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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130000!龙南最新发布!

龙南市融媒体中心 龙南发布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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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入规激励最高奖励13万元

引进国内外“名店”“名企”最高奖励10万元

做强龙南农产品品牌最高奖励6万元

发展夜间经济最高奖励10万元

给予家电家居家装消费最高补贴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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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龙南市促进商贸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正式出炉!

一大批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的

奖励及补贴政策来了


一起来看看



一、做大做强商贸主体


(一)加强企业入规激励。对年内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住宿业企业(含个体),给予5万元现金奖励,其中对每年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前入规的新注册企业(申报入规前一年10月份以后注册,下同),分别给予6.5万元、6万元、5.5万元现金奖励,奖励资金按照每年50%、分两年的方式发放到位。年内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限额以上零售业、餐饮业企业(含个体),给予10万元现金奖励,其中对每年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前入规的新注册企业,分别给予13万元、12万元、11万元现金奖励,奖励资金按照每年50%、分两年的方式发放到位。

(二)支持限上企业发展壮大。对本年度销售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的限上商贸企业,在前一年度该企业销售额基础上,批发企业销售额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0.5万元,零售企业销售额每增加250万元给予0.5万元奖励,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每增加100万元给予0.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5万元封顶。

▲龙南大力打造核心商圈。

(三)提升城区核心商圈和专业市场。对商业总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集聚百货或专业店3处及以上,从业商贸业户15个及以上,市场定位清晰,业态结构合理,商业规模集聚,综合效益良好的商圈,给予实行商圈统一收银、统一纳税达到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限上企业范围的管理运营主体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采取公司化管理的专业市场,给予实行统一收银、统一纳税达到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限上企业范围的管理运营主体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四)培育品牌特色商业街。对符合规划,街区长度200米及以上,商业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同类商品或服务聚集程度高,主营行业特色数量占街区内店铺总数的50%及以上,街区内实际运营面积不低于街区商业总面积的60%,从业商贸业户数量达到20个及以上,且配套设施齐全、购物环境舒适,服务功能完善,综合效益良好的特色商业街,给予实行街区统一收银、统一纳税达到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限上企业范围的管理运营主体一次性10万元奖励。

▲龙南大力培育品牌特色商业街。图为平安驛 · 客家民俗文化体验地规划图。

(五)发展商贸企业总部经济。鼓励在龙南市新设立,在龙南市实行统一核算,具有运营决策、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业(包括采购中心、管理中心、结算中心等)发展总部经济,对总部经济企业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和平台,给予企业龙南市财政实得部分前3年90%、后2年50%的奖励

(六)鼓励支持“个转企”。对转型前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在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免收交易手续费、工本费;实现入规的“个转企”企业当年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龙南市财政实得部分三年内按80%给予奖励。企业将内部食堂新设立餐饮企业并实现入规的可参照“个转企”政策给予奖励。


(七)引进国内外“名店”“名企”。实施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引进计划,引进国内外知名零售企业、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江西“首店”或赣州“首店”的,每引进一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吸引大型实体零售和网络零售龙头企业在龙南市设立法人公司或结算中心,对龙南市外迁入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一企一策”给予综合支持。

▲网络达人通过直播销售龙南脐橙。

(八)做强龙南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培育扶持一批竞争能力强的优质农产品企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引导优质农产品企业做强做大龙南品牌。结合我市生态优势,着力打造龙南脐橙、龙南茶叶、龙南茶油、客家米酒等一系列特色农副产品,加大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美誉度、品牌竞争力,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江西老字号”称号的企业(组织)分别一次性奖励6万元、3万元

▲着力打造龙南茶叶、龙南茶油等特色农副产品。


(九)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市场。企业(行业协会)参加省、市政府或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农副产品推介、商品交易会、市场推广推介、餐饮展会、美食节和交流比赛等省内外活动,每次补助0.5万元,每家企业年补助上限3万元


二、促进商贸消费



(一)做旺应季消费。围绕季节性消费热点和重要节假日,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聚人气促销活动,发展节会经济。积极举办美食节、展销会、旅游文化节等活动,力争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节会”。对承办各类大型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场地租用、展台搭建、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相应资金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活动总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年补助上限5万元

▲龙南市第五届旅游文化节开幕式晚会现场,人气十足。

(二)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改造龙南夜间经济街区,对于街区营业时间以夜间为主、建设规模较大、街区业态丰富、具有龙南特色和较高知名度、有体现街区综合性能的“街标”的夜间经济街区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由龙南市财政给予投资运营主体一次性10万元奖励;搭建面向大众的剧场演艺、音乐会、电影播放等夜间休闲娱乐平台,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积极承办演唱会、客家歌曲、音乐节等各类文娱商贸展演,为夜间经济注入活力。对承办各类夜间主题大型展演活动的企业场地租用、展台搭建、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相应资金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活动总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年补助上限5万元

▲龙南夜间经济蓬勃发展。廖彩新 摄


(三)给予家电家居家装消费补贴。支持限额以上企业开展家电家居家装厂家让利、产品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对5家以上企业共同举办的家电家居家装活动,每2000元销售额补贴100元财政资金,每场活动补贴不超过5万元,每年单家企业补贴不超过2万元

(四)给予汽车消费补贴。支持龙南市内各大汽贸开展厂家让利、以旧换新、打折促销等活动,对3家以上企业共同举办的车展活动,每100万元销售额补贴1万元财政资金,每场活动补贴不超过5万元,每年单家企业补贴不超过3万元

三、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民商店

发挥乡镇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常住人口的区域商业中心的优势,各乡(镇)政府或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采取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对现有乡镇商业设施进行现代化改造,新建改造一批商贸中心、超市、餐饮等单体建筑在1000㎡以上的服务网点,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验收合格后由龙南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建改造一批30㎡以上的,可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邮件快件代收代投等多样化服务的村级便民商店,由龙南市财政对新建改造的单个商店奖补0.5万元


▲龙南乡镇商业设施现代化改造如火如荼。图为东江乡农产品交易中心。



四、附则


本《实施意见》涉及的奖励补助措施适用于在龙南市注册的商贸流通企业,财政体制隶属龙南市的企业,兑现资金由龙南市财政承担。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政策和市级、省级及以上扶持政策。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要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本《实施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实施意见》涉及的相关政策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激发商贸消费潜力

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

龙南这波惠企惠商惠民政策真给力!


快转发!告知符合条件的经营者



来源:龙南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市商务局黄雅丽

编辑:曾钰

校对:黄岩泉 徐炘馨

审核:叶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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