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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印发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导读

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旨在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文件具体内容如何?带你一起来看!



内容解读


根据方案,应重点关注孕产妇、2岁以内婴幼儿及家长心理健康状况,开展0至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
相关机构和组织要密切关注儿童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完善教师或家长暴力行为、学生欺凌行为、儿童青少年受虐待问题的举报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或可疑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并注重保护儿童青少年隐私。


此外,应对贫困、留守、流动、单亲、残疾、遭遇校园欺凌、丧亲等处境不利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子女,开展家庭关爱教育、辅助成长。对患有精神障碍的学生,教育部门应当协助家庭和相关部门做好心理服务,建立健全病情稳定患者复学机制。普通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招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精神障碍儿童入学。


方案提出目标,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心理服务平台或依托校医等人员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0%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6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


方案还强调,要加大对网络内容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清理网上与儿童青少年有关的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重点清查问题较多的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短视频、教育类APP等,打击网络赌博、血腥暴力、色情低俗等网站和APP,为儿童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团团职责


方案强调,各地要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在心理健康促进与精神障碍发现、转介、诊断治疗等工作中建立协作机制;与民政、宣传、文明办、广电、网信、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和组织加强协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方案,共青团将承担哪些职责?如何与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协作,共同助力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发展?让我们来一一解读。
心理健康环境营造行动
方案指出,学校、村(居)委会、妇联、关工委、共青团等机构和组织要密切关注儿童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完善教师或家长暴力行为、学生欺凌行为、儿童青少年受虐待问题的举报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或可疑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注重保护儿童青少年隐私。


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已建有热线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12320公共卫生热线、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等,要对工作人员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保障提供专业化服务,并向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热线号码,鼓励其有需要时拨打求助。



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行动  
有条件的学校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同伴教育,增强同伴支持。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青年之家、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活动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民政、文明办、卫生健康、共青团等部门发挥协调职能,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站等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引导专业社工、志愿者面向社区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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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团中央权益部”(ID:TuanLaw )综合整理自“共青团中央”、“健康中国”,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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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 | 古华岩

编辑 | 姜力榕(清华大学)

编辑 | 楠(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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