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严处!龙南发布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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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民请注意
龙南发布禁火令!
违者严处!
龙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禁 火 令
为严防森林火灾,切实维护生态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等法律法规,特发布禁火令如下:
一、森林防火重点期内(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1.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2.禁止烧荒、烧田坎、烧稻草、烧草木灰等;
3.禁止在林区吸烟和在野外烧火取暖、驱兽、野炊、乱扔烟头、燃放孔明灯等;
4.禁止野外上坟、祭祀焚香烧纸、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
5.禁止违规炼山。
二、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罚。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刑法》第115条规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应立即报警或向当地政府报告。
火警电话:12119;市防火办值班电话:3511372。
2021年9月22日
不在野外用火
还森林草原一分平安
枝繁叶茂逾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
我国95%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
是人为因素引起
一个烟头、一个火星
就可能引发一场森林草原火灾
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造成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关爱森林草原,不在野外用火!
来源:龙南林业
编辑:徐炘馨
校对:郭玉玲
审核:郭建龙 叶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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