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刑法修正案拟进一步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相关规定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导读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12月21日介绍,草案将进一步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


岳仲明介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进一步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将虽未致人死亡,但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情形增加规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10月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来源:微博@人民日报,转载请注明来源。


往期推荐

这个05后少年,刷屏了!

澳门回归祖国21周年!祝福!

初三女生被逼写“性行为检查”,官方通报细节



校审 | 舒
责编 | 李仁泽
校对 | 马天宇(沈阳工业大学)
编辑 | 王诗瑶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