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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印发
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旨在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文件具体内容如何?带你一起来看!
内容解读
相关机构和组织要密切关注儿童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完善教师或家长暴力行为、学生欺凌行为、儿童青少年受虐待问题的举报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或可疑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并注重保护儿童青少年隐私。
团团职责
方案强调,各地要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在心理健康促进与精神障碍发现、转介、诊断治疗等工作中建立协作机制;与民政、宣传、文明办、广电、网信、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和组织加强协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方案,共青团将承担哪些职责?如何与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协作,共同助力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发展?让我们来一一解读。
心理健康环境营造行动
方案指出,学校、村(居)委会、妇联、关工委、共青团等机构和组织要密切关注儿童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完善教师或家长暴力行为、学生欺凌行为、儿童青少年受虐待问题的举报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或可疑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注重保护儿童青少年隐私。
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已建有热线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12320公共卫生热线、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等,要对工作人员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保障提供专业化服务,并向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热线号码,鼓励其有需要时拨打求助。
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行动
有条件的学校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同伴教育,增强同伴支持。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青年之家、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活动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民政、文明办、卫生健康、共青团等部门发挥协调职能,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站等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引导专业社工、志愿者面向社区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
一图读懂
来源:微信公众号“团中央权益部”(ID:TuanLaw )综合整理自“共青团中央”、“健康中国”,转载请注明来源。
校审 | 古华岩
编辑 | 姜力榕(清华大学)
编辑 | 黄小楠(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