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份网络安全指南,请接收!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2期
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围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的主题,我们推出“国家安全小课堂”系列。
今天,随团团来了解一下系列第二期——“网络安全”吧!
信息泄露
疫情期间,团团积极配合防控工作,遇到一些关于个人信息的采集问题也诚实回答。
对方声称自己在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调查,但是对于自己隶属哪个政府部门却闪烁其词。团团敏感地发现其中有许多不对,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保护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对于这种危险的可能,我国《网络安全法》作出专门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团团建议:不点不明链接,警惕提供信息,保护他人隐私。
网络暴力与谣言
微博作为现在年轻人获取外界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当然也得到了团团的关注。
之前团团在刷微博的时候,看到了一条视频,转发和留言量都已经上万。视频说的是一个菜市场的老板娘将摊位高价转让给菜农,还把一个肉摊老板的秤摔到了地上。
团团看了看评论,已经有人把菜市场的地址扒出来了,还有很多人在咒骂那个老板娘,并且说以后再也不去那个菜市场买菜了。
结果没过多久,真相被爆出来:那个老板娘非但没有高价收租,甚至允许他们延迟交租。摔秤则是因为那个小贩在秤上造假。
一时间网络上道歉的言论满天飞,大家纷纷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抱歉,但还是有人持怀疑论。然而无论如何,网民的言语给那个老板娘造成的许多伤害,都已经无法挽回了。
作为中华民族的公民,应该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团团建议:客观谨慎发言,反对造谣传谣,友善对待他人。
网上交易诈骗
由于宿舍离教学楼不算很近,团团考虑再三,想在网上买一辆二手电动车。
交易时,对方提出在微信这样的第三方平台进行最终的交易。团团却收到了关于在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警告。
团团细细一想,认为在第三方平台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于是拒绝了卖家的无理要求,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网购交易诈骗。
网络世界五光十色,对人们有着巨大的诱惑力,大家热衷于在网络上寻找、认识新鲜的人或事物。但是诱惑之下暗藏危险,谁也不知道糖衣之下是蜜糖还是毒药。
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层出不穷,《网络安全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网络实名制”: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团团建议:网上交易需谨慎,购物交易不马虎。
来源:微信公众号“福师大小葵”,转载请注明来源。
国家安全,跟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1期
校审 | 冯舒琦
责编 | 李仁泽
编辑 | 王泽群(太原工业学院)
编辑 | 王诗瑶(东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