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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各潜在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为满足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公司”)物业的发展需要并得到高质量服务,现委托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个月)的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参加本次遴选。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个月)。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1840742.76元。01包预算金额为1232747.09元,02包预算金额为607,995.67元,各服务单位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不能高于本项目相应包组的资金预算,否则将不通过相应包组本次遴选。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三、采购内容:

1、项目范围:创新中心厂区(一期)、中瑞(欧)工业园区精密制造区、哈工大智能装备产业园(原马安村“三个五”)、中瑞(欧)工业园生物医药示范区(原东三围GMP)园区、金晖苑生活区(合计约228493.61平方米);临海科技新城(一期)外围公共区域、B栋大堂。

2、项目内容:

01包: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自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02包: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代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备注:本项目两个包,服务单位可以参与任意一包或多包的遴选,但需按包编制遴选文件,且必须对参选项目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鉴于本项目需要服务单位在同一时段投入大量的人力完成工作任务,为保证工作质量及各包组工作的相对独立性,每个中选服务单位只可承接其中一个项目包。若服务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项目包遴选的,服务单位须认真填写“中选包号优先意愿排序表”,如出现两个项目均为第一名时(服务单位同时中选两个项目包的),则按其“中选包号优先意愿表”的优先顺序确定其最终中选项目包。


四、服务期限:从2021年08月21日至2021年11月20日止。


五、合格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服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临海公司和代理机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声明函”作承诺。)

2、服务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物业管理或园区管理的经营范围。(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载有经营范围的页面截图等能体现经营范围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服务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2020年之后成立的服务单位,则可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服务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声明函”作承诺。)

5、服务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服务单位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声明函”作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服务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声明函”作承诺。)

9、服务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代理机构于遴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服务单位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服务单位必须在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相关资料。


六、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商务技术部分(90分)+价格部分(10))。商务技术评分主要考察管理服务单位的响应程度、项目费用预算的合理性、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业绩、服务管理方案和现场表述等六个方面。


七、潜在服务单位应当在2021年8月7日至2021年8月11日17:30期间(办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6号弘业大厦1503卡)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相关资料,项目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凡登记并获取本项目资料的服务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临海公司及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服务单位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副本五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九、遴选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15时30分。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递交时间:2021年8月12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十一、评审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评审时间:2021年8月12日15时30分


十二、本次遴选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由服务单位缴纳,保证金金额01包:¥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02包:¥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须在遴选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收款人: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中山分行

帐号:1501 0078 8013 0000 1260(银行联行号:3106 0301 5012)

请注明项目名称和包组号。

1、未成交的服务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2、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其与临海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十三、临海公司和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服务单位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遴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成交服务费:

成交单位应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1、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以服务招标收费标准分别计算收取。

2、成交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3、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中山彩虹支行

账号:1380 1651 6010 0167 09

收款人: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4、成交服务费必须在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成交单位未能按时交纳成交服务费,代理机构/临海公司保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十五、成交单位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天内派代表与临海公司联系,商讨合同签订事宜,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完成签字盖章的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按照临海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临海公司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没收其保证金。


十六、联系事项

1、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金晖苑临海客服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590713588

2、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代理机构)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6号弘业大厦1503卡

联系人:黎小姐、阮小姐

电话:0760-88167166

传真:0760-88167122

邮箱:256824941@qq.com

特此公告


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7日



◇编辑 | 贺昕怡

◇审核 | 许靖雪 胡嘉蓓

◇供稿人 | 温瑶珂

◇素材来源 | 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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