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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首例!已被逮捕!
日前,翠屏区检察院对涉嫌高空抛物罪的犯罪嫌疑人阙某某批准逮捕。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宜宾首例高空抛物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阙某某酒后因工资问题与他人在翠屏区前进路一出租房内发生争吵,随后将煤气罐、电风扇、凳子、碗等物品从该栋楼的第四层抛掷至楼下前进路的主干道上,并将他人的车辆砸坏,情节严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屡屡发生,该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危害。2020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将高空抛物行为入刑,释放了对高空抛物予以严惩的信号,让责任人付出了更高的法律代价,也倒逼人们自警、自律、自制。
2021-07-19
2021-07-19
202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