送到青少年群体及其背后千千万万个家庭的重要方式,是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检察院和共青团合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生动实践。

培训学员认真聆听专题讲座

自去年2月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于今年4月份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体势头良好。24个省级团组织、检察系统签署合作协议或类似文件,普遍形成了以点带面的工作态势。

各级共青团组织会同检察系统,在社会调查、观护帮教、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法治宣讲等方面,形成了一批符合实际的经验做法。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事务社工等专业力量,为配合公检法司机关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累了专业人才基础,并以试点为契机,积极培育锻炼社会力量,延伸工作手臂。

 

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尚胜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杨艳丽、共青团海淀区委副书记李乾坤、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任华、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副主任王嘉、上海市闵行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工作事务受理中心主任徐丽云等6个试点单位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培训班上,参训学员围绕法律、社会背景下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及帮教服务、合适成年人服务、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服务实务等进行了学习交流,就制定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提高工作规范性进行了讨论。

同时,全体学员赴烟台市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基地、教育基地进行了现场教学。

赴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示范基地现场教学
互动教学中培训学员展示学习成果

大家普遍认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要取得实效,需打破资金短缺、专业性差、资源不足的瓶颈,一要立足自身实际,善于“借力”,紧紧依靠党政职能部门,争取政策、财政等资源,为开展全面铺开试点工作给予更多支持。二要树立主动工作意识,大胆探索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有效路径。三要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作用发挥,为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并将有益理论用于实践、推动实践。

来源:微信公众号“团中央权益部”(ID:TuanLaw)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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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 | 李天国

编辑 | 成雨午(北京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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