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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了一起!这5种“追星”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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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发生在明星粉丝群里的诈骗案。
黄浦区检察院介绍,2019年8月,沈某虚构国外工作摄影师身份加入某明星粉丝群,其谎称自己使用外国信用卡无法绑定微信支付、生病等理由,骗得群内多名好友的信任及同情,并借此索取微信红包等,成功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黄浦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沈某提起公诉。
此外,黄浦区检察院还总结了一些需要慎而为之的追星行为,如若处理不当,这些行为很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粉丝群体在众筹过程中缺乏专业人士的监管,很可能出现负责人携集资款跑路的行为,此时可能涉及诈骗罪、侵占罪等。
中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电话、住址等都属于其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明星私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盲目“刷关”行为有可能登上民航黑名单,影响日后个人出行,得不偿失。
“私生饭”的“私生”行为,侵犯了明星隐私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追车、强行变道逼停明星车辆等行为,极易造成安全事故。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网络上诽谤、侮辱其他艺人或普通人,侵害他人人格的尊严、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诽谤罪、侮辱罪。
黄浦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粉丝群体,在追星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黄浦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粉丝群体,在追星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专家、平台等多方呼吁理性追星
专家、平台等多方呼吁理性追星
来源: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综合整理自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转载请注明来源。
校审 | 刘一毅
责编 | 李仁泽
编辑 | 王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