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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2023—2024年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工作正式启动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近日,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15部委联合印发《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中青联发〔202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现将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申报(2023年2月13日至3月1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单位或者组织机构,对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创建范围和标准,填写《创建单位申报表》(附件1),逐级向省级相关部门申报。

2.初评及推荐(2023年3月11日至3月25日)。省级团委会同有关部门全面了解申报创建单位工作业绩、创建条件、社会评价等情况,采取现场检查、集中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开展初评,择优推荐。每个省份的每个系统推荐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开展省级创建活动的省份,优先推荐获评省级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的基层单位或者组织机构。

各省级团委填写《创建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创建工作联络表》(附件3)并附相关申报资料,汇总后将电子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邮箱qybzcfgc@sina.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3.初核及公布(2023年3月26日至4月8日)。共青团中央会同联合创建单位对各省推荐的名单和申报资料进行初核,确定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并公布名单。

4.创建(2023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8日)。各创建单位在2年的创建期内,对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分类创建项目及创建要求,制定目标、细化措施、加强管理。各省级团委会同相关部门给予工作指导。

5.审核及命名(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30日)。创建期满后,共青团中央会同联合创建单位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确定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拟命名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对获评单位和组织机构授予牌匾。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指导。各省级团委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精心组织申报、初评、推荐等工作,加大对基层创建单位的指导力度,提升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活动的规范性和引导性。

2.强化创建实效。各省级团委要推动联合创建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分类创建项目,聚焦本地区本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阶段性创建重点,提出切实的创建举措,体现时代性和针对性,杜绝形式主义。

3.提升品牌效应。各省级团委要充分调研、及时挖掘基层创建单位的先进做法,总结成效经验,选树优秀典型,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宣传,以实际行动擦亮品牌、形成声势,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创建单位申报表》


《创建单位推荐汇总表》


《创建工作联络表》


联系人:李天国、肖磊

电话:010-85212616、85212614

来源:微信公众号“团中央权益部”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


审核 | 李 迪、李天国

校审 | 吕安琪、肖 磊

责编 | 行倩文

校对 | 韦璐怡

编辑 | 周一喆、王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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