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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事实孤儿”,愿每一个孩子都被守护!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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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青少年发展


导读

就读于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环山小学的小初,是一名初一学生,随着父亲离世和母亲改嫁,小初只能和年近80岁高龄的爷爷相依为命。然而,由于爷爷年事已高,没有劳动能力,爷孙俩只能依靠仅有的两亩多红薯地为生。


据不完全统计,和小初有着相似生活境遇的孩子,在仪陇县就有200余名,而全国范围内,这个数字在50万名左右。


12月23日,《成长启示录》第2期播出,带您探访这群孩子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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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共同努力大山深处的事实孤儿获得爱的守护

小初所生活的仪陇县地处大巴山深处,作为当地重要的劳务输出县,仪陇县每年大约有20余万名青壮年外出打工谋生,小初的父亲也曾是其中之一。

小初的父母通过打工相识于外地,两人回到仪陇共同生活的时间并不长,所以一家人对小初母亲的详细身份信息知之甚少。在小初父亲因病去世后不久,母亲改嫁,从此便失去了联系。



虽然不是孤儿,但是小初唯一的依靠——爷爷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小初处于事实上无人抚养的生存状态。

小初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很多事实孤儿面临的困境。
有研究显示,当前事实孤儿的照顾主要由其近亲属完成,其中约57.11% 的事实孤儿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1.89%的孩子与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由于老人年龄和身体的状况,大多数事实孤儿都面临着养育困境。但是,由于名义上父母尚在,这些事实孤儿难以获得与孤儿相同的保障,很多时候甚至游离于社会救助体系之外。


2014年,仪陇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了事实孤儿家庭的难处,孩子们的生存困境让他们意识到必须行动起来。

不久,由仪陇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法院、司法、公安、民政、教育等多个部门开展分类救助。

通过调查,对于符合诉讼条件的事实孤儿,由检察院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依法宣告其父或母失踪,确认其孤儿身份并帮助其获得救助;
对不符合诉讼条件又确有生活困难的,促请民政、教育、卫生、扶贫等部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


以真心换真情用陪伴架起爱的桥梁

除生活困难之外,事实孤儿们的心理状况同样令人担忧。


为了让孩子们告别成长的孤单,逢年过节,四川省仪陇县的检察官们都会上门家访,为孩子们带去学习用品和书籍。而他们的到来,也改变了孩子们的生活。


采访中,事实孤儿小欢表示,检察官哥哥姐姐们就像一座桥,将她和弟弟带出了孤岛,帮助他们找回了失去的陪伴和依赖,告别孤单,找到生活上的目标和希望。

2019年,小欢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成为仪陇县自2014年开展帮扶工作以来,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事实孤儿。得知了这个消息以后,检察官们比她自己还高兴。



为了走进孩子们的内心世界,山东省泰安市一家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的老师们也在努力着。

面对缺乏安全感的孩子们,老师们不仅将温情陪伴融入孩子们的学习和日常生活,还会不定期举办集体拓展活动,让孩子们敞开心扉、快乐成长。而孩子们也在他们的关心下,获得了心灵上的温暖。
 
其实,对于这群特殊的孩子,有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他们也可以和其他孩子一样,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事实孤儿全面纳入保障范围
 
2019年7月,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事实孤儿保障对象,规范了认定流程,突出了保障重点。

这也是我国首次就加强“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出台专门意见。


目前,全国各省份均已制定了落实政策,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事实孤儿将被全面纳入保障范围。
 


我国对事实孤儿的保障工作已起步。未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障这些困境中的孩子?认定流程是否顺畅?保障的效果到底会怎么样?这些,都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持续关注。

愿每一个孩子,都可以拥有无忧无虑、不再孤独的快乐童年。

你了解“事实孤儿”吗?


来源:微信公众号“团中央权益部”(ID:TuanLaw)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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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 | 滕素芬

编辑 | 王倩(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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