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导读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1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是新中国历史上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挑战和重大困难,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付出艰苦努力,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的答卷。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会议指出,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经过5年奋斗,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的大台阶,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会议强调,我国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但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要强化机遇意识、风险意识,科学部署,狠抓落实,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会议指出,明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会议要求,要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要整体推进改革开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夯实农业基础,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系统评估和总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高专业化水平,努力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岁末年初,要把困难群众生活安置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前对“两节”相关工作作出安排。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要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锲而不舍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履行政治巡视职能责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有力执纪执法,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中忠诚履职尽责,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此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0年工作情况和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准备情况汇报。会议同意明年1月22日至24日召开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地方党组织选举工作,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地方党组织选举稳妥有序开展。《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党内选举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新时代地方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规范地方党组织选举,加强地方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扩大和完善有序有效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要严格代表资格条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选出合格的代表。要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要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提名委员候选人。要通过科学规范严谨的选举工作,把地方党组织领导班子选好配强,不断增强整体功能,提高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工作水平和专业化能力。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确保选举风清气正。地方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条例执行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校审 | 吕安琪
责编 | 李仁泽
校对 | 王泽群
编辑 | 许加鑫(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